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伤痕
2008-04-21阿莱
阿 莱
多多33岁,10年前曾在感情上彻底败给了大他5岁的余珍,也正是那样一段挫败造就了他今天的性格和故事。直到不久前,他和她再次于商场中相遇,原以为自己已经练就了一身金戈铁马,想不到再遇到她的时候,也不过就是烂泥一堆……
这么些年,我一直都不敢和别人说起她,虽然我一直都在等待这样一个机会。我希望当我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是可以让她去仰视的。当然这和爱情无关,我是暗含了一口气的,当年我差一点就爱上她了,结果人家只当我是零食。
我有一家经营得还算不错的小公司,事业说不上很好,也说不上不好。年内我会再开一家分公司,地点都选好了,相信今年对我来说开头还是很不错的,很多东西都上了轨道,多少有点意气风发的意思了。意气风发,这可是我一直都很向往的状态。我原本不是这样一个铆足了一股劲儿非要怎样怎样的人,我原本是懒散的,有点小资小情的,更愿意相信牧歌田园的。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产生了巨大的逆转,我开始知道男人最重要的不是情深几许,情深几许只能带给人更多的伤害,男人最重要的是实力,最后比拼的也依然是实力,当你有了心爱的女人时,她所看重你的也还是实力。没有实力的男人是可悲的,没有实力的时候就算是落在下风也不会有谁可怜你。我很庆幸自己能在很早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一点,然而对让我能明白这一点的女人又一直耿耿于怀。
人,如果不是因为伤得太深,又怎么可能记得长久呢?
认识她那年我大学毕业没多久,那年她28岁,我23岁。
因为我是外地学生,所以一毕业就面临着吃饭和住宿问题。正当我到处找工作的时候,有人向我介绍了余珍,说是只要找到她就不用愁了。我对于这个名字是有耳闻的,先前也有几个师兄是经她介绍才被推荐到别处去的。听说这个余珍本领很大,当年也是我们学校的毕业生,后来就自己和别人合开了一家公司,由于入行比较早,脑瓜儿又聪明,在社会上认识的人很多,线路铺得也广,经常能给像我这样的毕业生提供一些比较不错的就业信息,而且还都是免费的。
第一眼看到余珍我就吓了一跳:怎么这女人看起来这么不一样?不是老,而是老练,是成熟,要命的成熟。从穿着到谈吐,再到待人接物,浑身上下竟是找不到一丝弱点和破绽。她不过才28岁啊,甚至看起来还要更年轻些,但她的阅历却像是38岁这么复杂。我自问也是个喜欢抖机灵而且在学校里也一直都是个以“小聪明”著称的人物,不要说我身边那些女生,就是我们学校里的那些女老师,说真的我也是不在话下。无论年龄大小,在她们身上或多或少地都有一些纯真的东西存在,一个人身上只要还有“纯真”两个字,那么她就是再聪明也不难对付。而余珍不是,她好像生来就没有童年,生来就是成人,生来就具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能力似的,那一刻我真的是震撼极了。她几乎是看也没看我就说,如果你要求不太高的话,可以在我这里干,你也知道,这不是我的买卖,我也是给别人帮忙,所以工资什么的和我谈也没用,因为我做不了主的,上面说多少就是多少。我帮你粗略算了一下,试用期大概是600元左右,你能接受吗?当时她穿了一件淡绿色的衣裳,系一条深绿色的小丝巾,头发是棕色的短发,配着白皙的肤色,真是要多好看有多好看。我光顾着看她了,连她说什么都没太听懂,最后还是一起去的同学用胳膊肘碰了碰我,说,今儿怎么这么见傻啊?到底是行还是不行,倒是应声呀。我这才像是被人解了穴道一样点了点头。佘珍还以为我的犹豫是嫌钱少,于是又非常得体地补充道:“钱呢,可能是少了点儿,不过担负一个月的房租水费什么的应该还够,至少解决了你眼前的大难题不是吗?好在吃饭不是问题,公司里有食堂,怎么样?”这女人优雅地将两只手揣在胸前,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老天,她竟然有一双混血儿一样的褐色眼睛,目光炯炯,就像两只热力十足的灯泡,让人躲都躲不开。“好吧,那我明天就来上班。”我费力地说出这句话。余珍笑了:“那倒不必,你还是先歇两天吧,这样比较好算工资。”
我之所以同意到那个公司去上班,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余珍。600块钱的底薪,对于我这个国家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来说确实比较寒酸。可是少年时,人总会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别看我当时已经23岁了,但在有的方面确实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也可以说,那时候我还是相信爱情的,尤其是在遇到余珍以后,她激起了让我想要去征服她的欲望——男人对女人的爱不外两种,一种是想要去征服,一种是想要去保护。相对于后者来说,前者的力量恐怕要更为强烈。余珍的美丽和傲慢,会使许多男人在看到她的时候产生和我一样的冲动。于是我决定去上班,这女人就像一个谜,引着你一点点走下去……从第一天上班开始,我对她表现得就极为恭敬,然而在恭敬之外,我又随时都很想引起她的注意,让她感觉到我的与众不同。
工作中的余珍是一个非常卖力同时也非常舍得下工夫的人。有时候一笔单子来了,她会加班到很晚,跟着工人一起连轴转,这一点底下人对她都很佩服。而且在加班费等福利上她也很记得替工人去争,绝不会让大伙白干。至于我,余珍一直都没有给我个说法,而我也一直没有去争。我有一种隐隐的直觉,她是在故意考验我呢,考验我的耐性、能力以及承受力。我知道只要我通过了这一轮考试,后面就一定会对我委以重任,这是一段必须要“耐得住寂寞”的日子。所谓“寂寞”,是回报上的寂寞,是我的“加倍卖力”却如同“丢进水里”一样无声无息的寂寞。余珍在等,我也在等。她在等我耐受不了,我在等她对我开口。
