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骗十元钱
2008-07-14周雪宏
周雪宏
老王这天傍晚吃饱了饭,在街上散步,走到街心公园,刚要进去看看有没有熟人在里面聊天,这时有一个陌生的女人拦住了他。
老王立刻提高了警惕,这女人一开口,老王更加全身戒备了。
想不到这女人说:“大叔,您好。我是一个大学生,快要毕业了。事情是这样的,我要参加社会实践,然后写一篇毕业论文,就是关于有没有人能够把我手中的十块钱骗走。”
说着,那个女青年拿出了自己的学生证,是某大学公共关系学科大四的在校生,叫方礼花。老王这才知道这个女青年拦住他的原因,原来是想测试一下有没有人能骗走她手中的十块钱。虽然老王很感兴趣,但是他还是不想节外生枝,不该去管的事绝不要去管,凑热闹可不好。如今这个社会,五花八门的人多得很。
那自称是女大学生的女青年看老王要走,连忙恳切地说:“大叔,您听我说。我已经采访了三十多个人,但是没有人能从我手中把十块钱骗走。”
老王终于忍不住说:“钱在你手中,你又是专门找人让人骗,这当然不可能。”女大学生听了,当即微笑起来,反问老王:“那么,你认为假如你手中也有十块钱,别人也骗不走,是吗?”老王点点头,那当然,钱在自己手中,自己不想拿出去,谁骗得了。
女大学生就跟老王打赌,她就可以把老王的十块钱骗到手。老王哈哈大笑,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人骗过,他就不信到了这把年纪,倒会被一个小女生给骗了,钱在自己手中,他绝不拿出去,看这个女人有什么办法骗走。老王就答应跟这个女青年打一回赌。他看这个女青年清清秀秀的,像个正经人家的正经闺女。
老王就问怎么赌。
女大学生笑着告诉老王,假如她能够骗到老王十块钱,那么老王就要另外输给她十块钱,假如她骗不了,那她就输十块钱给老王。老王想想,偏不信这个邪,只要自己不掏腰包,他是死活不出一分钱的,看这个叫方礼花的女大学生奈之如何。老王并不是贪图十块钱,而是不信别人能从他手上骗走他的十块钱,老王就满口答应下来。
方礼花再三问老王,不会反悔吧。老王拍胸脯,他活这么大,还没有骗过谁,说一不二,最讲信用。方礼花就和老王击掌为誓,正式开始打赌。
方礼花从自己身上拿出十块钱,让老王拿着。老王琢磨了一会儿,什么意思?他摇摇头,说不是自己的钱他不要。方礼花让老王拿着,这是打赌的一部分。老王又推辞了一会儿。
方礼花笑着问:“大叔,你难道拿着我的钱在手里还怕吗?”老王是个非常有警觉性的人,说:“那当然,要是我无缘无故拿了你的钱,你有同伙在暗处偷拍,然后拿着证据跳出来说我抢劫,敲诈勒索,要我加倍赔偿,我就百口莫辩了。那我岂不是上当受骗了?”
方礼花嫣然一笑,这时有一个孕妇路过,老王也认识,就是小区里开了家小卖部卖点百货的那位老大妈的媳妇。方礼花拉住这位孕妇,亲切地说:“大姐,您好,我现在想把十块钱给这位大叔,您给我们做个证。”孕妇很好奇,为什么要给他十块钱。老王就把前因后果告诉了孕妇。孕妇也很好奇,决定和老王一起测试到底。老王看有熟人在身边,放心多了。于是就接过了方礼花递过来的十块钱。方礼花这时说:“大叔,现在这十块钱就是你的了。”
老王忙声明说只是暂时拿一下,并不是他的。
方礼花问:“暂时托您保管,那这就是您的,因为假如别人抢走了,你就得赔。所以你绝不能让别人抢走,对不对?”老王更加警惕起来,点点头,疑惑地看着方礼花。旁边的孕妇也很奇怪,兴趣更加浓厚。
方礼花说:“法律上也是这样规定的,别人托付保管的东西,当事人接受了托付,就暂时成为了物品的所有者,有权进行管理,谁也不能拿走。要是期间出了什么意外,保管者就负有赔偿责任。所以这现在就是您的十块钱,您说对不对?”
