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时代的婚姻
2008-04-30江桂芝程乃欣
江桂芝 程乃欣
非常年代,普通人经历的非常婚姻。也许没有那么多浪漫和传奇,但其中所闪现的善良与坚韧,无不令人动容
老头子大我7岁,今年80了。他身体健康,喜欢写字画画。我们在一起,没多少话说,但相处得很好。不过,我们曾经离过婚……
怎么说呢,这得从头说起。
当了姐夫的小老婆
我是浙江上虞县人,8岁时,我爸因病去世,我妈还支持我上了小学。
我17岁那年,父亲生前留下的那一爿肉店,终因维持不下去而关了门。当时政局混乱,国民党在乡下大抓壮丁。我妈便让我跟大我两岁的二姐一起,到上海去投奔她的未婚夫。这位未婚的姐夫是与我们情同手足的姨表兄,家里早就给他们定了亲。
到上海不久,二姐与表兄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成了家。我就住在他们家楼上的一个亭子间里。当时姐夫和朋友合股经营一家运输公司,他任经理,业务很忙。姐姐在家买菜做饭,主持家务,只让我帮她洗洗衣服擦擦地,收拾收拾房间。我仍按习惯称表兄为“二哥”,从未改口叫他“姐夫”。
好景不长。在姐姐生了孩子之后不久,姐夫有了些变化,很晚回家。有一天,一个在公司里当学徒的老熟人传话给姐姐,说姐夫在外面有了女人,还在某个饭店开了房间。姐姐一听急了,马上跑到那里去“捉奸”。回来时,她告诉我,果然发现一个妖艳的女人正和姐夫在一起。她又气又恼,就把那女人放在床边的衣服、裤子,连同鞋和袜子,一股脑儿从窗户里扔了出去……我想安慰她,却说不出一句合适的话,只有陪着她哭。
我对姐夫也很生气,为姐姐难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干什么。
不料,有一天晚上,在我收拾厨房的时候,姐夫走了进来,说:“我算了个命,命中注定要有两个老婆。你就嫁给我吧!你答应我。我的命就能破了……”
我目瞪口呆。眼前这“二哥”简直像陌生人一样,我几乎认不出来了。这算什么事啊?
姐夫呆呆地站在那里,等着我的回答。这时仿佛有一种力量,让我渐渐冷静了下来。我左思右想,他既然如此信“命”,是一定要讨小老婆的了;如果我不答应他,他讨了别的女人,姐姐岂不是更要受苦?
于是我横下心,低声地答应了,只是问他:“这样办,我姐姐和姨爹姨妈他们能答应吗?”
他急忙说:“只要你答应,你姐和我爹我妈那里我去说。”
没过多久,有一天,姐姐一反常规,早早就上街买菜去了。我还没起身,姐夫就进了我的亭子问,上了我的床……我才明白,这是姐姐的安排,他们已经商量好了。
从此,我就“秘密”地当了姐夫的小老婆。姐夫不再到外面去找女人了,他们也不再争吵了。
我怀孕了,很害怕,怕秘密保不住,被人耻笑。姐姐安慰我说:“桂妹,别怕,我们同胞姐妹是不分‘大(老婆)‘小(老婆)的。如果有人敢看不起你,我就去和他们拼!”
1937年,日本人占了上海,我征得姐姐和姐夫同意,带着8个月大的儿子回到老家。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我们的“婚事”,家里还被蒙在鼓里!姨妈听到姐夫竟纳我做“小”,十分生气,骂他是“畜生”。我妈则非常伤心,等我原原本本地向她讲明情况后,她哭了,也不再怪我了。她也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双方老人为了挽回面子,消除族人的闲言碎语,又花了很多钱,按当地习俗为我们补写了礼书。补办了族酒。
姐夫只在逢年过节时偶尔回老家来,住上几天。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像兄妹,而不像夫妻。1948年,我有了第二个孩子后,姐夫因工作调动去了北方,就没有再回老家。我一心一意抚养两个儿子,别的什么也不去想了。
离婚
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开始了《婚姻法》的宣传。我参加学习后,每天吃不下,睡不着,思想斗争非常激烈。直到这时,我才觉悟到,自己由于软弱、无知和一片好心,做了封建迷信的牺牲品!
