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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败遭遇制度“壁垒”

2007-12-29谭泽钧

人民论坛 2007年5期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高度关注。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基层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中央出台的这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容易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意见》特别强调“抓制度”,从干部监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深化改革等方面,明确了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以《意见》精神为指导,湖南省宜章县通过落实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四大机制”,把农村的反腐倡廉寓于各项制度和措施之中,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构建了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有些村一个干部一本账,会计出纳集一身,各人收钱各人用等问题,我们在全县建立推行了“村账乡管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村级招待费零开支制度”,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出台了《村务公开暂行规定》,对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公开时,要求村干部在现场听取群众意见,解释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公开后,要求对群众提出的客观合理的意见及时加以整改。
  建立健全了村级议事制度。凡涉及村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由村“两委”以及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采取票决、公决等形式决定是否实施,确保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整合资源加强监督
  
  加强了党内监督。乡镇党委年初组织村两委“一把手”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与其签定廉政承诺;“七一”前后由乡镇领导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终组织村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并由村两委成员、党员、各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加强了上级监督。实行领导挂点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加强职能部门监督,乡纪检部门在每个村党支部设立了一名纪检委员,对辖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按照“细化、量化、硬化”的要求,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考核制度。
  加强了群众监督。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群众监督的视点从单纯的财务引向了综合的村务,从工作的作风引向了工作的方法,拓宽了监督领域。积极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信息反馈作用,及时受理各种群众举报,积极落实村民参政议政权利,让群众从背地议论引向了公开参与,畅通了监督渠道。(作者系湖南省宜章县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