老王有些惶恐了,现在他得为这十块钱负责,要是被方礼花的同伙抢走了,那他岂不是要赔十块钱,他立刻警惕地四处张望,拳头也捏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武力解决问题。
然而老王多虑了,但很快他又紧张起来,方礼花接下来说:“大叔,那么,现在,请您拿出十块钱来,一只手拿着这张十块钱,另一只手拿着这张十块钱。”老王更加疑虑重重了,方礼花似乎看出了老王的心思,笑着道:“您把钱拿紧了,别让人抢走。”老王听了,有些不好意思,十块钱就紧张成这个样子,让一个小丫头取笑了,他立刻慷慨大方,拿出十块钱,故作轻松地拿在手里。十块钱,就算被抢走也没什么,何况一个小丫头,不至于抢钱,抢也抢不过老王,老王力气大是出了名的。
老王就两只手各拿着一张十元的钞票。孕妇在一边更加感到好奇,笑嘻嘻地看着。方礼花指着老王手里的钞票问他:“现在,这张十块钱暂时是您的,而这张十块钱一直就是您的,笼统地说,这都是您的十块钱。”
老王点点头,看她葫芦里还卖什么药。方礼花再三询问:“您确认这是您的十块钱吧,一张暂时是您的,另一张也是您的。”老王没有智力障碍,当然可以确认自己的钱。
方礼花又请孕妇作证,孕妇点点头,说可以作证。她也想看看接下来发生什么。
方礼花说:“那么,现在,大叔,请您把这十块钱给我。”方礼花指着老王手中刚才她给他那张十块钱。老王就把她的十块钱给了她。老王正要把自己的十块钱收起来,想不到方礼花却拦住了他,说:“现在你的这十块钱是我的了。请您遵守诺言,给我。”老王顿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孕妇也看得稀里糊涂的。
方礼花说:“因为我已经骗到了您的十块钱,就是这张。”她挥了一下她刚才给老王拿着的十块钱。老王当然不干,说那不是他的钱,是她的。方礼花冷冷地说:“大叔,你不会赖账吧,我们刚才还说得好好的,你也确认了,这暂时是您的钱,虽然是暂时,可也是您的,在您手上就是您的。”
这老王可不答应了,说:“胡说八道,要是我在商场里暂时拿了一件东西看看,那就是我的,这不是太荒谬了吗?”方礼花说:“那不同,因为商场里的东西并非要你保管,你是进去购买,假如商场让您保管,那就是您的。而我正是让您保管,前面我们也说得很清楚了,暂时就是您的。而我把您的钱骗过来了,这不是骗到了你的十块钱吗?我想你这么大岁数了,不会为了十块钱耍赖吧?我呢,只能奉劝您一句,什么叫骗术,这就叫骗术,骗术当然不可能让您察觉出来。”
老王受了激将法,当着面也不愿意计较,既然这个叫方礼花的自称大学生的女青年厚颜无耻,而他确实是被她骗了,没什么好说的,这个跟斗确实栽大了,自认倒霉吧。老王可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就把十块钱给了她,然后悻悻而去。经历了这件事,他算吃一堑长一智,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骗子。
那女人就拿着老王的十块钱自鸣得意地走了。
过了几个月,老王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想不到这天下午在家里看电视,忽然有一个电视节目吸引了他的目光,这是一个法制再现节目,老王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女青年,忙跑到电视机前去仔细地看,生怕看错了,不正是那个自称进行社会实践的女大学生方礼花吗?
是的,就是那个骗了老王十块钱的女人,现在她在公安局的拘留所里垂头丧气,由于有大量的群众举报,所以经过公安局的缜密侦查,终于抓到了这个女骗子。老王松了一口气,多行不义必自毙,一点不假。让老王吃惊的是,这个女人化名千千万万,四处行骗,仅仅是三个月时间就走遍了十几个省市,受骗者高达几千。她最高每天骗到了三十八人,涉案金额高达五万。
警察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为钱少就疏忽大意,而让骗子屡屡得逞,积少成多,水滴石穿,通过这件事,也提醒了大家,骗子利用的正是人们的麻痹心理,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终于一步步地滑入了骗子精心设计好的陷阱里。
老王这会儿才彻底地清醒了,要不是看到这个节目,自己还蒙在鼓里,以为已经看透了骗子的骗术,想不到自己正是中了骗子的骗术,麻痹大意,没有把十块钱当回事,以后难免还会上当受骗。老王感慨万千,这就是骗子,就这么简单,防不胜防。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得加倍警惕,不能因为无所谓就疏忽大意了,这可是他的切身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