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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骏幕后操盘T3收购韩光“空手套白狼”掌控上游开发商

2008-06-28丁弋弋

IT时代周刊 2008年12期
关键词:网游韩国游戏

丁弋弋

网游业界刀光剑影,胜败往往取决于一个游戏代理权。进一步剖析,竞争的潮起潮落下都是资本在暗自流动。现实生活中,网游的行业生态也是一场精彩的资本游戏。

五月间,韩国游戏行业低调报道一则消息:《劲舞团》开发商T3宣布收购韩国游戏运营商韩光软件(HANBITSOFT)26.29%的股份,成为韩光第一大股东。

乍一看似乎平淡无奇,但好戏还在后头。据韩国媒体报道,九城韩国籍副总裁、出身于韩光的朴舜宇(Tony Park)将兼任新韩光的总裁一职。以中国游戏高管身份兼任韩国游戏公司总裁,绝对是行业内第一次。

6月1日,《IT时代周刊》从知情人处获悉,收购的幕后推手正是九城。

抽丝剥茧,朱骏以资本“吃掉”韩国开发商,实现自己的“以资本整合游戏市场”的思路逐渐清晰。事实上,朱骏实现这一目标经历了四步曲,《劲舞团》正是主角。

拿下《劲舞团2》

《劲舞团》入华之初,鲜有中国运营商看好。因此,久游网对《劲舞团》在华成功是功不可没。在外人眼中,由久游网顺势拿下新版本《劲舞团2》本来是顺理成章。但随着IDG在2006年注资《劲舞团》开发商T3,事态变得复杂。

据了解,IDG的注资方式为:将IDG在韩国掌握的多家公司,组建成集网游开发、运营、发行于一体的G10集团。IDG拥有G10集团30%的股份,各个加盟公司分享剩余股份,其中T3创始人KeeYoungKim兄妹为最大的个人股东。

组建G10以后,IDG负责帮助G10上市,并且享有《劲舞团2》在华运营策略的决定权。《劲舞团2》在华命运由IDG决定,要么是由IDG自己运营,要么是卖掉。而IDG的最终决定是:卖,但不是卖给已经代理《劲舞团》的久游,而是待价而沽,任国内网游公司厮杀。

实际上,由金山前副总王峰组建的蓝港在线曾经非常接近《劲舞团2》,甚至双方都已经达成了几个协议:由G10占有蓝港若干股份,G10向蓝港授权代理包括《劲舞团2》在内的所有产品等等。

但是,局面在2007年2、3月期间复杂起来。史玉柱派遣新任CFO找到IDG,承诺以2000万代理费加未来若干年3000万广告费为代价抢夺,后又有上海、北京两地多家公司竞相追逐。最后,王峰、朱骏、马化腾成为争夺《劲舞团2》最后的“三驾马车”。其中,朱骏的开价是1500万美元,而马化腾一开口就是2000万美元。

2007年5月21日,九城在股市开盘前,突然宣布代理《劲舞团2》三年,并获得G10未来两款产品优先权。

IDG最后如何取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能完成《劲舞团2》的签约,久游在休闲游戏市场的地位,以及公司的上市计划、整体运营都受到考验。

久游巨资搞定T3

在T3宣布将《劲舞团2》中方独家运营权交由九城后,事件迎来了新的高潮。

2007年5月22日,久游网发表声明称自己拥有《劲舞团》中国运营权和商标使用权,其他任何来自韩国的类似产品,未经其许可而随意使用与《劲舞团》有关联的名称,将构成侵权,久游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T3认为,所有有关《劲舞团》游戏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商标权都属于开发公司自身,并于2007年7月宣布将向久游网讨回欠款,同时不再续约。双方矛盾由此日益激化,并最终导致久游网日本上市计划搁浅。

随后,7月20日,九城的“第三者”身份浮出水面。九城与T3秘密达成意向,由九城接盘原久游网代理运营的《劲舞团》,合同总额接近4000万美金,其中包括版权金、最低保证金,以及T3与久游网纠纷以来累积的分成债务。

不过,2007年9月,事情又突然发生变化,久游网与T3及发行商Yedang之间达成和解,久游网续签《劲舞团》2年。当时业内流传的一种说法是,久游网付出比九城更高的代理价(约为4500万美元)守住了《劲舞团》。朱骏也多次叹息:“差点把《劲舞团》摘到手。”

