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德哲学:提高“文化软实力”的伦理之径
2008-04-30郭卫华
郭卫华
〔摘要〕提高“文化软实力”是我国为适应现代化要求而提出一项文化战略。这项文化战略的实施首先离不开我国的传统文化资源。儒家道德哲学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它所建构的注重人伦秩序的伦理精神和强调个体道德自觉的道德理念,对提高“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启示。同时,这一文化战略又为儒家道德哲学向现代化的转型提供了新的契机。
〔关键词〕儒家道德哲学;文化软实力;伦理秩序;个体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1-0169-04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软实力”一词最初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在2004年出版的《软实力——国际政治的制胜之道》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经济、科技、军事领域体现出的硬实力,还包括因文化、价值观等吸引力表现出的软实力。我国十七大提出提高“文化软实力”这一新认识和新论断印证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文化发展是一个现代与传统、社会整体秩序与个体生命意义相结合的历史过程。因此,提高“文化软实力”这一文化战略的实施首先离不开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变革和创新;离开传统,割断血脉,就会迷失自我、丧失根本。而儒家道德哲学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它所建构的注重人伦的伦理精神和强调个体道德自觉的道德理念,在当代社会中对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稳定和激励个体追求生命价值和意义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在《后现代文化》中对“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一个民族在其生活空间——包括民族的历史和生命空间史——中的生活秩序及生命意义。”[1](10)本文以此定义为参照,从伦理和道德两方面挖掘儒家道德哲学为提高“文化软实力”提供的启示。
一、提高“文化软实力”,建构和谐社会伦理秩序
“文化软实力”所内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以一个民族的和谐、稳定的生活秩序为基础的,如果没有长期稳定的生活秩序,那么“文化软实力”的提高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提高“文化软实力”最首要的基础就是建构本民族和谐而稳定的生活秩序。而“伦理”则成为建构生活秩序、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要素,因为“伦理总是文化转型、社会转型不可否认的转换点。现代中国社会、中国文化能否完成自己的转型,能否建立起一种具有健全生命机能的现代化社会模式与文化模式,直接与伦理在整个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中的新定位,与新的伦理精神、伦理秩序的确立密切相关。”[2](161)在这方面,儒家道德哲学中对人伦秩序的建构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伦理启示。
第一,家庭伦理秩序的建构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出发点和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发挥家庭伦理秩序的文化功能和伦理功能、重视家庭生活秩序的和谐稳定,是我们提高“文化软实力”不可逾越的伦理领域。
儒家道德哲学的特质就是以血缘关系作为家庭伦理关系的原点和基础,并以血缘关系产生的自然亲情作为稳固和协调家庭生活秩序和家庭伦理关系的精神力量。儒家道德哲学把家庭生活伦理秩序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而家庭生活秩序得以形成的纽带便是基于血缘关系的自然亲情。因而,自然亲情也就成为儒家道德哲学设计家庭生活秩序和实现家庭和谐的内在依据: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有义。在这种家庭生活秩序中,“慈”“孝”“友”“恭”“义”等等都是以基于血缘关系的自然情感为基础,或直接就是自然情感。当然,这种自然情感虽然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是人的生命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融入到“父慈母爱”的温暖亲情中,并追随着人的一生,但是这种自然情感却又高于自然之上,是具有文化意义的情感:它包含着父母子女兄弟夫妇之间的相互关爱、相互奉献的人文精神,包含着文化传统的积累和传承。因而,自然亲情又不仅仅是纯粹的自然存在。也正是具有文化意义的自然亲情才能使生命个体在“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有义”的情感互动中超越各种家庭血缘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实现家庭生活的和谐有序。
儒家这种重视血缘亲情、注重发挥家庭的文化功能和伦理功能的特征为我们解决当前所面临的血缘亲情淡漠、家庭观念淡薄和伦理秩序失调等问题提供了一剂良方。从我国当前的家庭现状来看,由于独生子女和核心家庭的出现,家庭的传统伦理地位和伦理功能受到根本性的冲突,但是家庭又是提高“文化软实力”不可缺少的伦理精神力量源泉,因为文化的主体——人的社会化和道德化在任何情况下也无法脱离家庭的孕育和培养。与传统社会中的家庭形式相比,现代家庭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从精神意义上说,家庭永远是社会生活秩序无法超脱的“伦理策源地”。因此,在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今时代,提高“文化软实力”仍必须发挥家庭的文化功能和伦理功能,运用家庭中不可解构的自然亲情维护家庭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并进而发挥家庭对社会的文化功能。在可能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家庭的文化功能和伦理功能解决社会关系中的冲突和矛盾。因为家庭一旦形成并成为一个社会的重要文化传统,就极为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堡垒,这种文化堡垒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品性,就是它不仅仅固守着自身的整体性和家庭生活秩序的和谐和稳定,而且还为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和谐提供着重要保证。
