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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与自我博弈

2008-01-15陈宏伟

自然之友通讯 2008年6期
关键词:制造者个人利益共识

陈宏伟

由于一些临时强制措施的实行,北京奥运会让首都市民享受到了久违的良好环境,进而在已有些麻木的环境期待中,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希望。

公众及政府的环境意识觉醒远远早于奥运会,也注定不会止于奥运会。因此,就像人们热衷于建立解决交通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样,满足了基本物质需求的人们,对美好环境的追求也将是恒久的。

在此过程中,政府、学界、NGO,乃至每一个普通公众都在积极探寻,至少在表达上,共识很容易达成。然而,环保问题的复杂与吊诡之处也正在于此,伴随着环境日益恶化的全过程,从没有谁公开否定环境共识——即便是那些显而易见的环境问题制造者。

与此同时,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共识”也不难寻找,无非是依赖可靠的制度建设与经济技术手段,其中当然包括庇古税、环境补贴、环境交易、经济处罚、公众参与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

技术的确是个难题,否则,绿色GDP不至于如此早地搁浅。但是,人们更乐意将环境困局理解成利益博弈,强大的经济发展内在需求与冲动,令其既得利益代表方在与环境利益代表方的博弈过程中常常处于上风。

表面看,这种博弈是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进行的,但细究起来,博弈又何尝不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进行!否则,不能解释那些污染制造者为什么愿意生活在自己制造的污染之中;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些明显有利于改善环境的措施,在普通公众当中依然会引起抵触情绪。

相比眼前实实在在的利益,对于长远和不易度量的利益,我们每个人是否会有一种天生的轻视?更有,源于可以理解的自私动机,人们愿意把污染看成是大家的,个人经济利益当成是自己的。事实上,环境容量在普通人心目中仍然是个无限概念,而个人利益的界限却异常清晰。

毋庸置疑,完善的制度是可靠的,完善的制度也正应当是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有什么样的公众心理基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制度。当我们每个人都不太乐意为改善环境而支付一份似乎原本属于自己的费用时,也不易诞生好的制度。

内心的博弈无处不在,也无时不在,令我们常常分不清自己是代表公众利益(环境利益),还是代表个人利益。以至于在发表意见时,根本不明白自己的意见究竟是什么。

回到交通污染问题,从制度建设的技术层面来说,对于交通限行的规定,自然可以从物权法等方面去探讨规定的合法性,也应当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紧紧抓住自己私车权利不放,一边开车,一边骂娘,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达成环境共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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