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产学研发展动力构成分析及我国发展策略
2008-02-05唐孝云李业川杨帆温勇斌
唐孝云 李业川 杨 帆 温勇斌
发达国家产学研发展现状及趋势
20世纪初,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校长范海斯(Charles R.Vanhise)提出“服务应该是大学唯一的理想”、“学校的边界就是州的边界”等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服务地方经济的想法被总结为“威斯康星思想”。他把高校的职能由教学、科研职能发展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职能,使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在直接为地方经济服务方面成绩卓著,对世界各国的高校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大学由此开始与社会密切地联系合作。1906年,美国赫尔曼·施奈德教授针对当时高校教育与社会脱节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首次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提出合作教育问题。合作教育思想及方法一经被提出,很快就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
从合作教育到产学研合作办学,美国是开拓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美国校企双方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产学研载体。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诸如曼哈顿工程、硅谷电子工业园、盐湖城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等教育与企业的结合体。创造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同时,高校与企业建立合作研发中心,更加密切了学校与企业的关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等一批高校成为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学校发展的典范。在美国倡导起产学研的合作浪潮之后,德国、日本和加拿大等一批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宏观调控、财政支持、信息平台建立等各项措施,分别形成了“理论知识为基础,应用为目的,教学活动在企业与高校交替进行。双方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德国特色职业教育产学研模式;以高校与产业界相结合,开展密切的合作关系,大学与产业界双方都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通过建立高新科技园区,成立联合研发中心的日本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以及以培养学生为主导。密切学校、学生与企业联系,通过社会吸纳高水平专业教师,通过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加拿大校企结合模式。
21世纪初。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高校和企业在全球化浪潮中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发达国家高校与企业在政府的主导和市场的驱动下。更加密切政府、学校或科研院所、企业联系。正在构建一种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积极推动,学校、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的“官产学研一体化”格局。发达国家通过科技政策引导和财政政策倾斜,进一步推进高校和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合作,使之真正成为了世界的创新中心。
2007年8月1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2007年专利报告》显示:2005年。全球共有近560万件有效专利,其中49%被来自日本和美国这两个工业大国的申请人持有,欧洲一些主要国家同样占据相当一部分比例。按每百万人口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排名,日本以2876件高居榜首;韩国以2530件位居第二;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依次排名三至五位;中国排名第24位(2004年第27位)。在政府的推动下。学校与企业通过实施合作实施科技项目、建立联合建立研发基地、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开展创新型企业和技术创新联盟、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多种合作方式。使产学研结合在更高的起点上向综合性、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一体化及人才培养一体化方向快速发展。
发达国家产学研发展的动力构成
法律政策引领和推动是发达国家产学研发展的强大推力
发达国家通过建立较为完备的法律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产学研发展,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20世纪中叶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各国都意识到,一个国家能否在21世纪在世界多极化的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占有科技的优势。在上世纪60年代后,以美国、日本、德国等为代表国家先后通过立法方式制定发展高新科技国策,为推进高新科技发展。加强政府、企业与学校联系,创建了有利的政策环境。美国的《技术创新法》始于1980年,被称为《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并经参众两院通过后实施生效。1996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改称为《1996年美国联邦技术转让法》。美国技术创新法的制订旨在促进美国的技术创新,支持国内技术转移,加强和扩大各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之间在技术转让、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起着积极作用。法国针对本国20世纪90年代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竞争中有所落后的状况,制定了《创新与科研法》,以解决“创新”这个核心问题。日本为促进本国科技和产业发展营造法律政策环境。先后制定颁布了《工业标准化法》、《计量法》、《企业合理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理科教育振兴法》、《航空机械工业振兴法》等多项法律,努力推进技术创新。这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日本经济经历了一个持续18年的高速增长期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发达国家大多制定了支持技术创新的专门法规。使得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行为有法可依。
发达国家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体系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产学研发展。美国把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作为全民的信条,写进了美国宪法。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如《拜杜法案》、《联邦技术转移法》等。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主要施行“贸易立国”和“技术立国”战略。到了90年代,受美国推进“重视专利政策”影响,日本开始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经过10余年的努力,如今日本已超越欧盟诸国,成为世界第二大专利强国。
这些法律法规引导了政府的投入,健全了利益分配机制,形成了激励机制,有力促进了产学研合作。推进了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从而推动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快速发展。
