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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周杰伦

2008-01-14

中学生博览 2008年12期
关键词:那首歌耳塞周杰伦

痕 雨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爱上周杰伦。

大家看我的名字也许会认为我是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孩,其实不然,我一点都不文静,我外向,活泼,还叛逆。我是个很疯狂的人。我听音乐,但我听的是摇滚。我喜欢听那些歌手拿着麦克风仰天咆吼,我觉得摇滚才是真正的音乐。

正如所有拿摇滚当生命的人一样,我对那些一般的流行音乐总是不屑。我认为那是纯商业的作品,那些流行歌手总是无病呻吟。用一个字来形容他们就是:菜。

后来周杰伦红了,电台老放他的歌。听了一部分之后我感觉《以父之名》还不错,别的依然是“菜”。

我依然听摇滚,听LINKIN PARK,听EVRIL。我觉得只有摇滚才是真的。

这就是我从出生到现在之前的感受。

现在的中学生都早熟,恋爱已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我会这么失败。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人,但我真的是爱上他了,我知道这绝对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我很恨他。

有的时候上帝真的会捉弄人,我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我不知道爱和恨是否能互相转化,我只知道两者交织在一起的滋味很不好受。我想我是要疯掉了。我塞上耳塞听重金属,眼泪不停地涌出来。

一张CD听完后我躺在沙发上发呆,我看着窗外的天空想现在是凌晨还是傍晚。突然眼角的余光发觉有什么东西在闪动,把头侧过来发现是电视机里正在放《寻找周杰伦》。

我流着泪把片子看完了。片子情节一般,看到一半我就猜到了结尾,但拍得很有味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哭,也许是杰伦的那首歌打动了我,是的,我真的觉得那首歌很好听,或者说听着让人感触很深。我第一次发现杰伦的声音其实很好。

也许,我开始爱上周杰伦了,我想。

其实这个世界上的东西都不是那么绝对的,无所谓哪种音乐,无所谓听不听得懂。最重要的是感觉,只要感觉好了,也就是喜欢了,又何必非要纳入哪一类呢?

编辑/孟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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