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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不易的阅读

2008-04-28伍美珍

作文新天地(初中版) 2008年4期
关键词:布头花衣裳春之歌

印象中,读到的第一本书是童话《小布头奇遇记》,那年我大概5岁。当时是书籍非常匮乏的年代,我们一家住在妈妈工作的机关宿舍大院内,但我们家属于平民阶层,父母的微薄收入每个月用来支付养活我们兄妹三人的生活费已属勉强,所以指望父母买书是不可能的。所幸的是:第一,大院以及周围的其他机关宿舍大院里,有一些官家子弟,他们家有书的哦;第二,我有一个大我7岁的哥哥,而且他非常喜欢看书,哥哥年龄比较大,所以就会经常利用他的智力和体力,从邻居那些家境比较好的小孩子手中或是骗或是抢一些书来看。我推断,这本书就是这样来的。

我拿到的《小布头奇遇记》是一本破损不堪的书,连封面和封底都不见了,还卷着边,但里面的插图太精彩了,小布头画得好可爱呀,而且,每页的文字都配有插图。我立刻扑进了这本可爱的书里。从此,我迷恋上了书里的世界。

小学三年级以后,因为学会了很多字,我爱上了阅读大部头的长篇小说,其中印象极其深刻的一本是《青春之歌》。

这本书的由来,也要交代一下。在我的邻居中,有很多是在机关里做官的,其中有一个官家的女儿,暂且叫她非吧。非比我大一岁,为人很豪爽,我们之间也还算谈得来,我最喜欢跑到她家去玩。因为她家的楼上,有一个很大的书架,书架上有很多的书。长大以后的我,还会梦到自己小心翼翼地来到非家去找她,她让我自己上楼去找书看,我噌噌噌地跑到楼上,面对着书架上的书,兴奋得要死。《青春之歌》就是这样被我发现的。

那是一本很破旧的书,掉了书皮(奇怪的是,那年头没有书皮的书怎么那么多)。所以我看到的第一页就是写林道静妈妈被地主欺负的情节,现在看来,素材属于少儿不宜,但作者描写得很含蓄,所以对幼小的我的心灵并未造成丝毫毒害。

看了好几天,拿去还书的时候,恰好非的爸爸在家,他看到我把书递给非的时候,就当我面冲着非大发雷霆,大意是说,你怎么随便把书借给别人看?你看看,把书弄成了什么样子!我站在那里,心里感到羞愧万分。

在我上了高中以后,家里的经济情况有了一些好转,妈妈就慷慨地允许我买杂志读了,那是杂志盛行的年代,一下子涌现出很多好杂志,令我目不暇接。在放学的时候,路过邮局书报亭,我经常买的杂志有《收获》、《当代》等。

其实那时候,哥哥和姐姐都在外地读大学,虽然那时读大学的学费基本是免的,但花费也蛮大的,所以妈妈这么纵容我花钱,完全是因为母爱吧。记得有一天和妈妈一起上街,我一口气让她给我买了90多元的书刊,这笔钱在那时算不少了,但妈妈一点也没犹豫就全部替我买了下来。

大概是因为阅读很多而且很广的缘故,我写作文一点也不费事,每次大大小小的赛事,我总是无一漏网地拿到最高奖。

我觉得阅读对我最大的意义,是令我安全度过了青春期。现在看到有专家说,青春期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急风暴雨的时代。我的青春期虽然谈不上是急风暴雨,却也是郁闷连连,这是个喜欢自己制造郁闷的年龄,而阅读,成了我的一个安全的出口。当时的父母,都忙于生计,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精神状态,而社会也没有今天这样的人文关怀,我唯一能借助的就是读书。

现在我成了一个心态健康、心灵丰富的人,感谢那时的阅读。感谢我的母亲。

伍美珍知名青少年书籍品牌“花衣裳”创始人之一。共出版60余部校园题材作品,代表作有《同桌冤家》、《做好学生有点累》等。少男少女的成长是她所有小说中关心的主题,她以女性作家特有的敏感、细腻、体贴和善良,走进了少男少女的情感和心灵世界,幽默和深情兼具。

最喜欢:简单和真诚,留恋童年和青春

最擅长:写故事

最不擅长:认路

个人网站:花衣裳青少年文学网(www.hys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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