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与香港各界座谈
2008-06-20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抵港,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分别与社会各界人士和特区政府主要官员、政界人士进行座谈。乔晓阳在座谈中说,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政制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这个决定是在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行政长官报告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400多人参加了当天下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座谈会。乔晓阳在座谈中开宗明义地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问题作决定,是中央的宪制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地方行政区域政治体制的决定权在中央,这是单一制国家应有之义,已经体现在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
乔晓阳说,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及2017年普选时间表作出决定,是依法履行宪制责任。这一决定使香港未来的政制发展明朗化,有一个清晰的蓝图,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广大市民福祉,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在座谈会上,乔晓阳、李飞、张晓明分别回答了香港各界人士的提问,分析了香港的实际情况。他们表示,香港民主需要在现有政治体制基础上循序渐进地稳步发展。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从贯彻基本法的高度去理解,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高度去贯彻。
随后,乔晓阳一行还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与香港特区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区议会正副主席等举行座谈。
此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已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香港政制发展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两场座谈会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共同主辦。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主持座谈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有关官员以及中联办主任高祀仁等出席了座谈会。
(据2007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