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力山大风暴”引爆了什么?(中)
2008-09-03吉路
吉 路
检调立案——亚力山大健身中心在10日宣布暂停营业后,台北地检署主动立案,全案朝“诈欺罪”侦办,由检署黑金专组检察官黄惠玲主要负责。除立即将唐雅君等人限制出境外,11日,黄谋信与黄惠玲等7位检察官及检察事务官,兵分6路前往亚力山大总部等地搜索。这是台北地检署近年来出动检察官搜索规模最大的一次。为保全证据,地检署从亚力山大总部和唐雅君、唐心如姐妹住所,“带回13台计算机、30多箱会员名册”。12日,检方首次传唤唐雅君、唐心如到案,讯问后谕令集团负责人唐雅君、唐心如分别以200万元交保。检方另以证人身份传唤英业达集团董事长叶国一、玫瑰大众唱片公司董事长白锦松,以及亚力山大的会计、财务副经理到案,了解亚力山大的财务往来状况。检方人士指出,叶国一向检方证称,他知道经营企业很辛苦,当得知亚力山大财务有困难时,曾以好朋友身份借了近6亿元给唐雅君,目前尚未归还。检方也发出传票给同是亚力山大集团大股东的克缇国际公司董事长陈武刚、咏骅国际通商公司董事长李永华。13日,检方前往咏骅公司、李永华住所等处搜索,并在晚间第二次传唤唐雅君、唐心如、李永华到案。14日,检方在过滤相关卷证及笔录后,第三次传唤唐雅君、唐心如、李永华。岛内媒体评论本案被告被传唤的密集度,是台北地检署近年来罕见的。
整体环境下滑——“亚力山大风暴”当天,亚力山大创办人、董事长唐雅君在临时记者会上说:“我真的别无选择,不得已宣布亚力山大集团各分部暂停营业,因为我已经没有能力继续让它营运下去。”她表示,经过26年的努力,亚力山大已成为岛内知名的休闲健身俱乐部,但却因岛内经济不景气,加上金融双卡风暴、通货膨胀,以及健身俱乐部定型化契约的实施,让这两年半来亚力山大的业绩急速下滑,连连亏损。她指出,为了摆脱困境,亚力山大做了种种努力。自己更是在当年8月份将公司与自己所持有的亚力山大大陆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用2.8亿元回流台湾,全力挽救亚力山大集团,但无济于事,“短短3个月就耗尽所有子弹(资金)”。
行政体系官僚——据“消基会”董事长程仁宏介绍,依照岛内的管理,健身中心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体委会”,商业登记是“经济部”,消防安检、一般行政管理在当地主管部门,在这个官气十足的行政体系中,上下左右沟通少、协调差,“体委会”光是做一个履约保证的清查活动,前前后后竟然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还得不到答案,等到亚力山大这个最大的健身连锁体系都倒闭了,官员还是不清楚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他说:“面对这样的官僚体系,消费者只能自求多福”。
定型化契约设门槛——针对岛内近年陆续发生多起大型连锁商店、健身中心、面包店无预警倒闭,预付款项或加入会员的消费者求助无门、损失惨重、纠纷层出不穷,岛内当局“消保会”主导制定“礼券定型化契约履约保证制度”,要求各事业主管机关配合、分别订定、公告各项商品(服务)的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在2007年4月起实施。
“亚力山大风暴”后,消费者仔细翻查“体委会”订定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才发现履约保证仅限“契约期间逾一年且预收金额超过5万元者,且履约保证金额只有超出5万元以上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会员预付6万元,只有1万元能获得履约保证;如果业者蓄意规避这项条款,把预收金额压低在5万元以下,消费者就得不到任何履约保证。
“先付费、后享受”待投保——“消基会”董事长程仁宏认为,近两年来,从“佳姿”(大型健身中心)到喜洋洋等多家旅行社倒闭,几乎都是“预付型消费”出了问题。
岛内的“产险公会”是从2006年底着手拟定“健身房履约保证保险”,预计2008年出炉。届时,可依据“强制投保”的机制,让消费者获得更完整的保障。
“产险公会”表示,健身房多采取“长期”会员制,属于“递延性商品”,每次交会费至少3万元,有效期长达2年,若能顺利推动业者强制投保,万一期间发生倒闭、清算,即使健身房无力偿还大笔退费金额,消费者可顺理成章地成为保险制度下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会依约退款给消费者。“产险公会”还表示,“健身房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的费率还在精算当中,除了保单设计,必须与业者研拟相关配套措施。只要具有“先付费、后享受”服务特色的递延性商品,包括因特网教学、身前契约、餐饮等业者都希望列入履约保证保险的投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