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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和前夫合葬!一份遗嘱引发的婚情大讨论

2007-12-29

伴侣 2007年3期

  一份奇特的遗嘱,不但让死者无法顺利下葬,入土为安,而且还连累了生者,让他们陷入了一场尴尬的名誉侵权官司。到底是谁的错?法律又如何来界定这起奇特的官司?
  
  前夫阴影融入再婚家庭
  
   事情要从2003年1月10日的那个下午说起。
   那是个阴天,下了一整天的阴雨,凛冽的寒风疯狂地拍打着紧闭的窗户,27岁的李小莉望着襁褓中熟睡的孩子,焦急地等待着丈夫吴有光的归来。
   吴有光是中午出门的,为了给李小莉补身子,他骑摩托车回老家给她拿母亲做好的甜酒与家中喂养的土鸡。哪知道,在回城的路上,吴有光不幸被一辆载满矿石的货车撞死。惊闻噩耗,李小莉抱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赶到医院,看到抢救台上丈夫僵硬的遗体,她顿时昏倒在地。
   李小莉与丈夫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他们又同时分到一家单位,参加工作第二年,两人就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02年12月中旬,孩子吴小铭的出生又为这个温馨的家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谁知,丈夫竟然遭此横祸!
   本来,悲痛欲绝的李小莉发誓这辈子不再结婚,可是,公婆年纪已大,母亲又体弱多病只拿着微薄的退体金,自己还拖着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几口人都眼巴巴地指望着她。生活的艰辛顿时将李小莉逼入了绝境。
   2003年5月,李小莉单位的李大姐将一个名叫陈明全的男人介绍给她。陈明全是一家公司的副经理,与妻子离婚不久,女儿陈仁由他抚养。开始李小莉连见面都不肯。后来经过李大姐苦口婆心地开导,李小莉才肯见陈明全,并勉强答应了陈明全的求婚。2003年7月,李小莉与陈明全草草登记结婚。
   因为心里的弯还没拐过来,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并不如意。
   由于对前夫吴有光爱得刻骨铭心,李小莉总是没法忘掉亡夫的音容笑貌,无论丈夫陈明全如何表现自己,她心里总是觉得别扭——自己这么快就接受了另一个男人,是不是对死去的丈夫太不忠诚了?
   心里的这种疙瘩,慢慢地被婚后生活中的那些琐碎磨擦越放越大。由于李小莉的母亲患有冠心病,为怕母亲发生意外,李小莉将她接到新家共同生活。本来陈明全对此表示赞同,但老人年纪大了嘴里经常唠叨个不停,慢慢地陈明全就对老人有些意见。更让陈明全窝火的是,李小莉的前任公婆经常生病,一生病李小莉也把他们往家里接,这让陈明全心里十分不自在。
   陈明全是个聪明人,很快他就觉察出妻子还沉溺于对前夫的感情里不能自拔。他几经努力后,情况并没有什么好转,这让他十分沮丧,经常借酒浇愁大发感叹:“难道我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抵不上一个死人吗?”这些话传到李小莉的耳朵里,李小莉觉得非常刺耳,拌嘴吵架就成了夫妻俩的家常便饭。
   但是,这个家庭矛盾的全面升级最终还不是因为这些。陈明全的前妻之所以与他离婚,原因是陈明全曾经与某个女人互有好感,虽然他前妻没查到是谁,却仍坚持着离了婚。离婚后,看到陈明全马上就与李小莉结了婚,陈明全的前妻理所当然地认为李小莉就是她痛恨的第三者。女儿陈仁听了妈妈的猜测,回到家后就经常对李小莉使脸色。李小莉得知原委后,也不再关心陈仁的生活起居,这样就更引起了陈明全的强烈不满。2005年8月6日,两人大吵了一架,还相互动了手。伤心失望之下,陈明全当晚就跑到前妻那里诉苦去了。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一冲动之举会令他终生痛悔。
   陈明全跑去他前妻那里的事不知怎么让李小莉知道了,她立即打电话给陈明全:“陈明全,你竟然敢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你现在马上给我回来,否则我们明天就去离婚!”
   看到妻子正在盛怒之下,陈明全想暂时回避一下,好让双方都能够冷静下来。巧的是,就在这时,他突然接到单位要他出一趟远差的通知,而且两个小时内就得出发。接到单位的紧急电话后,正在为家事烦心的陈明全马上绷紧了脑子里的弦,回家收拾行李。一进门,李小莉就对他厉声责问,陈明全一阵心烦,心里又要盘算着单位的事,索性一言不发,快速收拾好东西,拖着行李箱就扬长而去。
   这一下,李小莉气得差点喘不过气。
  
