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编剧“依法维权”
2008-03-15彭苏安库雷
彭 苏 安库雷
2月24日下午,北京钓鱼台山庄,某会议厅内高挂“中国电影编剧论坛——2008编剧维权”横幅。国内近80名影视编剧到场,代表官方组织的北京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厅厅长,以及著作权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相关人士等也有出席,而被论坛邀请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广电总局电影局领导,未参加。
在这次论坛上,众编剧对外界发表了“维权联合声明”,其中着重强调:
我们要求,遵照《著作权法》转让剧本影视拍摄权时,要依法维护作品的完整权和修改权。维护作品著作权使用支付报酬及合同的公平权;维护剧本的改编权;维护编剧的荣誉权和不受歧视的权利;
我们要求,遵照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切实执行影视作品字幕署名排列规定(注,1996年,由广电总局规定,其排列顺序为:编导摄录美):
我们要求,在出现严重侵犯编剧权益的情况时,在制作方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欠、拒付剧本稿酬时,停止侵权作品的出版、发行和播映;
我们要求,大众电影百花奖增设编剧奖,金鸡奖、华表奖、飞天奖等重要影视评奖,除设有最佳原创编剧奖外,应增加一项改编剧本奖,以尊重原始文学作者的权益:……
除了“维权声明”,他们还发布了“编剧自律公约”:尊重法律法规,反对违规操作;尊重深入生活,反对闭门造车……
“编剧自律公约”被同行从业人员喻为编剧界的“八荣八耻”。当天,一份92名编剧联合签名的名单,出现在互联网上。
这次国内编剧界“维权大会”的召开,正好是在美国编剧大罢工结束(2月12日)后不久。
三件事触动众编剧神经
“我们的这次行动,应该比美国要早。从04年起,我们就开始了。”
2月26日晚,北京亮马桥大厦旁,金多宝茶餐厅内,“编剧维权活动”组织者之一汪海林振振有辞。
一头长发的汪海林,早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中国电影文学会理事,现为自由编剧,创作过影视作品《都是天使惹的祸》、《大电影2》等。据他说,每到年末,广电总局都会举办春节联欢会,“这是剧作家聚集最多的一个场合。”从2004年起,作为电影文学会负责人的王兴东,就在会上给每个编剧分发一份由他亲自起草的“维权声明”。
2005年,王兴东依然如故,依然反响平平。
但在2006年,发生了三件事,触动了编剧们的神经。
“第一件就是,我们几个得知,制片人在某次行内会议上,对编剧们进行指责,把中国影视的粗制滥造全都归罪于编剧。”
身为维权活动组织者,汪的表达不温不火,条理清晰。
“我不否认现在编剧界良莠不齐。但一部影视作品的诞生是综合艺术元素的体现,编剧写出好剧本是第一位,但这只是整个制作流程中的一环。”
在汪的记忆中,“‘文革前,每张电影海报上,编剧都标在首位。自80年代末,编剧景况一步步发生变化。在经济大潮冲击下,文学渐渐边缘化,影视领域出现了出品人、策划人,导演与制片人地位渐渐突显,荣誉、利益一点点向他们倾斜,编剧的心理难免不平。”
到了汪这一代中青年编剧,面对的已是“导演中心制”,接着又是“制片人中心制”,“这就不是虚无的自尊问题,而是实打实的:艺术创作上,到底谁听谁的?”
剧本的工作,被编剧们比作“母亲孕育的过程”,“特别是那些不想混钱,真心想搞创作的编剧。”
“辛辛苦苦将‘孩子生下后,交出去了,就由不得‘娘了。编剧没有话语权了。要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某些导演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进行诠释、分割,或者在制片人的指令下,改得支离破碎。”
“我宁肯亲手把我的‘孩子毁了,也不愿看到他被‘轮奸。”某编剧曾在业内发出激烈的抗议。
最后,这名编剧改行做了导演。“很多人都是这样,还有一批沦为‘职业编剧,为了钱,让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被一些朋友称为全金属战士,因为我每年都在狂写,已经10年了。随便什么戏我都写,只要给我钱。”汪海林在博客中,慨叹自己不再有学生时代那种纯粹的艺术激情。
“宁愿做平庸的导演,不愿做痛苦的编剧。”稍后,“维权活动”的另一组织者,《漂亮妈妈》的编剧邵晓黎也来到金多宝。
邵是汪的同行,浓重的黑眼圈是在这个行当里长期熬夜的结果。他是“编剧维权之路”的DV制作者。
“导演将好剧本拍成烂片的,有;也有导演将烂剧本拍成好片的,不能一概而论。”邵晓黎正筹拍一部喜剧,打算自己当导演。
第二件是《沙家浜》原著者被侵权案。2006年,这部由“文革”时期的样板戏改编的电视剧在国内播出。
《沙家浜》原名《芦荡火种》,1950年代由上海市沪剧团的文牧先生执笔。
2006年5月,文牧家属给播放《沙家浜》的某电视台发去律师函,称该剧改编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并表示,将追究播出机构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文牧健在的时候,曾有一个作家发表了一篇荒诞小说,解构《沙家浜》,结果,文牧大为愤怒。他临死前留下遗言,今后不许人再改编他的作品。”
“《沙家浜》的投资方找到文牧家属,提出购买其版权,遭到拒绝。据文牧家人表示,为了杜绝对方死缠烂打,他们出了一个相当高的价格。结果,投资方却以原著者家人开价太高为由,强行开拍电视剧。你说这个逻辑是否可笑?”
