我愿做你手里的利剑,将前尘斩断在胸口
2008-09-14夏锦织
夏锦织
爱上一个天使,夜空的星星都会亮起来。那么爱上一个垃圾,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我便是那块垃圾,却徒有一副华丽的皮囊。而女人,总是浅薄无知的感官动物。冷眼旁观一个又一个女人前赴后继地来到眼前,似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于是想,爱情这两个字,对于女人和男人的定义,应该有天壤之别吧。
当初在青颜身边,第一次看见锦欢,我不过趁青颜出去的功夫,将柔软的手指轻轻摩擦了一下锦欢性感红艳的唇。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是一触即发的火焰,一个照面,熊熊烈火便席卷了爱的荒原。
她和青颜十年友情转眼之间已是一地灰烬,而我,也已经习惯了从一个女人身边辗转流浪到另一个女人的身边。
青颜不甘,但没有爱的相守,身体便是惟一的筹码。在一起腻过半年,她尚贪恋我的身体,而我,却对轻车熟路的探索失去激情。
所以,沈锦欢其实只是一个跳板,我总是从一场爱情跳往另一场爱情。不同的女人,相同的寂寞,那句词怎么说来的,千年容易过,一夜最难眠。
我的每一夜,都需要新鲜和刺激的沉沦,我是中了毒的石头。可笑的是,所有女人都以为自己是那副解药。
锦欢当然也不例外。
在一起三个月,她时时处处以我为中心,心甘情愿,为了爱情面目全非。
我喜欢紫色,于是,她所有裙衫不是浅紫便是灰紫;我喜欢素食,于是她轻易戒掉了肉食的习惯,生活清净如教徒;我偶尔说起从小缺少温暖,特别向往能有位母亲在身边,她竟然和隔阂已久的母亲主动沟通,只为让我重温遗失已久的温情。
能做的,锦欢都做了,刚开始我当她同以往女子没有任何区别。后来一次夜店欢情,才让我骤然醒悟,在沈锦欢柔淑的笑容下,实在有狼的本性。
再铜墙铁壁的爱,也会有罅隙。一日和锦欢言语不和,三言两语后我拂袖而去。
重新踏入夜店,欢场暧昧竟似隔年般恍惚迷离。那些散发邪恶味道的手指和嘴唇,很快就在酒精的作用下,挥发得淋漓尽致。
我痴缠在一个女人的身边,桌子上的电话,不时闪烁跳跃。锦欢曾要我盟誓,无论何时何地,她的电话都要立刻接起。
我今天倒要看一下,违背誓言,她又会怎样?
我醉倒在陌生的激情里,不能自已,半小时后,硝烟散尽,起身离开。床上烟花一样的女子,媚笑着递过电话来。瞬间错愕,肢体纠缠的放纵中,我们无意碰到了电话的接听键。
电话那端死一样的寂静,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匆匆趕了回去。
黑暗的屋子里,声息皆无。打开客厅的灯,眼前一片触目惊心的鲜红。沈锦欢斜靠在沙发上,她的手腕处,有汩汩的血不断淌下来。
真TMD是个疯子!我一边用纱布迅速勒紧她的伤口,一边将挣扎的她扛在肩上跑向医院。
沈锦欢的脸上满是绝望的笑,她俯在我的耳边,充满血腥的一句话让人不寒而栗:“童赫年,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对抗你的背叛。”
尽管锦欢很快痊愈出院,但我的心却仍然满是惊悸与不安。
星座书上说,天蝎座的女人不能碰,她的爱是致命的,恨也是致命的。
那段日子,我难得的在一个女人身边安下心来,锦欢绝口不提在电话里听到过什么。她救命稻草样夜复一夜地紧紧抱着我,即便是块冰冷的石头,也会在这样的怀抱里慢慢融化吧。
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有着花一样容颜的年轻女子,在没有猜疑和背叛的日子里,她像一池湖蓝的春水,潋滟温柔,晴朗如碧空。但割腕那夜的血腥,一直停留在我的记忆中。
有时候,半夜里我会突然惊醒,看着她恬静的沉睡,疼痛的小虫子就在骨头里缓缓蠕动,忍不住俯身亲吻她,嘴角满是咸咸的液体。
锦欢符合所有天蝎女子的特质,她步步为营地将我逼迫进爱的城堡,她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08年的夏天,锦欢将母亲林朗从江南小镇接过来。
看着这对面目相似关系僵硬的母女,我知道,锦欢为了这份爱,真的尽了力。
我想要一个温暖的有母爱的家,于是,她给。
看见林朗的第一眼,我的心里满是复杂的味道。虽然已经年过四旬,但是迟暮的美人,也自有独特的韵味。
锦欢说母亲过去一直是舞蹈演员,所以身材气质自然一级棒。她说这些话时,脸上满是言不由衷的笑。林朗似乎不喜欢和女儿牵了手走路,她将行李放到我的手上,直直地走到我们前面去。
这个家,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母亲,就多了和谐与幸福。
餐桌上的饭菜丰盛了不少,衣服也洗得及时。但对于这个枝叶扶疏的迟暮美人来说,时光似乎还是太丰盛了。
那日将近中午起床,突然瞥见阳台上,有双涂了猩红蔻丹的纤细的脚,尖尖地踮在地板上,一个旋转又一个旋转。
听到我的声音,她细小的腰肢一个回旋,脸上竟有了少女的红晕。我张张嘴刚要说什么,锦欢忽然进了门。
看到穿了练功服赤足的母亲,她脸上的不悦一闪而过。林朗从从容容地回了自己的卧室,不一会儿,她的屋里便开始有了细碎的争吵。
那天,锦欢午饭没有吃就赶回公司了,她每天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但是,她坚持这来回奔波的辛苦。
那个下午,林朗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晚上吃饭时,她做了家常鲫鱼,这是锦欢最爱吃的菜。桌上的气氛有些僵凝,我刻意讲起某个笑话,锦欢板着脸干笑两声,撂下碗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临睡前,她忽然长长地喟叹一声,钻到我怀里来:“赫年,你还习惯我母亲在这里的生活吗?”
