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年前的涉外刑事第一案揭秘
2008-05-14刘向上
刘向上
61年前,山东烟台发生了一桩美籍职员史鲁域琪纵车轧死该市黄包车工人杨禄奎的案件。随后,我党领导下的烟台市民主政府向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严重抗议和提出要他们道歉、赔偿等五项要求,被全部答应。烟台市地方法院也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既保障了人民权利,也维护了民族尊严,这在中国的近代史上还是第一回。
美籍职员撞死
中国黄包车夫
1945年8月,随着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著名的海滨城市山东烟台也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从日寇的铁蹄下解放出来,成为胶东解放区的一部分。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当时驻在烟台的联合国救济总署的工作人员史鲁域琪驾驶一辆5020号中型吉普车,自东森林路向南急驶时,与相对而行的人力车夫杨禄奎拉的人力车相遇。史鲁域琪不减速,仍纵车疾驰,杨禄奎虽然按惯例忙靠马路右边躲避,但仍遭史鲁域琪超速驾驶的吉普车猛撞,人力车当即被轧毁,杨禄奎被撞倒在地。此时,史鲁域琪不仅不立即停车施救,还掉转车头企图逃跑。恰巧,这一情景被附近一机关的警卫人员李万淮和《大众日报》通讯员李福兴看见,他们当即上前阻止,并强迫史鲁域琪将杨禄奎送到附近的法国医院抢救。共产党员、烟台市市长姚仲明闻讯后,极为重视,亲自前往医院探望杨禄奎,并请求院方尽力抢救。杨禄奎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向姚仲明哭诉,要求市长为他们做主。随后,姚仲明安排人向史鲁域琪询问案发经过,不料,史鲁域琪依仗自己是美国人和联合国救济总署的工作人员,态度十分蛮横,并扬言:“不就是撞了一个穷拉车的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过去撞死几个人不是什么事也没有吗?”
姚仲明接到报告后,气愤地说:“烟台现在有了民主政府,不是旧政府了!”他立即责成公安局将史鲁域琪本人及其所驾驶的汽车扣押,等待依法惩处。史鲁域琪见我方来了真的,态度不再那么强硬了,但还是不服气:“我要看看你们要怎样?”
当日夜11时3分,杨禄奎终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
消息传开,烟台市工商界、文协、妇联、教联和学联等相继提出严重抗议。次日,烟台市民主政府和洋车工会的领导对杨家进行了慰问。中共烟台市委和烟台市民主政府对这一案件十分重视,他们立即将这一案件报告给中共中央华东局和胶东区党委。上级很快作出指示,由中共烟台市委根据有理、有利、有节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处理。
各界隆重公祭杨禄奎
1947年5月24日,烟台市民主政府就杨禄奎惨死事件向联合国救济总署提交了严重抗议书。
同日,烟台总工会也向联总烟台办事处递交了抗议书,并提出以下五项要求:(1)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处理;(2)贵处负责安葬死者;(3)遇难者医药、治疗、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贵处负责;(4)抚恤遇难者家属,保证其一定之生活水准;(5)登报郑重声明,保证贵处人员今后绝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并向解放区人民致歉。
24日下午2时,为处理这一事件,姚仲明与联总驻烟办事处主任李普尔举行首次谈判。
5月25日,杨禄奎治丧委员会经协商后发出讣告。26日上午,烟台市党政军民代表及联总的有关人员500余人,隆重公祭杨禄奎。李普尔还像其他与会者一样,戴上了黑纱和白花。
公祭由主祭人姚仲明市长读祭文,联总代表李普尔致悼词,山东省职工总会孙会长代表全省工人对杨禄奎工友的死表示吊唁,山东救济委员会主任李澄之致词。公祭最后由杨氏家属杨禄奎的堂弟杨禄喜致谢词。
艰难的赔偿谈判
5月27日上午9时,姚仲明等与李普尔在外事办公厅举行第二次正式谈判。谈判的中心议题是关于死者家属的抚恤问题。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先由联总出100元美金,以维持杨禄奎家属的目前生活急需,全部抚恤问题待李普尔先生向上级请示后再另行谈判决定,联总公开登报声明道歉,姚仲明和李普尔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5月28日,李普尔就杨禄奎惨死事件在《烟台日报》公开声明道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29日下午,李普尔偕同烟台市民主政府外事办公厅赵主任,东山区刘区长前去杨禄奎家慰问杨的家属,并送交暂时生活费100美元(兑换75000元解放区货币)。
6月7日下午,姚仲明、李普尔和上海联总总部专门来烟台处理此事的全权代表达理棋举行第三次正式谈判,解决杨禄奎家属的一次性抚恤费问题。经过两次艰难的赔偿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以杨禄奎每天拉洋车收入1000元为标准,再附加50%,按56个月计算,共为252万元;再加碾坏的洋车赔偿费3万元,总计赔偿255万元(约3400美元)。
签字时,李普尔忽然又提出,他以前给杨家维持临时生活的100元美金也应算在赔偿费里面。姚仲明笑称:“数额很少。我的意见是不必再刺激群众的心情了。”达理棋也感到不好意思,连说:“算了,算了。”
法庭判决史鲁
域琪有期徒刑
6月16日下午4时,烟台市地方法院在市府大礼堂组成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交通肇事一案进行审判,各界旁听代表达300余人,李普尔等人也被邀请列席旁听。在两位法警的押解下,史鲁域琪颓然缓步走上了法庭,低头站立在一边。检察官随即起诉事件经过,指出肇事原因是由于史鲁域琪在马路上纵车疾驰,看见迎面走来的洋车仍未减速,以致洋车夫虽紧靠路边躲避,却仍遭不幸。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藐视解放区民主政府法令,草菅中国人命。然后,主审官征询杨禄奎家属意见,杨妻说:“我丈夫死得冤枉,希望政府依法处理。”接着,主审人令证人李万淮、李福兴出庭,讲述他们当天见到的史鲁域琪肇事情景。最后,主审人问史鲁域琪对检察官和证人说的有关他的犯罪事实有何申辩,史鲁域琪简单辩解后,对所犯罪行全部承认,并请求中国地方政府宽大处理。
法庭休息10分钟后,主审官宣读了审判书:“被告阿力克·史鲁域琪,过失伤害致死一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害人杨禄奎家境十分贫苦,其妻要求的赔偿部分,已经由政府与被告所属机关‘联总历次谈判,其负责人已付给被害家属赔偿抚恤金255万元,法庭不再就此作出判决。”7月5日,史鲁域琪写了一封悔过信,在《烟台日报》公开发表。至此,杨禄奎事件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这一事件,中共中央的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做了多次报道,世界许多有影响的通讯社也相继作了报道,一时在国际上产生很大反响。美国合众社记者葛兰恒女士在她发给合众社的一篇新闻评论中说:“美国人为了碾死一个中国苦力而被判刑并作公开的道歉,在中国近代的历史上,这是第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