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08-05-14青丝等
青 丝等
情书
青丝
某年春晚,冯巩有一个小品:在成为大款之后,他巧遇当年同桌的女生,回忆起学生时代曾给这位女生写过情书,女生很快就给他回了封信,他喜滋滋地打开,只见上面只写着一个字:“呸!”
其实在处理这种浪漫事件时,女生即使不乐意,回绝方式也完全可以表现得更有技巧一些。譬如《大话西游》中的白晶晶,见至尊宝一时冲动向她求婚,嫣然一笑说:“我还没刷牙呢。”
如果是以弗洛伊德的观点来解读,情书乃是一个人双重人格的真实体现。由于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人们在情书中,通常展露的是自己的另一面。比方说,仅看“像一只中弹的小鸟一样从树上落到了深渊”,估计你会以为是村上春树的某部小说中的一个语句,而绝不会想到,这是出自于赳赳武夫麦克阿瑟的一封情书。
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把他父亲写给后母的情书偷出来给我们看。自从看了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上他家玩,因为每次想到他平时不苟言笑的父亲,我就无法与情书上称呼对方为“甜蜜小亲亲”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几乎使我形成了一种病态心理。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他恨他的父亲及后母,想要让他们丢脸出丑,也就是说,他觉得父亲在情书中的表现,是很荒唐的。由于心有所忌,他只是把父亲的情书扩散在了一定的范围内。
后来我有了实践的机会,也写过不少情书,不过不是为自己而写。过去常有谈恋爱的朋友闹别扭,每当发生冷战,当事人就会表现出一种躁动不安的症候。这种情况下,文字表达要比口头表达更易于修复关系,既能够有的放矢地抒发感情,又不会出现歧义,而且平时难以启齿的肉麻话也可一并倾吐。我过去常做的就是这种事情——代写情书。
代写情书也并非是凭空杜撰,得让当事人提供一些情节,经过充分渲染,然后表达出一种为情所苦、无由解脱的苦闷情绪,从而引起对方的共鸣。女生心软,看到有人为己如此痛苦,于心不忍,冷战往往也就随之结束。那时候,代写一封两页纸的情书,稿酬只是一顿夜宵。我极其廉价地代人制造着情感的伪币。
早些年,网络上曾经流传一份据说杀伤力极强的情书:“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我说了,我马上就会死去;我不怕死,可我怕我死了,再也没有人像我这样爱你。”这篇短小精悍、如同手机短信的情书,适用范围极广,凡有需要者,只需copy,再在抬头和落款处填上相应的名字即可。在网络时代,情书也根据人们的需要与时俱进。
醉
叶倾城
她只醉过两次。
第一次,是过年回乡,在机场忽然收到一则电话:“……你还记得我吗?”——怎么能说不记得?虽然已三年不见。
三年不见,也不过抽个日子,找个肯德基坐坐,稍微聊几句。大年下的,说深说浅,似乎都不是个事儿。很快就说拜拜,她踩着将化的残雪,回家陪客吃饭。
席终人散,没人发现她喝高了,她自己也没发现。洗过油腻碗盘,在厨房门口站一站,突然头重脚轻,往事和心事一起涌上。她只有一个念头:这是过年,我不能够在家里哭。
能去哪里呢?她去逛外文书店。站在书架前,眼前的书脊一阵阵花起来。天哪天哪,她不能在书店出丑,书店和酒鬼,实在有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
终于把持不住,她在卫生间吐了,一边吐一边一遍遍冲水。外边有人敲门,大冬天的,她急得满头大汗,还在拼命冲水,她不准备让任何人知道这醉,知道的,只是这外文书店四楼卫生间里一个孤零零的马桶。
离开书店时,她还买了一本书,是李长声的《四贴半闲话》,大概只是“贼不走空路”的习惯。如果有一天,见到作者本人,她大概会说:李老师,我曾在醉后买过你的书,幸运的是,清醒时候,我的鉴赏趣味没有改变。
她对他说这段故事。他问:“为什么醉?”
就是刻意来醉的。一种赌气,一种对自己身体的自暴自弃,一种矫揉造作——给他看的。事前事后,她都为这造作而尴尬。但当时,管不住自己。
她向店家要二锅头,他玩命阻止,她笑:“你是我什么人,你有什么资格管我。”他呆了半晌:“你醉了,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她于是放慢语速重复一遍。他遂颓然不语。
这是他们的最后晚餐,就在一家不知名的小馆子,三杯酒后,将各自西东。一口干掉一两,他扑上来夺,于是她的第二口下去更快:啊,酒是这么滑,像一句甘美如丝的诺言,迅速流了她一身。
她走不动了,出了馆子没几步,就在马路牙子上坐下来。他温柔地抱着她:“你没事吧?”她带着醉意想:如果她口吐鲜血厥倒在地,他会不会不顾而去?她掺笑:不至于,他总归要帮她打一个120。在的士上昏昏睡去,快到家的时候,陡然惊醒,已经一切如常,脸上没有泪痕,也不见酒渍。
这一次,仍然没人知道她的醉,除了他——某种意义上,他何尝不是她的马桶。
她只爱过两次,也只醉过两次。醉和爱,这么接近,华丽喧嚣,都是生命中的佛拉明歌舞,一曲一曲地狂欢。从来醉,向来痴,而此刻,她的胃在痛,她轻轻掩着,决定:一生从此,再不喝酒。
她的誓不再醉,其实也就是,誓不再爱。
吃出来的身份
沈威风
吃是人生的一大快事。据说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国国王,经常在宫廷举办各种各样的宴会来招待王公大臣。电影界才女索菲亚·科波拉的野心之作《绝代艳后》里,用极度奢华的笔调,讲述了亡国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穷奢极欲的生活。但是,据说这部片子在戛纳电影节上放映的时候,遭到了影评人和观众的一片嘘声。
当然,我理解法国人也许和中国人一样,对自己的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对于外国人尤其是美国人空洞粗放的理解方式,在心理上会有天然的抵触。就好像人人都说电影《末代皇帝》是经典,但是在中国人看来,总觉得像是抹了奶油的饺子,吃起来觉得不是个味道。
对于法国宫廷文化,我没有深刻的理解,但是看到《绝代艳后》里以蒙太奇手法,为表现玛丽奢侈生活而出现的一份一份色彩鲜艳的甜点蛋糕时,还是心中疑惑:绝代艳后在口腹之欲上,难道就这一点追求不成?