第二,儒家道德哲学由家庭伦理秩序向社会伦理秩序的推扩而建构的社会生活秩序,是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增强民族精神凝聚力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中国文化的重要特点就是“‘家成为‘国的原型和母体,‘国成为‘家的扩充和放大,‘国的结构原理便是‘家的结构原理的延伸。”[3](7)根据这种文化设计,儒家道德哲学对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原则就是:社会生活秩序以家庭生活秩序为原型:“父慈子孝”移作“君惠臣忠”,兄弟“手足之情”移作朋友之义。中国文化中这种由家庭伦理秩序向社会伦理秩序的外推,不仅使家庭生活秩序中的血缘关系的纽带极为稳定和加大,从而使家庭的凝聚力增强,而且还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凝聚力的加强。“家”是“小家”,“国”则是从“小家”出发的“大家”。因此,“亲如一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成为儒家道德哲学建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模型,也成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
儒家道德哲学建构社会生活秩序的这种思维进路为我们今天提高“文化软实力”、维护社会和谐有序和增强民族凝聚力提供了重要启示。家庭的核心逻辑是情感逻辑,而情感的本质是不独立,它产生于人与人的相互依赖关系中,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凝聚力。当产生于家庭伦理关系的情感成为社会伦理精神力量的重要源泉时,它就会渗透到民族文化、民族心理、民族精神的一切方面,升华为一种民族伦理精神,建构和维护着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和稳定。也正由于这一文化精神的支撑,中华民族才能在几千年的风雨中始终屹立不倒。当中华民族无论遭遇到什么样的冲击和震荡时,中华民族都能通过自然亲情和社会伦理情感的感召力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共同抵抗内在或外在的压力和冲击,并激励中华民族在温暖而浓烈的家族气息中努力建构有序的社会生活。因此要提高“文化软实力”,必须注重挖掘和发挥儒家强调人伦和谐、家庭凝聚精神、公忠体国的政治伦理和社会公共伦理、推己及人的宽容胸怀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我们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竞争力、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做出应有的理论贡献。
二、提高“文化软实力”,实现个体生命道德价值
提高“文化软实力”不仅仅体现在实现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稳定,而且还应体现在具有主观能动性和特殊性的个体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实现。因为,文化的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前者的实现就体现在个体生命追求价值和意义的过程中,而实现个体生命价值和意义的精神支撑力量来自于道德。“道德”与“伦理”相比,具有主观性和特殊性,是对外在于人的、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客观伦理精神的一种内化。而且只有伦理所内含的普通约束力量转化为个体的道德品质和品性,伦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和稳定的功能才具有有效性。因此,提高“文化软实力”离不开道德的支撑。儒家道德哲学强调的“见利思义”、“义以为上”、“舍生取义”、为仁由己等道德价值观,为提高“文化软实力”的个体之维提供着重要的道德启示。
第一,道德是合理满足个体利益、协调利益冲突和矛盾的重要保障。文化的本质虽然体现为个体生命超越个体利益的有限性,是对个体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无限性的追求,但是它是以利益的实在性为基础的。因此,文化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合理满足个人利益的需求、以及协调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之间的矛盾冲突。儒家道德哲学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对文化的设计就是以道德来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在个体生命中,儒家道德提倡“见利思义”、“义以为上”、“舍生取义”等道德价值取向,要求个体生命约束或放弃某些本能的冲动,服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孔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者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在这里,孔子和孟子都提到“义”,“义”在儒家那里,其基本内涵就是超越个体利益而维护他人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它是实现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的标准。因此,虽然物质性欲求的适当满足对于个体生命来说具有必要性,但是这种必要性要获得合理性和现实性必须符合“义”的要求,个体利益(富贵)和求生欲望都应服从和服务于“义”。
在经济理性压倒一切、物欲极度膨胀的当今时代,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我国文化建设中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也是提高“文化软实力”所面临的重大难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我们应当吸取儒家主张的“见义思利”、“舍生取义”等道德价值中的合理内核,在现代文化建设和现代人的品质构造中凸现“义”的价值。“利”固然重要,但是当我们从“重义轻利”的极端道德价值观的压抑下解放出来之后,也不应当使“义”沦为获得个体利益或眼前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或长远利益的“道德借口”,或者把“义”直接从经济、科技的发展中驱逐出来。当我们的发展全部寄托于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发展中,而缺少道德的含量时,那么就会导致如樊浩教授所深切担忧的消极后果:“‘绝对命令从人的意义世界中退隐甚至永远的消失,剩下的就是永无止境的本能冲动。”[4]因此,提高“文化软实力”,必须重视以道德调节利益关系的价值,重申儒家道义论的积极价值,以期对现代社会中的功利原则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第二,道德除了内含利益的实在性外,还具有超越性,这种超越性赋予生命个体以道德自觉意识,从而在个体生命中建立某种秩序和价值,使生命表现和生命追求获得价值合理性。人的生命存在除了以利益作为根本保障之外,还需要建构一个超越利益之上的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人具有意向的目的,人是意义的动物,会无穷地渴求意义,希冀得到意义的饱沃……就人而言,更且是朝向意义的意向,是为了建构有意义的生活。”[5](122)而人朝向意义的动力,人对价值的追求动力,正是来自具有超越意义的道德。儒家道德正是立足于此,主张“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塞于天地之间”的“浩然之气”、“以理导欲”、“以理节欲”等等道德理念。这些道德理念实际上就是以道德的生命和与主体意志相联的精神力量——仁、浩然之气、理等引导和规范人的生物性生命, 使个体生命在向善的道德追求中不断地向仁人、圣人的境界靠近,从而为有限的生物性的生命个体创造一个无限的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生命的真谛在于‘意义和‘价值,有了意义和价值,‘生命就超越了生物性的有限,达到价值的无限。”[2](192)