转眼四个月过去了,我们手里最急的几批单子全都有了眉目,这一天,余珍将我叫到她的办公室里。“你干得不错。”她优雅地夹起一支烟,“说吧,要什么报酬。”我摇摇头。“没关系,说吧,都是你该得的。”她眼睛连眨都不带眨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呢?你这么卖力地干,难道不是为了报酬?”“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一说出来,连余珍都愣住了。随即,她笑了,然后一字一顿地说,“做你的女朋友?凭什么?”她扬起脸来看着我,下巴昂得高高的,那种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的得意,真是可恨。我也不知道是哪来的那么一股子力量,突然就抱住了她。这女人满身香喷喷的,我紧紧地搂着她,她身上的那种柔软,似乎是要把我浑身所有的劲都吸走似的……她先是挣扎,然后是笑,最后,是她主动吻的我……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接吻。我能够感觉得到,她对我并不讨厌。我盯着她问,“你是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什么?答应你什么?”“做我女朋友啊,我们刚才都已经……那样了……难道你还不做我女朋友吗?”“哈哈,我们哪儿样了?就因为我亲了你?”余珍理了理头发,“我还要工作呢,你别天天胡思乱想的,我找你来可是为了让你替我工作的,还不快出去……”
从那以后,我就像得了额外的赏赐一样,工作起来更加卖力了。不仅如此,在人前,我甚至比以前还要毕恭毕敬地对她。因为余珍说过,她不希望让别人觉出什么异常,她是领导,她的担心完全有道理。所以,我几乎是无怨无悔做着她鞍前马后的小跟班。
余珍依然是以前的老样子,只是在工作之余,偶尔会在飘忽的眼神中投给我这个傻小子一个致命的微笑,我就又被充上电了。平时只要办公室里没人,余珍都会和我温存一下,有时我也会帮她按摩按摩肩膀,每当这种时刻,余珍都表现得顺从极了,像个等着人去疼的小女生……除了偶尔的亲热之外,我从没真正得到过她,不过对于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我们公司的老总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香港人,偶尔过来视察,总是笑眯眯地从余珍身边经过。有一次我看到余珍低头签字的时候,由于衣服领口太低,半截胸脯都快露出来了,而老板此时正好看到……那一刻,我就觉得血往上涌,有一种自己家的东西被别人偷去了的冲动。老板走了之后,我忍了多半天,直等到周围没有人了才跑到余珍那里,红着脸告诉她,你以后注意点……余珍挑衅似的看着我,脸上写满了不屑。“我是说,你以后穿衣服注意点,今儿都被老板看到了,难道你就这么愿意被男人看到吗……”说完这几句话后,我还以为余珍会被我的话激怒,想不到她又笑了,她将她烫成一朵大菊花的脑袋凑过来,用她的手毫不在乎地拍拍我的脸说:“你可真是个傻孩子呀……”
余珍说的一点也不错,23岁的傻小子,还真的是幼稚极了。直到那一天,我在余珍楼下的大厦停车场里发现了我们老板的车。车子并没有启动,可是却又像有人在里面。我心跳加速地走过去,果不其然在那车里看到了余珍……眼前的她,头发蓬乱,面色红润,脸上的妆都花了,胸前的衣服也是皱巴巴的,老板的手背上还留着她的口红印。他们并没有发现我,一直都在全神贯注地调笑。我当即就觉得血往上涌,猛然拉开了车门。里面的人顿时吓了一跳,老板惊讶地看着我这个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不知死的小子,余珍更是恼羞成怒,我从未见到她的脸色这么难看过。她从车里钻出来,扬手给了我一个大嘴巴……那一声的清脆,我直到现在都忘不了。余珍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给我滚远点儿……当你是条狗,你还真就咬起人来了……
这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大耻辱。
不是因为余珍的玩弄和背叛,只是她那一巴掌彻底打醒了我,让我顿时看清了她,同时也看清了我自己,两下里都掂出了几斤几两。我耻辱的是我自己的天真幼稚,是我自己的傻。
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那个我只干了七个月的地方,一个人跑到北京去闯天下。我发誓,我要干出一番事业,给这个从来也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的女人看,我发誓,我要让她后悔。到了北京之后我才知道,像余珍那样的女人在商场上真是数不胜数,我又何必跟这样的女人较真儿呢?只要你行,这种女人自然就会贴过来。商场上的法则是只要你行,就什么都有;反之,也怨不得别人。
七年后,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我忽然觉得其实我早就已经看开了,什么余珍不余珍的,早就不再是我的目标和对手。这些年,如果说余珍对我还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她教会了我,千万不要使用真情。
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小,转来转去不过是这些人。一个朋友的分公司开业,请大家一起热闹热闹,我亦在他的邀请之列。去了才知道,余珍竟然也在,此时此刻,她已经是名下有两家中型公司和一家饭店的女老板,开着名贵跑车,威风极了,而我呢,不过开着一辆宝来,勉强维持着一个小公司而已。当年,我们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眼下,我们仍然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朋友不知就里,将我和余珍安排到了一桌,她竟然一点儿都没老,还是那副风雨不变的样子,丝毫不躲闪地看着我,一如当年一样的镇静和邪恶。原谅我用了这样的词,如果邪恶也算美的话。余珍身上的邪恶之美,依然让我有想要征服她的冲动,我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她,虽然她已经不年轻了,可那股力量却一点都没减少。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我这些年所有的努力,在余珍的注视之下全都付之东流。我们仍然是我们,她是余珍,我是傻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