当然不是,根据Raymond Oliver所著的《法国餐桌史》的记载,路易十四的菜单绝不仅仅是甜点这么简单。路易十四那一天10点钟的午餐是这样的——汤:三只老腌鸡、三只鹧鸪煮甘蓝菜汤,六只鸽子的奶油浓汤,鸡冠肉派汤。前菜:腌鸡和鹧鸪。间菜:十六公斤小牛肉和配菜,十二只包馅饼鸽子。小间菜:六只炖鸡,两只鹧鸪绞肉,三只拌酱小鹧鸪,六个炭烤派,两只烘烤小火鸡,两只包松露雏鸡。主餐包括烤肉和四个果馅饼,其中烤肉的内容在两只浸油腌鸡,九只雏鸡,九只鸽子,两只幼鸽,六只鹧鸪。餐后甜点:两桶水果,两种干果酱,四种糖煮水果和果酱……
路易十四虽是太阳王,却也吃不下这么多的食物,但为了能尽量多吃一点,他用鹅
毛搔喉,把食物吐出来,然后继续吃。吃完这顿惊人的10点午餐之后,他的厨师证明,一点也没有影响他6点钟晚餐的胃口。
不是路易十四有自虐倾向,而是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时代,能成为大胃王就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顿饭都能吃饱,而且吃到非常饱。
这种饮食思潮,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很难认同的。因为早在春秋时期,每天以严肃恭敬的表情而生活着的大圣人孔子,就已经开始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因此,对于中国人来说,更多地会认同吃什么比吃多少更能代表一个人的身份地位。
发展到后来,自然就是用鲍参翅肚了。传言,李嘉诚每天早上起床要吃一只两头鲍来醒胃。还听说,为什么肥肥女儿的体型与她如此相若,是因为这个姑娘从小就过着来碗鱼翅漱口的生活……
对于在职场中打滚的普通人来说,鲍鱼醒胃、鱼翅漱口那是奋斗目标,而更实际的追求首先是,生活不再是一顿饭接着一顿饭,而是一个饭局接着一个饭局。因为和吃多少、吃什么比起来,与什么人一起吃,显然更能体现现代人的社会地位。
离不开“你”
韩浩月
你好,你怎么了,你认为呢……只要每天开口说话,只要和人交流,“你”这个字是必不可少要用到的。在一次饭局上,有人号召玩了这么一个游戏:谈话时不许带“你”字,违规者每次罚款5元,大家都积极响应,自觉得这是小菜一碟,有人还夸下海口:“我就不信离开‘你我还不能活了。”
游戏的结果可想而知,无论参加者是不以为然还是十分紧张,说“你”只是时间问题。想不被罚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闭嘴一句话不说。不过对待这种耍赖行为,群众自然不会放过的,大家开始集体攻坚,为了逗那位铁了心“打死我也不说‘你”的哥们说话,不惜一切手段,连人身攻击都用上了,那位憋了半个小时没出声的同学终于急了,“你,你,你,你,还有你,你们怎么能这样啊?!”大家置他的悲愤于不顾,都忙着计算他说了几个“你”去了。
后来知道,这不仅仅是个游戏,其实也带有心理测试的部分,它折射出了一个人的性格,喜欢说“你”的人,平时愿意和人沟通,遇事愿意与人分担。同样道理,平日钟爱说“我怎么样怎么样”的人,往往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考虑别人感受。而经常说“他”的人,会很容易听从第三方意见,看待和处理问题会比较客观、理智。
曾经有人善意地提醒过,我平时使用的“我”字比较多,这个提醒当时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要知道,不去做一个自恋的、自我的、自以为是的人,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至今仍感谢那位给出建议的人,纠正这个毛病的做法是,每写完一篇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删去每一个可有可无的“我”,可用别的词汇代替的,坚决不用“我”字。
我招了吧,其实我就是那个被大家围攻的人,交纳罚款的时候,心中不由感叹,不说“我”容易,不说“你”实在太难。生活中怎么可能离得开“你”呢?除非到了世界末日。电影《我是传奇》中的威尔·史密斯曾经受过这样的痛苦,整个纽约空空荡荡,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录制了录音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广播:“如果有任何人的话,任何人都行,请你来……”
最喜欢的一首情歌是罗大佑的《你的样子》,那一句“不明白的是你为何情愿,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有着千回百转的柔情。在所有的情歌里,“你”恐怕是最核心的内容。世界为我而存在,却因有“你”才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