市场需求及企业高校生存发展需要是推进产学研发展的真正原动力
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经济通过建立了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使经济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强大的市场需求是经济发达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成为了产学研合作快速发展的原动力之一。
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其主要表现为各国在高校科技领域内的竞争。这使得高校技术发展成为了国家竞争的重大需求。在发达国家较成熟的市场体系,除了运作规范的金融市场外,还培育了高度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消费品市场、劳务市场及强大的消费市场。这种往往以满足世界各国需要的强大需求及高额的利润成为了发达国家企业和高校紧密配合努力推进科技创新不竭的原动力。在斯坦福大学的推动下迅速发展起来的美国硅谷。其高新技术产品正在源源不断的走向世界各地就是成功的例子。
在高度发达的市场体系中,在政府的主导及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高校和企业始终在不断地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进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尤其是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成熟市场经济体系里,从宏观上讲企业的存在与否。从微观上讲企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主要是由市场需求及利润支配来
决定的。市场机制给企业造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使其自觉增加科技投入,不断进行创新,以获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对高校来说,企业更多的需求是能为其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高校对企业来说更多的需求又是科研项目及经费及人才培养基地供给。因此,校企结合本身就有物质基础。发达国家校企结合往往更具实质性。产学研结合的层次更高。成果更显著。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循环周期大大缩短,政府和企业迫切要求高等教育提供所需要的人才和技术,企业占得市场先机,纷纷向高校寻求人才支持与科技含量高的技术成果,以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有的国家逐渐减少了对高校的投入,迫使高等学校积极为社会服务,并以服务求支持,以服务求发展。在政府的引导下。学校和企业合作,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人才培养,形成了一个多赢格局,这成为发达国家产学研发展的又一个原动力。在发达国家校企结合方面,美国的IBM公司是一个典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IBM总是就科技前沿一些关键性问题与高校开展合作。并在其领域内创新,形成了自己的核心能力,成为计算机领域内引领源流的先锋。2006年,IBM和美国的众多名校开展项目合作和研究开发。包括卡内基—梅隆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佐治亚理工、普渡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等,还有一些高校后期加入。同时参与该项目的还有一些业界巨头。比如Intel、HP和Cisco等。在发达国家经济科技领域内,通过市场机制,企业和高校资源即时地在优化配置,共同的推进科技创新。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的关键地方。
信息平台建立,中介机构运作,是产学研发展的催化力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加强国家信息平台建立作为推进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手段。在国家信息平台建立的基础上,一些发达国家建立了专门的科技信息网络,把全国及至世界优势科技资源信息纳入系统中,并推进系统内国内外各种优势资源主体信息交流。以此为高校和企业搭建一个互利合作的信息平台。如美国17个联邦部门在1992年就合作建立了全国性的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英国在1987年就建成了全国科技专用数据库。这些网络平台为产学研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此外,由政府主导的科技信息发布会、高校开展的学术活动及企业组织的行业协会活动等也对产学研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在发达国家法律体系中。规范了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利益的分配机制。这使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转让方面真正起到沟通和桥梁作用,助推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介入的形式多样,如孵化器、咨询评估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中继中心、行业协会等。一些国家或企业甚至要求在企业活动中有中介机构的介入。正是因为有规范的中介机构介入。才助推了斯坦福大学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使一大批有才华的科学家把主要的精力运用到最前沿的科技创新上,这才造就了美国硅谷的今天。
开放的民族文化与创新精神是推動产学研不断发展的坚实动力
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在不长的国家发展历史进程中,却培养了广大民众开放的民族文化思维与创新精神。这个民族重视实用主义,富有探索冒险精神。这个民族善于吸收人类历史优秀的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以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信息、材料、航天航空及生命工程等新新科技领域内,始终占据着前沿领域里最新研究成果,保证着较强的科技优势。从根本上这是西方发达国家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层出不穷,科技创新成果如春笋般涌现的结果。
增强我国产学研发展动力的对策及建议
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战略认识,强调创新意识,为产学研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代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纷纷转变战略观点,调整发展生产力的模式,力图通过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增强综合国力,在世界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首先要有创新观念,产学研合作主体必须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明确认识创新在生产力中的作用,对创新的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清醒、充分的认识,要清楚地认识到创新的产学研合作对整个社会和合作主体自身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充分认识到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才能更好地在下一步搞好产学研合作,保证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开展,真正起到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高效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引领高科技发展并加大投入,增强政府的调控力和推动力
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弗里曼教授在1987年就提出产学研不仅是三方合作的一种行为,更是一种国家行为,这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显示出了巨大的作用。政府各部门的参与协调能够从宏观层面推动产学研合作工作,促进企业、科研院校为合作进行有效沟通,并能够解决合作中的困难,能够系统协调各方提供产学研发展的条件。推动产学研合作不断发展。