“中间,《沙》剧投资方曾找到编剧阎刚,请他改编剧本。阎刚让他们出示该剧原始版权的授权证明,他们拿不出来,被阎刚拒绝了。”
“投资方在完全没有支付费用,或没付完费用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拥有版权的。可是《沙》剧还是侵权拍摄,并在诉讼期间违法开播,这实际上是给编剧们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个惯例一旦形成,就打破了编剧界的底线,以后就没人在乎原著权了。”
邵晓黎录制的DV中,年近七旬的老编剧李树型面对镜头,谈的是2006年年末大片《墨攻》。这是第三件事。《墨攻》原是日本漫画,后由香港导演张之亮拍成电影。
2006年11月,《墨攻》在重庆上映,李树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墨攻》剧本是自己所著,为此,导演张之亮还付给他18000港元稿费,却未在影片上署名,侵犯了他的署名权。
张之亮方面当时回应媒体,确实请过李树型作改编,但李改编的剧本达不到拍片要求,还说,“一句台词都没采用他的,故事全部重写。”
“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事实上张之亮的名字挂到了最前面,导演、监制、编剧全是他,只在片尾字幕第43行,才出现‘李树型的名字。这件事给编剧的自尊心造成了很大伤害。
“我们通过李树型的诉讼律师,得知张之亮当初来内地,就住在李树型家里。李树型为他写了一年多剧本。最初的剧本上面,署名是导演张之亮,编剧李树型。
张之亮可能对剧本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但把李树型放在片尾还是不对。就算在好莱坞,也是原创者最重要,其次才是修改者。”
汪海林一一辨析来龙去脉。
北京小西天某处,《施琅大将军》编剧高大勇的家,是汪海林等编剧经常聚会的地方。2007年1月5日,几个编剧同行聊天时,高又提及制片人在会上责难编剧的事情,“你们知道这事么?我们应该回击他们。”
“对啊,我们应该开个会。”
香山宾馆会议
3天后,香山宾馆,30位国内影视编剧在汪海林召集下,正式开始“维权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半路夫妻》的作者彭三源、电影《东京审判》的编剧胡坤等人。《天下无贼》的编剧林黎胜通过电子邮件看到声明内容后,表示同意支持。
上次会议的声明内容,一是声援文牧原创被侵权案;二是支持李树型诉讼张之亮。“我们30个人联合签名,不再和《沙》剧制片公司以及张之亮合作。”
会上,大家商定,“编剧维权会议”以后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将一年来同行所遇到的侵权事件做个统计,制定对策。”
葛晓鹰,北京市著作权法律委员会主任,电影文学会聘请律师,已受理李树型状告张之亮一案。葛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近两次“维权活动”,都把握了一个前提,即“依法”。
这法指的是《著作权法》。他要求记者熟悉其第二章第一节内容: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我们国家真正兴起电视剧热,不过二十多年。影视制作的产业链,与西方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这两次‘维权,我个人认为不仅仅是编剧需要懂法,整条产业链从上至下都需要合理合法。”
在2007年的会议上,编剧彭三源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瘦弱的彭三源“具有强于他人的法律意识”,“她根据切身经验,在与影视制作方打交道、签合同的过程中,练就了一套完整的方法。”
在与制作方合作过程中,她会事先请教专业律师,了解《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文;编剧有时很难收回稿酬尾款,她提议“在合同中注明,全部款项没有付清前,对方没有拍摄权。强行开拍,处以尾款5到10倍罚款”;编剧创作剧本最终被否定,要求重改,或拒不付款,她会在合同中注明,“剧本最终审定权,要由编剧行业中的两位权威人士裁定”。
彭三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上次会议后,很多同行向她索要合同样本。
“维权会议”变成“诉苦大会”
2008年“编剧维权”活动的组织者,除了汪海林、邵晓黎两人,还有电影《我的兄弟姐妹》的编剧刘毅,《说好不分手》的编剧阎刚,最早具有维权意识的王兴东和他的夫人——《芬妮的微笑》的编剧王浙滨。
