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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英雄吉姆·莫里森

2008-03-15

南方人物周刊 2008年8期
关键词:迪伦吉姆鲍勃

曾 进

1967年,美国“嬉皮运动”大兴之年,民权、反战、性爱、毒品和摇滚乐一起泛滥。这年1月,“大门乐队”推出首张同名专辑。这张唱片成为美国摇滚史上最著名的处女唱片,销量过百万,位列billboard年度畅销唱片第32名,前有披头士的《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后为滚石乐队的《Belween The Buttons》和鲍勃·迪伦的《Greatest Hits》,上升速度宛如当时美国青年吸毒人数的激增(当年美国新增吸毒者4.8万),大门乐队和其主唱吉姆·莫里森,迅速崛起为与披头士、滚石和鲍勃·迪伦比肩的时代偶像。

吉姆·莫里森1943年出生于美国富裕家庭,在“垮掉的一代”大本营旧金山长大成人。他的文学才华令大门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充满了想象、夸张和浪漫,《点亮我的火焰》、《结局》、《突破》是其中最著名的3首。在《结局》中,莫里森在酒吧里即兴唱出了“爸爸,我要杀了你,妈妈,我要强奸你”的惊世名句。这位信奉尼采哲学的年轻人,将摇滚演唱会煽动成古希腊仪式性的迷乱聚会。他喜欢醉酒后在舞台上边跳边唱,并且怂恿观众脱掉衣服,拿着酒瓶到台上与他共舞。1969年,他在迈阿密演唱会现场,惊世骇俗地露出自己的性器官。他的歌声和癫狂,吸引了叛逆颓废的美国年轻人。

萨格曼如此评价自己的偶像,“他辉煌而绝望,渴望‘探寻真实的边界的愿望无休无止地驱使着他,去探究那神圣或亵渎的一切,这一切令他疯狂……疯狂地创造,疯狂地追求真理。这一切使他变得轻盈、危险而矛盾。”最后,这名被女人称为皮裤小猫的男人,因吸毒、酗酒、乱交,将自己的性感身体,变成了浴缸中的一具臃肿的尸体。

1971年,27岁的莫里森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与肖邦、雨果、巴尔扎克等伟大心灵为邻,葬在了巴黎拉雪兹公墓。

1980年出版的《此地无人生还》是莫里森的一本重要传记,曾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该书第二作者丹尼·萨格曼,12岁时为“大门乐队”打工,帮莫里森回复歌迷来信;1971年莫里森去世后,他替乐队第一经纪人比尔·西东斯打理支离破碎的乐队;1991年,他协助奥利佛·斯通,把《此地无人生还》改编成电影《火乐焚城》。萨格曼外表酷似莫里森,剪一样的发型,穿一样的衣服。

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萨格曼在这本传记背后扮演的是一位貌似头脑单纯、实际上一心维护“大门”形象的家庭成员。一些历史性时刻,比如迈阿密丑闻,两位作者对在场者的反应以及莫里森的事后态度,都没有给出详尽的交待。

有意思的是,完成此书后,第一作者霍普金斯说自己不像当初那么喜欢莫里森了。时代将一名英雄放大,时间又将光环悄悄抹平。然而,萨格曼始终将莫里森看作自己的“神”。

生前,莫里森经常辱骂自己的粉丝,认为大众不懂他的音乐。他在《结局》里绝望地唱道,“伤害使我们获得自由,但你永不会跟随我”,道尽这名变形英雄与粉丝们诗意、且并不美好的扭曲关系。然而,莫里森通过诗歌的隐喻力量表达内心真实的苦闷,仍然极大地影响了上世纪60年代后的美国青年,这种影响,后来波及到更大范围。2000年,上海女作家棉棉的小说《糖》,就是以两名摇滚青年学莫里森的歌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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