我下决心离婚,我要争回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地位。
我妈和姨妈反倒想不通了,都不同意我离婚。在她们那一代人眼里,离婚的女人是没有好日子过的。她们是心疼我,怕我日后吃苦。我向她们反复解释了一夫一妻制对女人的好处,并且让她们放心,因为离婚后,表哥还是表哥,姐姐还是姐姐,只是脱离了夫妻关系,大家还是亲戚嘛。
她们没话说了,只是痛哭不止。
我同时给姐姐、姐夫写信,说出了自己的决心。他们拗不过我,最后不得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办成了。我带着两个儿子,离开了姐夫的家,独自租了间房子,靠着法院判给我的每月30元生活费,开始了新的生活。3个月后,我便申请加入农业社,开始下地劳动了。当时,我除了那每月30元的生活费,还有留作孩子教育经费的1000元银行存款,这在农村已是了不起的富有了。
我感念妈妈一辈子为儿女操劳的辛苦,每月都从生活费中抽出10元给她;那千元存款年利有160元,我也将其中的半数给她,直到1965年她在74岁高龄时去世。
在社里干活,样样都是生疏的,但我样样都学,割麦、晒谷、打场,我不但很快学会了,而且干得很好。
1960年,大儿子初中毕业了。我为了他的前途,想把他送到北京去读高中,得到了姐姐和姐夫的同意。他们立即寄来路费和一封长长的信。那天,儿子正在学校值班。我迫不及待地拿着信去找他,问:“你爸来信了,让你去北京读书——你小时候不肯去,现在呢?”他高兴得跳了起来:“当然去啦!”
我却忍不住流泪了……
大儿子走了以后,小儿子对我更加关照。那时,他小学还没毕业,就把自留地里的活计基本上都承担了下来,回来还要帮着我做家务,尽量减轻我的劳累。他越来越懂事,也更爱读书了——不知他从哪儿借来了那么多的书!
可惜的是,这两个爱读书的孩子最后都没得机会深造。大儿子上了一年中专,就6次申请入伍,最终被批准参了军;小儿子以全年级第一的成绩从初中毕业后,也响应号召务了农。
姐姐临终的嘱托:复婚
1964年,姐姐因癌细胞扩散去世。
不久,她的一双成年儿女联名来信,让我“打破旧框框,回到爸爸身边来”,说“这是妈妈的临终遗言”。接着,姐夫又在半个多月里连写了5封信,说他这些年来,工作负担很重,经常要到外地出差,身边未成年的孩子若没人照料,就会影响工作;说他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念我的好,希望我能不负姐姐临终的嘱托,考虑与他复婚;还一再说,这是工作的需要,是姐姐留下的7个儿女的需要,也是他个人的企盼和恳求,等等。
我心乱如麻。这些年来,我已习惯与两个儿子相依为命了。大儿子初中毕业后,已到北京去升学了。身边只留下了小儿子,还在读书。我要是去北京,就只好把他留下,我真舍
不得,也不放心。可是,姐姐的孩子的恳求,我又不忍拒绝……
经过翻来覆去的思考,我最终同意复婚了。
这是1966年,我45岁。
虽然办完了复婚手续,我还是迟迟下不了北上的决心。这时,小儿子已经初中毕业,在生产队劳动。他不仅聪明能干,而且善解人意。见我心烦意乱,寝食不安,就劝我说:“妈妈,你尽管到北京去吧。你在这儿,我回家吃穿现成,会舒服点;你不在,我要自己做事,会辛苦点。可我一人苦点,能舒服一大家人啊。你就放心地去吧!”
直到1967年,我才含着眼泪,把小儿子留在老家,自己到北京来了。
我刚来北京住在三里河时,足有半年没下楼,因为语言不通。后来,我慢慢习惯了,就出门了,还参加了居民小组的学习。这个组的组长,也是南方人,能听懂我的话,给了我很多帮助。我在讨论会上虽然很少发言,但我出勤最好,学习最认真,因此,每次评奖我都被评上“特等”。人家得10元奖金,我得12元,还有不少别的奖品。到1968年,大家就选我当了小组长;两年后,又让我当了居委会委员,一直干到1985年我离开那里。
其实,我工作全凭热心。我们那里的楼房,是4层的筒子楼,每层住12家,共用两个厨房和两个洗手间。每天由一家值日,打扫卫生,节假日前大家一起进行大扫除。我们两个小组长,原来各管两层楼,后来那个组长有了心脏病,我就让她只出出主意,自己把4层楼全管了起来。我是笨办法,看到有的人家因忙或懒,没做好卫生,我就悄悄去找补找补,人家不好意思了,下次也就注意了。
1983年,我回了老家一趟,临走前,我给每层楼都买好了新扫帚,准备了足够的清洗用的盐酸。3个月后回来时,我看到,楼里基本保持了清洁,心里真高兴!
我到北京30多年了。初来时,要照顾姐姐留下的5个还在上学的孩子,确实没少操劳。他们长大以后,都结了婚,生了孩子,就再没要我多费心了。现在,孙女也已做了母亲。我们这四世同堂之家,人要都来齐了,可真是热闹非凡。
我对姐姐的7个儿女和自己的两个儿子,完全一视同仁。不过,我仍让姐姐的孩子保持原来的称呼,叫我“三姨”,以尊重他们对妈妈的感情。
(摘自《周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