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公选”打破选官惯例
2007-12-29彭穗宁
人民论坛 2007年19期
评述由头
8月20日,四川省决定面向全国统筹公开选拔18个市州的7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消息发布旋即引起了全国的普遍关注和热烈反响,报名者高达2300多人。此次统筹公选主要体现在:
“五个统一”,即: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变过去一职一地的公选为省上统筹公选。
“三个打破”:一是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公选;二是打破身份限制,既有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也有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还注重吸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三是打破资历限制,符合相应条件的副科可以报考副县,符合相应条件的正科可以报考正县,对博士生和海外留学回国的硕士以上人员,工作满3年的可报副县级职位,工作满5年的可报正县级职位。
“3+2”结构化测试:采用针对县(处)级尤其是市州部门领导干部的职务特点而设计的“3+2”结构化测试模式。“3”即对公选对象进行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试;“2”即民主测评、综合评价,重点考察报考者在原单位(部门)的群众公认度及工作实绩和廉政等情况。(人民论坛记者整理)
意义: 重构了公选的理念与思路
四川此次“统筹公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这种大规模、大范围公选领导干部,且密集推出的创新举措,在四川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这无疑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创新。
应该看到,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客观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不力;《条例》有的环节的规定比较原则,有的则“两可”和“多可”,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难以量化,结论往往比较笼统、原则;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发挥作用不够,致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然是我们今天组织工作创新的一个重大的课题。
“开放”“竞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理念。“开放”,突出的是“不拘一格”,表现为: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公选;打破身份限制;打破资历限制。这三条,在干部公选中都是大突破:变过去就地选干部为面向全国、面向社会公开选干部,变固定的“笔试+面试+考察”的公选模式为结构化公选,变在公务员系统内部单一选人为在多个领域、多个层面、不同群体中选人。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创新。四川这次公选,重构了公选的理念和思路,“坚持开放引进人才、竞争选拔干部”,是一个很重要的理念。
纵观四川“统筹公选”,无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理念,还是制度设计体现出的科学、民主和程序的原则,都值得我们深思和总结,具有重大的标本价值。
启示:选官像高考彰显公正、平等
科学、民主和程序是干部人事制度设计的根本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必须体现科学、民主和程序的原则。这也是四川“统筹公选”的重要价值体现。
在公选的科学性上,首先体现在“统筹”上,即“五个统一”。这种制度设计,变过去一职一地的公选为省上“统筹公选”,有利于宏观指导与微观操作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整合组织资源,降低公选成本。同时,加强“统筹”,更有利于提高公选质量,有点类似全国高考,能够增强群众对公选工作和公选干部的公信度和公认度。
在公选的民主性上,选拔规定,考生在原单位民主测评赞成票凡低于50%者,直接淘汰。直接体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考试结果与平时表现的有机统一,特别突出了民意的决定作用,这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内容。严密的流程加上有效的监督,是科学、民主选人的保障。在公选的程序化上,体现在选拔流程规范,监督保障有力。
四川“统筹公选”,只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方式,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各地组织部门要解放思想,激活自身的人才意识,尽快从实际出发,从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入手,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评价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让更多的人才脱颖而出,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方面发挥作用。
(作者系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党建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