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透明”给慈善壮行
2008-02-11茅家梁
茅家梁
为汶川大地震慷慨捐赠的无数义举,已经充分显示了中国人民空前的团结和从不缺乏的爱心。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个别随意许诺却迟迟不兑现的人让人着急。胸口拍得多了,连自己也分不清哪句是诺言,哪句是戏言,哪句又是脱口而出的“豪言”了。对于习惯开“空头支票”搞“捐赠秀”的人,如何监督?最好的办法自然是“透明”公示。
最近,民政部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从捐款中支出任何工作性的费用。红十字会总会亦郑重承诺,将定期向社会公告所接受的赈灾捐款捐物及调拨、分发、使用情况,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及社会监督;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不得在赈灾捐款中提取管理费。众所周知,所谓的“工作性费用”和“管理费”,常被认为有“雁过拔毛”的嫌疑。如何接受监督?最好的办法亦是“透明”公开。
据权威人士介绍,在国外,不但慈善机构的每笔捐款都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向公众报告,其会计账目,甚至工作人员的工资都要“透明”。如日本对募捐金额会定期在网上公开,根据《情报公开法》(2001年颁布)普通民众可以查看各级政府的有关情况,合理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透明”是防腐剂,既能消除误会,又能给“工作人员”完整的清白,何乐而不为呢?
在我们的精神传统中,季札一直是人们的偶像。《史记·吴太伯世家》里称:公元前五百四十四年,吴国公子季札出使中原,途经徐国。徐君对季札佩带的寶剑,甚是艳羡。季札考虑到出使的需要,暂时没有赠送。后来,季札出使完毕再经过徐国时,徐君已驾鹤西去,于是季札“乃解其宝剑系徐冢树而去”。季札做了件千古传颂的漂亮事,他的“潇洒捐赠”和“恪守信义”张扬天下。徐冢也因此成了“景观”,如今依旧巍然。
在某种意义上,捐赠被公认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透明的捐赠使用,有助于弥补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缺陷与不足,然而,“捐赠”一旦被使用得不甚“透明”,则很可能催生出些恬不知耻的“乞丐王”,以及被天上的馅饼砸得两眼乱冒金星的暴发户。只知赠与的痛快,而不问结果的季札式的捐赠,往往会助长投机耍滑的懒虫,会催生夸大灾情牟取利益的好“政绩”的“父母官”,于构建和谐社会,没有一丁点儿的裨益。要“透明”,就必须深入灾区,仔细调查。走马观花,只能陷入人家蓄谋已久的伪“透明”之中。
在直接而具体的捐赠活动中,捐赠人都希望能看到是谁接受了自己的帮助,效果如何。财产等于母鸡,鸡蛋用来捐赠做好事,当然最好是让鸡蛋孵出小鸡来,让小鸡长成母鸡,周而复始。即使是亿万富翁大慈善家,也不会做现代“季札”的。譬如年过八旬的港商余彭年先生,几年前捐赠十辆救护车,事先议定只能用于救死扶伤,而后来他发现,有一半已经变成“办公车”了。捐赠的使用,一旦与某种色彩互相掩映,也许就无法变成真正的造福弱势群体的社会活动,而且会给施善者的积极性带来无形的打击。
我们的同胞都有个好习惯——对于受了灾的兄弟姊妹,甘于慷慨解囊,对于灾区的官员总寄于无限信任,希望他们能勒紧裤腰带,带领灾民奋起自救,用好每一个铜板。我们的同胞还有个好习惯——拿出去之后,就不好意思打听款项的去向了。尤其是捐赠给本来就处于水深火热的灾民,除了恻隐,便是唏嘘,岂有他哉?这种纵容“模糊”的情绪,这种客观上的“善”,与贪婪者身上的“恶”一旦有了意想不到的“交叉”,犯罪就有可能成为事实。
“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这类话最好仅仅是慷慨解囊者自己的感叹,如果由始终坚守“模糊”使用捐赠的人堂而皇之地吐出口,味道就变了。为了避免如此不堪的局面出现,公开、透明也许就是最好的办法。如今,《捐赠法》的出台让许多慈善者的善举得到“保护”,也看到了光亮,这不仅对于此次赈灾有重大的意义,对未来中国的慈善事业也是莫大的“善举”。
[原载2008年6月6日《讽刺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