抚摩着她柔顺的长发,我的眼前忽然又出现了那双纤若无骨的旋转的足。有人说过,女人最美的部位是脚踝,我在今天终于第一次懂得了这句话。
接下来的日子,锦欢突然格外健忘。今天她会落一个记录本在家,明天她又会遗忘一支口红。很多时候,我正和林朗细细地说着话,她会突然一头闯进来,像一头警惕的小兽一样望我们一眼,然后拿了东西慌慌张张地走掉。
我想,没有一个母亲会不明白女儿的心思吧,但是她又会怎样的取舍?
林朗是那种骨子里都盛满柔软和风骚的女人,欢爱面前,她终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但锦欢的反复令她充满警惕。她选择每日锦欢刚刚出门的时刻,裹着桃红的睡裙一下子就跳到我的床上来。
在锦欢面前,我们大部分时间相对沉默,一切似乎滴水不漏。
那天,锦欢起得有点晚,匆匆忙忙提了包就走。
我起身拥抱早已迫不及待的林朗,床头上一个文件夹啪地落在地上。像突然失火的老房子,总有不顾一切的放纵和热情,一点点亲吻她赤裸的脚踝,她的呻吟好像春天的花儿,妖娆奔放,兀自盛开。
太过投入的激情总是很容易让人忘我,卧室的门打开了,我们还浑然无觉。
在锦欢凄厉的愤怒中,我落荒而逃。身后的房间里,稀里哗啦的碎裂声铺天盖地令人惊恐。
那一上午,我呆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听候命运的发落。
几个小时后,尖利的警报骤然响起,我不顾一切地奔回家去。
人头攒动的小区门前,警察已经封锁了现场,沈锦欢在自己亲生母亲林朗的身上,捅了十刀,刀刀致命。
重门深锁的囹圄之内,看到我,憔悴不堪的锦欢哗地一下子泪流满面。隔着铁窗,她干燥的手指一点点滑过我的脸庞,“赫年,谢谢你来看我,那件事,我知道你是无辜的。”
我捉住她的手指慢慢送到唇边,冰冷的泪水一滴滴地落下来。
“赫年,你不知道,我一直有着怎样仇恨的童年。妈妈从我开始有记忆时起,就不断纠缠在一个又一个男人的身边。13岁的夏天,她和一个男人奸情败露,要面子的父亲堕水自尽。13岁之后,我和她一直形同陌路,从她看你第一眼我就有了隐隐的不安,那不是一个母亲看孩子的眼神,从一开始,她就忘记了你是我的爱人。所以,你不过受了她的引诱,一切罪恶其实都与你无关。”
手脚冰冷地走在阳光暴烈的街道上,眼前一次又一次闪过锦欢憔悴的容颜。
其实,她的仇恨童年,我早在认识她之前,就听青颜说起过。
锦欢不知道,当初落在她唇上的手指,其实充满蓄意的阴谋。
一切要从我的14岁说起。
14岁的春天,突然撞见父亲和一个女人在沙发上赤裸的纠缠。少年意气,我愤然离家出走。两天后,被叔叔从天桥下带回时,赫然见到的是白床单下已经冰冷的母亲。
为了寻找我,妈妈神情恍惚地穿过街道,倒在一辆疾驶的货车下。
没有人知道那个春天的午后发生的罪恶,父亲迟疑地拥抱我,被我一把摔开。
妈妈临终前,留下一句话:“告诉赫年,好好活着,否则我死不瞑目。”
为了这句话,我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冤有头,债有主,我将所有仇恨都放到了那个叫林朗的女人身上。
时光如此迅疾,长大似乎只在一夜之间。
在青颜的相册中看到锦欢的刹那,我忽然想起了那个中午。多么熟悉的眉眼,仔细追问,她果然是林朗的女儿。
其实,走近锦欢,我尚不知道报复的利剑会怎样举起。偶尔夜店流连,锦欢激烈的性格陡然让我想出乱伦之计。
林朗果然是不知羞耻的荡妇。那天早晨,偷偷从锦欢包里取出文件夹,我知道她很快就会回来,但我想象不到,将要到来的会是怎样的答案。无论怎样的答案,它都应该和血腥有关。
林朗终于死在屠刀之下,但是,我依然是那块深井中的石头,冰冷、寂寞,还有说不出的忧伤和颤栗。
无数黑夜,我不断质问自己,如果提前知道,锦欢将用自己的生命来做这场复仇的赌注,我还会一如既往地举起那把复仇的剑吗?
黑夜的风,呼啸而过,上帝沉默无语,一切覆水难收。
锦欢的判决很快下来了。死刑,立即执行。
我号啕着哭倒在铁窗边,锦欢,锦欢,此生永决,情何以堪。
锦欢闭着眼抚摩我的头发和五官,“赫年,我们来生再见。”
为了爱,锦欢选择成为一颗灰烬,她不知道,尚且苟生的童赫年,余生却陷落在永远的悔恨和痛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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