儒家以道德构建生命价值和意义,既是文化作为提升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的真谛,也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必经之路,因为“文化软实力”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凝聚力。在我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除了经济和科技获得飞速发展之外,人们的文化生活水平也得到广泛提高,而且个体的创造力被前所未有地激发出来。然而,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现代文明负面的文化后果已越来越严重地暴露出来,从道德之维看,最为引人注目的后果就是道德主体性的失落。道德主体性失落的明显表现就是,现代人受工业文明中功利原则的引导,极易走向拜金主义或商品拜物教。在功利原则的引导下,个体就会过度沉沦于以追逐利益为核心的世俗世界中,而自身的道德自主选择能力却遭到弱化,人追求生命价值和意义以及构建意义的本性就会被消解于世俗世界中。因此,为避免现代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以物化人格取代主体人格”消极后果,为提高“文化软实力”提供内在支持,我们必须强调个体的道德自觉,注重崇高的道德理想与道德境界的文化导向作用,激发个体重新树立超越世俗世界建立意义世界内在动力。而儒家提倡的成己成物、成仁由己的道德自觉意识和人格挺力精神、成仁成圣的道德境界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思想,为填补现代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留下的精神空白,增强现代人的道德意志自主能力,无疑会有所作用。正如杨国荣教授所深刻认识到的:“要求人体的自我完善,强调个体的道德自觉,注意确立崇高的道德理想与道德境界,是儒家的价值目标之一,它追求的不是非人格的功利结果,也不是无选择的沉沦于世俗及大众之中,而是自我在世界中的卓然挺立,儒家的这种主体原则既避免了人的物化(包括商品化),也超越了片面的大众意识,它对主体性的重新确认,似乎可以提供某种文化心理方面的激活力。”[6](327)
三、结语
由以上我们对儒家道德哲学对提高“文化软实力”提供的启示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方面,儒家道德哲学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为当前我国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文化战略起着某些警醒作用。一是提高“文化软实力”必须注重恢复伦理的文化地位和发挥伦理的文化功能。樊浩教授在《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发问:“谁偷走了伦理?”他认为:“对道德的危机及其严重文明后果的忧患与反思,不仅是中国,而且也是整个世界20世纪的一块人类的心疾。无论是现象学还是法哲学的意义上,道德与伦理都具有因果性的生命关联,道德危机的背后,是伦理的放失。”[4](30)我国作为根源于伦理文化的国家来说,“伦理”是我国文化建设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因此,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社会和个体的伦理能力,注重发挥家庭的伦理功能和文化功能,从而为满足现代人的精神需求提供外在的伦理支撑;二是复苏现代人的道德自觉意识。现代社会崇尚价值多元化,价值多元化的道德后果就是意义危机和精神危机的产生。基于此,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文化战略必须在伦理的支撑下提高人的道德自觉意识,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儒家注重追求理想人格、塑造完美的道德自我、注重形成刚健进取的精神世界等价值取向,激发现代人超越世俗世界建构意义世界的内在动力。
另一方面,提高“文化软实力”这一文化战略的提出,为儒家道德哲学向现代的转型提供了新的契机。提高“文化软实力”不仅仅在现实上满足着现代人的文化需求,而且在理论上还充当着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创新的历史重任。从现代化的历史需要来看,儒家道德哲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品格,它的某些伦理维度和道德价值观可以通过现代化的转型,而成为现代文化建设的重要传统资源;还有一些方面则已不适应现代化需要,例如等级秩序观念、对个体权利的淡漠等等道德哲学理念应当作为历史的重负受到扬弃。因此,为使儒家道德哲学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展示新的生命力,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文化战略应当通过现代化过程对儒家道德哲学进行历史洗礼,以期使儒家道德哲学理念渗透到现代文化中,这也是儒家道德哲学重新获得现实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的历史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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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沈清松.大脑、情感与情意发展[J].哲学与文化,2005(10).
(责任编辑:李晓光)
The Inspiration and Reaction of Confucian Moral Philosophy for Raising the “Soft Power of Culture”
GUOWei-hua
(College of Humanities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211189, China)
Abstract:Raising the “soft power of culture” is a cultural strategy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China's moderniz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ultural strategy is inseparable from China's traditional cultural resources firstly. As part of the mainstream culture, Confucian moral philosophy, which constructedethical spirit of paying attention to human relations and moral ideas of emphasizing individual moral consciousness, has an important value to enlighten the raising of“soft power of culture”. At the same time, the cultural strategy will provide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modernized conversion of Confucian moral philosophy.
Key words:Confucian moral philosophy; soft power of culture; ethical inspiration;individual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