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走过“炮轰”时代
2008-05-14韩永
韩 永
广东的民主监督,无论从实践的探索还是理论的储备,都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接下来要做的,是要建立一种怎样的制度,来保证这种力量能够持续地发挥作用。
2月17日,在广州市两会政协小组讨论中,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对铁道部在今年南方雪灾中的一系列表现提出强烈质疑,进而进出一句火药味十足的话:“铁道部的人要辞职!”
略显平静的今年廣东两会,因这番略带情绪的“炮轰”骤起波澜。
18日下午,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做客人民网时,做出“强势”回应,一一驳斥后继而反问:在全国人民奋起抗击雪灾的时候,郭副主席身在何方?
此后,郭锡龄选择了沉默。《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通过其秘书转达的采访要求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他本人的手机也已调至秘书台。
受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遍认为铁道部反应过度;但是,没有充分证据链支撑的“炮轰”不见得有什么效果,反而容易授人以柄。
人大代表的“广东现象”曾经闻名全国,一定程度上感染了政协委员议政。但现在,在许多人看来,广东省的民主监督早已走过了“炮轰”阶段,逐渐回归理性博弈。
大桥收费何时了?
广州市人大代表王则楚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他对洛溪大桥收费的持续追问。
上世纪末的广州城北富南薄,“河(珠江)南一间房,不如河北一张床,”向南伸展成为这座城市的自然选择。但大桥高额的收费阻断了这一进程。当时,洛溪大桥每月要向过往车辆收取250元。
另一个背景是,该桥1988年已经建成通车,当时收费的名义是“举贷建桥,收费还贷”,但1996年广东省审计部门对洛溪大桥的审计结果却显示,从1995年起年收费总额已经超亿元的洛溪大桥,却未曾还过贷款本息一分钱。
审计部门还发现,当时尚未划市为区的番禺市财政局属下的地方企业管理办公室,将桥梁管理所上缴的洛溪大桥应用于还贷的车辆通行费共3亿多元,全额拨给了番禺市路桥建设指挥部用于当地路桥建设。
管理部门的费用支出也高得惊人。1998年底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1997年以前,该桥管理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占路桥收费总额的12%,1998年的比例也高达10.26%。
1999年,民盟广东省委员会以集体提案的形式,在广东省“两会”上要求相关部门给出解释。得到的答复是收费是为了建其他的配套路桥,即迎宾路等八大配套工程。“不修配套路桥,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车流?”番禺市相关负责人当时说。
于是,洛溪大桥的收费还贷问题就被人为地扩展为修建配套路桥并为其巨额贷款埋单上,洛溪大桥的总投资额不过8000多万元,而到2000年前后,该桥的收费已达8个多亿。
2000年4月,在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王则楚正式提出询问,要求相关部门将收费还贷的情况向市民公布。此后,他收到番禺市有关部门就该桥收费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到2013年,洛溪大桥连同相应的配套路桥的贷款可全部还清。“也就要说还要再赚15年。”并且,王则楚发现,这个看似理直气壮的报告上面,竟然没有一个领导的签字。
于是,在2001年广州市人大第四次会议上,王则楚就此事再一次追问:“洛溪大桥收费何时了?”在人大代表的要求下,审计部门介入调查。“两会”结束后一个月左右,王则楚收到了相关部门对此询问的回复:该桥连同其配套工程,已经还贷4个亿,还有4个多亿,全部还清大约还需要7年。
怎堪此任
一个插曲有意无意间改变了这一事件的进程。
霍英东曾在其著作《不走回头路》中,提及洛溪大桥由其捐建一事,但在番禺市政府有关该桥资金来源的报告中,却通篇看不到一个“霍”字。在洛溪大桥收费被媒体热炒后,有人怀疑霍英东是否从此桥中获利。为了澄清此事,霍英东专程从香港飞至广州,在白天鹅宾馆约见王则楚,表明自己为洛溪大桥所出的1700万元纯粹是出于对故乡情感的捐赠,从未从该桥中拿走一分钱。
这一细节见诸媒体后,舆论大哗,访问各种传言顿起。2002年1月,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欧广源在一次物价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有一座桥,从80年代建成后就开始收费,一收就是十几年,群众意见相当大,对于这一项不合理的收费,我们一定要取消。如果实在不行的话,甚至可以动用党组织的力量,制裁有关的负责人。”
监督的路径变得宽敞起来。不仅更多的代表加入进来,更多的媒体也开始关注,审计的力度也明显加强。2003年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2年底,洛溪大桥及其配套工程的贷款余额还有2.3亿元;2004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到2003年底,这一余额还有1.39亿元,而到了2004年6月底,还贷余额只剩下9263万元了。按照当时每半年还款4500万元的速度计算,到2005年上半年,洛溪大桥的贷款有望全部还清。
但此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认为即便洛溪大桥还贷结束,也不应停止收费,原因是这样会导致该桥因过于拥挤而陷于瘫痪。
于是,就该桥是否应该继续收费,广州市展开了规模空前的大讨论。最终汇聚成两种主要观点:一、按照《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撤消收费站,停止收费;二、为平衡市内交通,避免出现各个路段堵疏不一的局面,以将该桥纳入年票范围或者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继续收费。
在2005年广东省“两会”上,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以人大代表身份反对取消洛溪大桥收费,原因是这样“会使洛溪大桥堵塞更为严重”。他同时认为,还贷结束后的收费行为,性质已经从原来的业主收费转化为政府为平衡交通而进行的收费,这在国外并不鲜见。
但此时已经调任广东省政协常委的王则楚则认为,路桥收费与平衡交通费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费种,广东省和广州市均无权批准一个新的费种,而有权对此作出决定的国家发改委,其实早在1999年6月对武汉一桥和二桥“捆绑收费”的批示中已经明确表示反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履行政府有关“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承诺。
2005年7月1日0时,洛溪大桥在走过了17年的收费岁月后,最终停止了收费。广东省政府在关于洛溪大桥终止收费的公告上说:“洛溪大桥还贷结束后终止收费,是我省第一个还清贷款本息后终止收费的路桥项目,将对今后收费路桥管理起到示范作用,是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和取信于民的一个具体行动。”
回首整个过程,让王则楚最感欣慰的是民意得到了充分地表达。在某报当时进行的一份调查中,赞成取消收费的比例占到6成。“民主就是多数人的统治,但在此之前,首先要有充分地表达。”
博弈的思想成为王则楚行使代表和委员监督权力的一条主线。他力主对所有公共事业类收费举行听证,并成功阻击了一次没有充分论证的水费上涨行动;他质疑煤气灶具专营的行为,并通过邀请专业结构对燃气质量进行测定,戳破了燃气的重量减少是因为质量提高的谎言,燃气公司的领导为此气得大骂:“还有人敢测我燃气的质量!”
王则楚常常有时也觉得无奈:从制度层面上说,民意的表达还缺乏一个有效的保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不堪此任,因为他们并非真正来自于民众。
“洛溪大桥问题为何拖了那么久?原因就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