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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基层政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07-12-29赵理彦

中国市场 2007年13期

  摘要:2006年1月1日,全国32个省份免征农业税,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历史到此结束。农业税减了,农民的日子好过了,但乡镇基层政府却开始面临巨大的经济负担、错位的成本负担、以及沉重的精神负担。各方普遍认为,免征农业税后中央政府及各级政府还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中央和省市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乡镇减负;对全国乡镇进行分类改革;分门别类解决乡镇债务;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管理。
  关键词:农业税 乡镇基层政府 问题 解决对策
  
  2006年1月1日,全国32个省份免征农业税,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历史到此结束。减免农业税,是广大农民欢呼雀跃的事情,也是乡镇干部翘首企盼的改革。然而,农业税减了,农民的日子好过了,乡镇基层政府却更艰难了。
  
  一、乡镇基层政府面临的困难
  
  1、巨大的经济负担
  农村减免农业税后,乡镇,这个应为农村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基层组织,不但难以完成自身的变革和新生,而且还会影响到其职能转换和职能实现。由于债务缠身,债主频繁逼债,政府机关内的稳定和治安不能保证,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更是难上加难。
  乡村不良债务增多。免征农业税后,村集体和乡镇政府没了收入来源,上级核定的税收转移资金有限,乡村不良债务矛盾日益突出。据1999年农业部调查统计,全国乡村两级债务约为3600亿元;专家估计,目前这一数字可能增至6000亿元。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对全省1480个乡镇的统计汇总表明,无外债乡镇仅有58个,占3.92%;乡镇债务在50万元以下的385个,占26.01%;50万元至100万元的319个,占21.55%;100万元至200万元的381个,占25.74%;200万元至500万元的263个,占17.78%;500万元以上的74个,占5%。
  乡镇部分职能出现“真空”。免征农业税后,乡镇管理职能弱化,部分职能出现“真空”,农村公益事业面临困难。税改前,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是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经费渠道,税改后,乡镇教育经费缺口则明显扩大。如贵州省铜仁市税改前农村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共1002万元,税改后财政转移支付为546.89万元,减少了455.11万元。税改前,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农业税提留,各村“一事一议”自筹资金解决等,税改后,农民不愿再为农村基础设施出资,甚至以“摊派”、“乱集资”为由抵制“一事一议”。农村中的水利设施毁坏、输电线路老化、村级公路桥涵毁坏等问题,完全依靠乡镇来解决,而乡镇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仅能保干部工资发放和工作的正常运转,基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显得力不从心。
  各种支出增加加大乡镇财政压力。税改后,乡镇财政支出口径依旧,给AkMV89J6uWXhOYhso7j4faVA1E6ANs8uVIsByVk4vFU=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以贵州省为例,近年来出台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调资等政策性支出,以及上级部门下拨教育、卫生、农业等专款时要求下级配套,还有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农业等支出要求按法定比例增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乡镇机构撤并困难重重。由于种种原因,乡镇撤并工作进展缓慢,虽有文件却难以落实。以河南为例,河南省委、省政府早在2001年9月就下文要求进行乡镇撤并工作,并要求在2002年1月底前结束。但是该文件精神至今没有得到落实,全省动作最快的虞城县,当时合并了3个乡镇,后来也因人员、债务等问题难以化解,又恢复到原来的格局。
  2、错位的成本负担
  改革是要付出成本的,这种成本目前几乎是层层下移,最终全部压给了乡镇。改革的阵痛、改革的付出和改革的包袱全由乡镇承担。
  改革切断了乡镇经济之源,也遏制了农民负担产生之源,中央用转移支付来解决乡镇改革之后的生存所需、发展所需,但是转移支付资金却被层层截留,到乡镇和农民手中的资金少之又少。2月22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乌兰察布市三级有关部门截留克扣征地补偿款的案件,41名责任人和2个责任单位受到处理。在2005年3-4月,乌兰察布市建设高等级公路时,市有关部门直接截留克扣征3860万元。随后,该市4个旗县和部分乡镇在转拨征地补偿款时又克扣1526.9万元。该市征地拆迁办直接挪用近300万元,用于发放补助、招待和出国旅游等支出。
  将各种债务转移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例如普九、农电改造、水利建设、乡镇企业欠款以及清退的农业税、特产税等都由乡镇政府承担。
  由于乡镇无力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所需的成本,只好转移到农民或者举债。有迹象表明,由于乡镇机构改革滞后,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乱收费已向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领域转移。在中西部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