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转变职能,将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调控上,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政府应出面组织重大高新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大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的实施力度。通过政策引领、行政推动和投入拉动,对涉及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基础性技术或中长期投资、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政府应积极组织企业和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共同攻关。在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集中企业与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优势力量,以取得突破性进展,解决行业技术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重点国产化装备的项目。
同时就进一步制订鼓励技术创新及技术转让专门的法规。严格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技术成果的产权关系。建立公平互利的利益分配机制。针对目前政府多头管理,高校和企业联系松散等状况,制订相应的投入、奖励及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校企合作。通过政策规范,改进国家在重大科技项目投入上的重投入轻产出现状。如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等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强行要求企业与高校进行科技合作,同时为高校提供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当前在我国也已积累了足够的产学研联合典型案例和政策、法律经验,在理论研究上也有了相当的基础,并有国内外的大量相关法律可供借鉴,因而研究、讨论、制定和颁行《中国产学研法》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这是规范产学研合作中各方责权利关系、行为方式及运行机制和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的迫切需要,更是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市场需求和竞争成为产学研发展的强大原动力
产学研发展更强大的力量是来自市场的需求与市场残酷的竞争。这是产学研合作的前提条件和动力源泉,支配着合作主体的行为及其利益分配关系。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建设,通过发展经济,形成强大的市场需求,利用市场无形的手把企业和高校的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此形成强大的吸引力。
要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把市场竞争的压力带给高校,激活企业和高校内在发展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体系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由市场来选择。作为企业也可通过调整服务方向来选择市场。一些企业通过设置技术开发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形成综合交叉优势,缩短产品更新周期,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提升了企业的竞争能力。高校和科研机构经过改革后,随着自主权的扩大,风险也与之增加。相当一部分的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由国家拨款逐步转为市场筹划。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机构如果不能主动适应社会,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重大课题,研究机构的生存、科技人员的生计及发展、自身价值的实现都要受到威胁。因此,寻求各方面资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支持,已成为当前高校与科技界的重要内在动力。
企业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管理体制和机制。走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注重生产要素最佳结合,提高新产品技术含量的集约型、效益型、内涵深化的新路子,把对经济效益的渴求与支持教育、加强产学研合作紧密结合起来。
高校要克服旧的封闭办学模式的影响。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改变单一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合作教育方式培养具有多种技能的应用人才,在产学研合作中克服单纯为了创收的观念,树立主动为企业服务观念,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道路。高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建设与发展要广泛吸收社会企业参加。建立董事会或产学研合作委员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系机制,使高校可以了解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高校的专业设置、学科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加快产学研合作教育,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快高校科研成果的开发转化。
加强服务中介体系建设,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强的催化力
中介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催化剂。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是产学研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支撑条件。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中介组织实施强有力的监控,規范其行为,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要统一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标准,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资格认定和复查,实施动态化管理,以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和功能。建立完善的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依法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也依法开展业务。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如对以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中介服务机构。经认定可按非营利性机构运作和管理。鼓励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中介服务机构。加速发展和规范我国中介服务机构。
要加快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转制的步伐,按照市场化独立运作。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使中介服务机构成为风险及利益的主体。与此同时,将政府职能与中介机构的职能进行明确划分,中介机构要更多地依靠市场手段开展工作,从而保证中介机构独立的社会地位。中介组织要消除行政化、部门化倾向。解除中介组织之间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保持中介组织的独立性。为产学研合作提供从技术到资金、人才的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