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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项目中我国业主经济风险的管理

2007-12-29王富永史伟利广

中国市场 2007年22期

  摘要:加入WTO后,建筑工程服务贸易政策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逐步减少对建筑工程服务国际贸易的限制。面对新形势,我国的业主是否有充分的准备应对各种经济风险,需要认真加以研究。本文全面分析了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我国业主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加强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国际工程项目;业主风险管理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我国业主面临风险与在国内工程项目中所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业主所面临的环境及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不能用过去搞国内工程的经验与习惯去应对国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我国业主必须要对国际工程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并建立一整套的工程风险防范机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加强对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业主经常面临的经济风险
  
  资金筹措困难。拥有充足的建设资金,是完成项目的关键。而资金筹措困难则是业主经常遇到的经济风险之一。如果在项目前期,建设资金短缺,而又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已经取得的土地或者会因长期无法开工而不得不廉价卖出,或者被政府强令收回。如果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能得到保证,周转资金难以为继,则会造成工程项目严重拖期,业主将面临着国际承包商的巨额索赔,甚至引起项目中途夭折。使业主已投入的资金无法产生效益,从而蒙受巨大损失。
  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风险。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业主如果自行起草合同,往往将一些重要合同条件遗漏,或者合同条款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会给国际承包商留下了索赔的机会。如果采用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不认真研究合同条件,不去有意识地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种风险一旦被国际承包商加以利用,就会使业主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实践中如果有些合同条款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就会给承包商以可乘之机。承包商就可以据理索赔,那么业主就只好自食其果了。
  承包商履约不力或不履约。虽然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规定了种种义务和违约责任,但实际操作时,常有很多情况使得合同不能得到完全履行。有些承包商因投标报价失误或因当初出于竞争需要报价过低,合同谈判时对业主比较迁就,一旦中标随即态度大变,就会将降价让利部分的损失分散到工程项目中,设法从中弥补。部分缺乏诚信的承包商会故意抓住业主的一些变更,千方百计地扩大索赔额度,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业主在自身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骑虎难下境地。此时,承包商便会层层加码,迫使业主不断让步,以增加其盈利。
  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提供的工程材料在质量方面以及交货期限方面就不能得到保证,就会导致工程要么常常停工待料,要么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如果业主发包的工程是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商不仅对质量不合格或由此造成工程进度慢不承担任何责任,还要向业主提出索赔。而业主又难于向材料供应商转嫁风险,只好独自承担。即使有些时候,业主可以要求材料供应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所得的局部补偿实难抵消其全局性的损失。因为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
  
  业主的风险管理措施
  
  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了应对资金筹措困难,防止工程中途停建、拖延等造成的巨大损失,业主应聘请专家,认真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谨慎确定项目规模,切不可盲目攀比,随意扩大规模。认真分析各种价格因素,预测通货膨胀的风险,在项目投资额中留有一定的备用金。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当项目确实可行,但自己资金实力有限,可考虑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共同受益。项目分期滚动开发。先期开发的项目,竣工投产,为后期项目开发积累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增强项目融资能力。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是融资的可靠保证。
  2、选好合同类型及合同条件,并认真履行合同。不同的合同类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担不同,业主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对于工期短而设计明确的项目可采用总价合同,反之可用单价合同。为了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业主应首先建立合同意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合同管理,业主和承包商都应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有一个好的合同至关重要。业主应优先选用自己熟悉的合同条件,并认真研究各项条件、具体内容,识别合同条件中的各种风险。认真履行合同是业主避免人为因素产生风险的主要措施,业主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尤其是付款义务,交付设计图纸的义务,提供场地的义务等,就可以大大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机会,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选择好承包商。选择一个有能力、有经验、有财务实力的承包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业主要做好资格预审,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商。在评标时,首先考虑承包商的信誉、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及其财务实力,其次再考虑报价、工期等因素,而不是首先考虑价格。如果价格太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隐含着各种风险。尤其是要认真了解那些低价中标、日后刁难业主、靠索赔赢利的承包商的历史表现,防止这样的承包商中标。
  4、聘用经验丰富的咨询工程师。国际工程管理中,咨询工程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在选择及聘用咨询工程师时,应优先聘用知名和有权威的咨询公司。如果聘用的咨询工程师经验和能力不足,无论对工程进度、质量,还是投资控制都非常不利。咨询公司除了要与业主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外,更重要的是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师的权利、义务、职责,以及解决问题的程序、方法等,以确保工程师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管。
  5、尽量减少业主对材料设备的供应。业主出于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试图自己采购材料设备,尤其是我国业主在国内工程中,这已成为一种惯例。但是,如果业主的能力有限,与其自己采购,倒不如交给承包商采购,以避免造成责任嵌套。也就是业主采购不及时、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供应时间等一旦发生差错,将自己陷于被动地位。因停工待料造成的拖期,业主不但不能追究承包商的责任,而且还得支付承包商停工所带来的损失。
  6、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是工程承包常用的风险转移方法。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第18条保险的规定,承包商或业主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被保险人为业主和承包商。如果合同规定承包商作为投保人,则业主应当依据合同规定,检查和督促承包商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由业主缴纳保险费办理保险,并扣除承包商的相应款额。
  
  结论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或承包商面临的风险虽然有些是源于自然因素,但自然因素所构成的风险并非是威胁业主最主要的风险。而且,业主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要面对国际承包商,并与他们合作完成项目。在合作过程中业主面临的经济风险很多,包括资金筹措困难、合同订立过程的风险、承包商履约不力或不履约的风险、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的风险。业主首先应具有风险意识,并且能意识到国际工程风险管理的特点,主动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使得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就可以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