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权享有清洁的空气
2008-07-09简岩
百科知识 2008年9期
简 岩
据环境科学家统计:2004年,中国城市中由于空气污染共造成近35.8万人死亡,约64万呼吸和循环系统病人住院,约25.6万新发慢性支气管炎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27.4亿元。
造成这些死亡和健康损害的原因是灰霾天气。灰霾天气是由大气中悬浮微细粒子(可吸入颗粒物)增多造成的。国际通行的衡量空气污染的标准,是测量每立方米空气中悬浮微细粒子的含量。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是: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悬浮微细粒子不超过20微克。
但中国只有1%的城市居民生活在40微克以下,有58%的城市居民生活在100微克以上的空气中。因此,除了健康损害和死亡外,严重的灰霾天气还造成很多公民的亚健康,例如,憋气、咳嗽、头晕、乏力、恶心等。
洁净的空气是大自然的无私赐予;是人和万物生存的必须条件,离开了他们,人类难以生存、繁衍和进化;因此,人人有权享有。
享有清洁的空气在今天应当是人类的基本生存权利之一,同时也是所有生物的基本生存权利之一。对于这个基本的权利,人类当然要去争取和维护,同时也要代为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去争取和维护。
当我们的生态环境愈来愈差,当我们周围发生的公共污染事件愈来愈多,当我们的健康因环境污染而受到损害时,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提高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监督和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
早就有研究表明,为改善卫生(环境)状况每花费1美元,所产生的效益相当于通过减少医疗费用和提高生产力获得的9美元。如果人人参与改善我们的空气和环境,不仅可以获得大家都需要的宝贵生存权,而且也能让经济增长更快,公众拥有的财富更多,社会也更文明和谐,地球也更适宜于人类和生物栖息。(文章代码: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