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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开放透明进行到底

2008-02-11张心阳

杂文选刊 2008年10期
关键词:瓮安人祸天灾

张心阳

开放透明,是汶川抗震救灾中的一大亮点。无论对这次抗灾进行述评还是回顾总结,人们都对开放透明投出赞誉的一票。然而,这次之所以能够开放透明,一个重要因素也许是天灾,如果是人祸,是否也能做到如此?

在汶川大地震之前,发生了西藏拉萨事件,这一事件的真相,国内许多受众都不是在第一时间知道的,记者一度不能如常进入,国外媒体也出现了许多歪曲报道……因为不透明,我们丧失了话语权,只因后来网民忍无可忍依据事实对境外某些媒体群起反击之,才给国家挽回一些颜面。

然而,不到两个月,人们“将开放透明进行到底”的良好期盼就遭遇了寒流。6月28日,贵州瓮安县发生政府和公安局大楼被砸被烧事件,次日全国媒体仅新华社一家报道,全文不过二百五十字,也许记者自己都难明真相,连名字也没署。而据当地群众介绍,事发当日,一些记者就被限入,移动电话网络被掐断。更不可思议的是,互联网上许多相关话题的网页被删除,笔者试图打开“贵州瓮安事件”、“瓮安6·28事件真相”、“请中央彻查6·28事件”等一批贴子,几乎都被告之“无法打开网页”或“链接错误”,一些被视为“公民讲坛”的论坛网站也全部失语,找不到一篇相关评论。

而此时境外媒体却在大篇幅报道,内容与官方消息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如果说境外媒体所言皆为谣言,那么,这一次突发事件就没有汶川地震那么幸运,而是谣言远远地跑到了真相的前面。我们拥有如此庞大的宣传机构、如此众多的媒体,到底做什么用?

天灾不足惧,人祸畏如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复杂:天灾归因于自然,人力无法抗拒,开放透明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过程,可以显示人的伟大和领导的坚强;人祸则不然,是由人引发并造成的祸患和灾难,这就难免要归咎到人,而人又不是独立存在的,冤有头、债有主,于是难免联系到某一方面的体制、制度及政治生态。从一小孔可以洞穿政治窟窿,从一砂粒可以取证体制积弊。这种事情一经透明,政治体制、政治生态等等,都不免成为人们考量、诘问和反思的对象。如此背景之下开放透明,似乎鞭子免不了打到自己身上,进而言之,开放透明越多,傷及自身越重。

事情果真是这样一种逻辑吗?其实,无论天灾还是人祸,开放透明都是光明磊落的表现、有自信力的表现、尊重民众善待民意的表现。权力者越是敢于开放透明,越能受到民众的信任和尊重,这是一种正和的博弈。政治本来就应该是开放透明的,而不是藏藏掖掖遮遮掩掩的。政治是人民的政治,不是少数人的政治。一事突发,若是躲躲藏藏,人们自然会疑窦丛生,不信任感往往由此而来。

对天灾人祸的开放透明,是公民社会的正当诉求和必然要求。“是人民养活你们”,人民有权要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各种事件真相。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反之,一切隐瞒真相的行为无疑是对人民的轻蔑和欺辱。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周老虎”事件,陕西省某些部门一度死捂盖子,掩藏真相,令政府威信降至最低点。可见开放透明既适用于天灾也适用于人祸,今日中国不仅要将天灾的开放透明进行到底,也要将人祸的开放透明进行到底。

【原载2008年第8期《同舟共

进》】

题图 / 闵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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