“王兴东本应向广电总局领导事先呈报这次活动。但他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先斩后奏。我们是自由职业者,他和我们不同,他这样做,是需要勇气的。”汪海林由衷地说。
参加会议的编剧们以邮件、短信、口信的方式接到通知,“有的人不能来,发短信告诉我,代为签名。不带一丝勉强,是我们的原则。”
会场上,邵晓黎接到一个哥们的电话,“那是一个来自安徽的朋友,说看到我们拍的DV了,特激动。我们曾在非典时期合作写剧本。当时我在珠影,制片方在北京为我们租了一间房子,专为他们写戏。”
剧本快完成时,双方发生严重冲突,“一天,我们外出散步时,他们居然溜进房里,把合同和我俩的身份证一块儿偷走了,然后打电话威胁我们,要求我们退还定金。”
邵找到了律师,律师建议他先报警,“我在导演赵天宇家里与他们电话谈判,并作了录音。等律师拿着录音带找到他们时,他们这才罢休。以后,这家影视公司没见拍过任何戏。”
邵晓黎没透露这家影视公司的名字。
上台发言的有十多位编剧,每人限定10分钟,“结果都超时了。会场气氛有点凄苦,张雅文的《一个被侵权逼到生死边缘的老作家的呐喊》,把这种气氛推向了高潮。”
张雅文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她将发言稿几乎重读了一遍,声音颤抖。
为了创作电影剧本《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张雅文自费去德国实地采访。
2000年6月,潇湘电影制片厂看中了《盖》这部剧本,并与我签署了《盖》剧本的拍摄转让,向我支付了第一笔稿费。我按照他们对剧本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改了一稿。之后,潇湘厂与后加盟的央视召开剧本讨论会,专家对剧本提出许多意见。我遵照专家的意见推翻了原剧本,用两月时间又创作了一个全新的剧本,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于2000年12月24日,交付了第二稿剧本。
2000年12月4日,我来北京,一直等到2001年3月29日。我多次询问制片人对剧本的意见,制片人让我不要着急,说等导演进入一起谈意见,背地里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赵女士签完修改我剧本的合同,然后找我说:‘中央台说你的剧本不行,必须另请他人修改,否则中慈文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中骏别说80个,800个也没用
3月1日,记者拨通了慈文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中骏的手机,请他就“编剧维权”发表看法。马中骏是电视剧《神雕侠侣》出品人,早年写过一部《街上流行红裙子》
大牌的应该好点吧,主要还是年轻编剧,刚刚出道,权益维护不太好,没办法,全世界都存在这个问题。
我们和美国不一样。美国编剧一罢工,立刻就会对业界产生威胁。在中国你产生不了(威胁),不要说80个,800个也没用。你不编,自然会有人编。
回过头来,我们冷静想想,既然是甲乙双方的诉求,就会出现屁股指挥脑袋的问题,你站在甲方立场上,一定会对编剧挑毛病的。编剧自身也是有问题的,比如我就知道一些所谓大牌编剧揽了许多活,然后分给枪手去做。我也曾在某些场合说过,编剧现在关起门来编的东西太多,真正有感而发的佳作太少。
广电总局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陆亮我是个人意见,不代表官方看法
3月4日,直到记者截稿日期,国家广电总局对于编剧维权的公开联合声明,还未有正式答复。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陆亮。
我是个人意见,不代表官方看法。
我觉得这事情本身就是形式大于内容。局里都知道,好剧本是成功的一半,排在首位的还是编剧的能力。现在编剧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品牌了,比如刘恒。所以,还是要看你编剧水平的高低。
编剧觉得很委屈。说起来,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很委屈,无论导演还是制片人。只能等整个行业发展得更完备,在此之前,有些委屈在所难免。
现在怎么办呢?一方面编剧要提高自身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允许编剧犯错,其实编剧这个行业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行业,我们要建立一个机制或机构,保护他们。电影局似乎不适合做这个机构,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