知情者向本刊记者透露,若九城最终接盘《劲舞团》,也将面临诸多压力。首先是来自投资人的压力,4000万美金不是小数目,而久游网也已表示,T3将《劲舞团》代理权交给九城,是单方面中止合同计划,拟用法律手段维权。又因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文商标及所有游戏用户资料,接盘公司必将面临法律和市场风险,并可能祸及九城《劲舞团2》以“劲舞团”相似名称运营。

间接当久游老板

但熟悉朱骏行事风格的人都预言,九城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2008年4月23日晚18时,九城发布公告称:将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根据双方协议,九城将以约3800万美金现金收购G10少数股份权益,从而成为G10的股东。不过,朱骏的人股比例未对外披露,有市场传言称略高于10%。

九城此次入股G10,意味着它不仅将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九游代理《劲舞团》收益,也将进一步实施自身的游戏开发战略。

“对九城来说,这是更佳的策略,转而以3800万美金入股G10亦能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劲舞团》的收益。另外,在中国网游发展中,中方游戏代理运营方与韩国游戏开发商的矛盾时有发生,他们也能借此控制上游的游戏研发,为《劲舞团2》在国内顺利运营打好基础。”一位网游公司总经理如此评价,“朱老板也间接地做了久游的老板。这么算起来,这笔投资不亏。”

九城得以入股G10的最大功臣,当数九城副总裁朴舜宇。在加入九城之前,朴舜宇任职于韩光软件,他在4年间将8款游戏出售到全球44个国家,共签订了56份合同,最后一份合同就是将《地狱之门·伦敦》代理权卖给了九城。

2007年1月,朴舜宇受九城董事长朱骏邀请加入九城。4个月之后,九城宣布与G10达成协议,取得《劲舞团2》的中国大陆独家运营权。在这之前,G10从未对外透露他们正在秘密研发《劲舞团2》的计划。消息人士透露,正是朴舜宇找到G10,提出《劲舞团2》的研发与运营合作构想,这才有了2007年轰动业界的九城与久游网之争,也才有了九城对G10的入股。

2008年1月,G10申请纳斯达克上市失败,转而在韩国国内外寻找投资者以补充其流动资金,以便优化其股东结构。消息人士透露,在3月初获悉此消息后,朴舜宇亲赴韩国,同G10公司原始股东及经营层进行多次秘密谈判,最终在4月14日达成了入股协议。消息人士透露,九城入股后持有G1010%的股权。

因此,九城参股G10有助于九城未来在《劲舞团》代理权上占得先机。公开信息显示,久游网与《劲舞团》的协议至2009年9月结束。对久游网来说,无法回避的一点是,九城的入股对久游网未来继续代理《劲舞团》将产生很大压力。

朱骏恶性竞争引发争议

本刊记者在调查时还发现,此次T3收购韩光与九城日前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密切相关。

根据韩国YonhapNews网站提供的信息,虽然对本次T3收购韩光的准确金额并没有公开,但据可靠消息称为400亿韩元,折合成美元正是3800万美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正好是九城入股G10的投资数目。“九城拿3800万美元给T3,T3拿这笔钱买韩光,买完了韩光这笔钱从资本意义上讲,又回到了九城,‘空手套白狼的经典案例啊!”一位网游老总如此感叹。

眼下,九城全面掌控了韩光旗下约5支左右的韩国本土开发团队,其中包括“RO之父”金学硅的开发团队,同时还有被韩光人股的“暗黑之父”比尔·罗伯尔(Bill Roper)的旗舰工作室,对于《劲舞团》系列游戏有了更加全面的话语权。当年盛大被官司缠身,不得已才去收购韩国公司,而这次九城是主动出击,不管是收购还是全面掌控,都不得不说是中国游戏公司的一个经典商业案例。

“不过,作为中国游戏行业的同行,比较反感的是和久游的竞争略显恶意,衷心希望朱老板和九城还是继续把枪瞄着韩国吧!”知名网游公司天联世纪前总裁,现任香港财华社龙游天下游戏集团总裁郦彦卿为朱骏的大手笔叫好的同时,也道出了业界对于朱骏资本游戏的另一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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