   怨妻立下荒唐遗嘱
  
   谁也没想到,这一走,竟然成了永远的遗憾。
   2005年8月10日,就在陈明全出差后的第三天,正在上班的李小莉突然觉得肝部一阵剧烈疼痛。实在熬不过去了,她在母亲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检查完,医生悄悄告诉李小莉的母亲:“你女儿得的是肝癌晚期,最多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你可千万要瞒住她,否则,她的身体会很快垮下去!”李小莉的母亲强忍住眼泪,告诉女儿她是胆结石。
   这个时候,李小莉还兀自陷在对丈夫的怨恨中。
   此时,陈明全还在出差。李小莉试着拨打丈夫的电话,通了,却没人接。没办法,李小莉只好发短信说自己得了胆结石,已经住进了医院。陈明全以为这是妻子在无理取闹,不客气地回复短信:“我们双方都要冷静地审视我们的婚姻,如果今后继续这样下去,我们双方都不会有好结果的。也请你不要这样对我恶作剧了!”见丈夫的话中没一点儿安慰的意思,还以为自己是在骗他,李小莉委屈的眼泪直往下掉,她气得当时就将自己的手机摔得稀巴烂。
   直到9月10日,一个月过去了,陈明全还没有回来。而此时,李小莉的病情已经开始恶化。看到医护人员忙碌进出的身影,看到母亲常常一个人躲在一边暗暗垂泪,李小莉意识到,自己的病决不是胆结石那么简单,于是她暗托一位要好的同事打听,终于得知了自己的病情。
   得知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李小莉悲痛万分。她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年幼的孩子,自己一旦离世,孩子由谁来照顾?母亲年老多病,原来的公婆也将无人照应……而丈夫陈明全,他肯定不会管自己的孩子!想到前夫对自己的体贴入微,再想想现在的丈夫陈明全的无情和冷漠,李小莉悲从中来,不知不觉中泪湿衣襟。悲伤压抑的情绪加快了病情的恶化,医院于是将李小莉的病情告知了她与陈明全的单位。
   这一下,双方单位的电话不约而同地打到了陈明全的手机上,向他说明了李小莉的病情并催促他马上赶回来。
   此时李小莉已经需要全天护理,这时母亲也因忙里忙外累得住进了医院,而陈明全还没回来。原来的公婆吴明忠和张仙菊得知这些情况后,二老拖着羸弱的身子从乡下赶来,担当起护理这母女俩的重任。护士问李小莉与他们是什么关系时,他们脱口而出:“李小莉是我们的儿媳妇。”李小莉激动得热泪盈眶。而在李小莉病重期间,陈家只有陈明全的姐姐提着一小袋东西来看望了一下。亲情的对比让一个大胆而又危险的决定在李小莉的脑中形成了。
   2005年9月16日,在医院的病床上,李小莉含泪写下了一份奇特的遗嘱:一、去世后,属于自己的财产由母亲刘秋花、公公吴明忠、婆母张仙菊及儿子吴小铭平等继承。二、自愿与前夫吴有光安葬在一起,具体事务由公爹吴明忠办理,别人无权干涉。
   写遗嘱时,李小莉的几个朋友正好来探望她,她们提出疑问:你的遗嘱也太奇特了,到时引起纠纷怎么办?面对好友的善意提醒,李小莉依然固执己见。而吴明忠也很支持这个决定:“我们愿意承担儿媳妇李小莉的安葬责任,有事由我们负责!”就这样,一份奇特的遗嘱诞生了。
  
   9月17日,陈明全终于赶回来了。风尘仆仆的他顾不上回家就提着行李箱冲到了病房。看着躺在病床上骨瘦如柴的妻子,陈明全心里被内疚填满了,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对不起妻子了。可没想到,刚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李小莉看到丈夫站在床前,突然怒骂:“姓陈的,你还好意思站在这里?你给我滚出去!”为了不使妻子因坏情绪加重病情,陈明全不得不灰头土脸地离开了病房。
   10月20日,李小莉因病情恶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第二天,为给李小莉寻找一个好的安葬之处,陈明全一大早便到城郊去看墓地。正在协商当中,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姐姐陈明慧在电话中告诉他:“明全你快回来,吴明忠带着一帮人要将李小莉的棺木拉回他老家安葬!”陈明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世上还有抢着安葬死者的?
   等到了家门口,他一眼就看到,吴明忠找来的几个老乡正准备将棺木抬上车,姐姐在一旁骂骂咧咧,其他的亲朋好友都围观着不敢说话。他快气疯了,这也欺人太甚了吧?哪有到别人家来抢死者的,这不明摆着咒这家没人了吗?可见自己这个丈夫根本就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
   可就在陈明全大发脾气时,吴明忠却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李小莉写的遗嘱。陈明全一看顿时傻了,遗嘱的的确确是妻子的笔迹,他怎么也想不到,更想不通,妻子原来竟然这么恨自己,而且因恨成仇,竟然写出了这么一份遗嘱。
   棺木总算没被抬到乡下去,而是在殡仪馆举办了丧礼,可争吵却并没有因此而平息。当天中午,吴明忠与陈明全又为由谁来主持丧礼而吵了起来。这次吴明忠把话说破了:自李小莉从发病到死亡,你陈家的人都不见踪影,护理的事也全都是小莉的母亲与吴家人在操心忙碌,那时候你们陈家人哪去了?现在小莉不在了,你陈明全就想要靠死人发财?没门!李小莉的丧事应由吴家来操办,收到的礼金吴家分文不要,全部留作孩子吴小铭的抚养费用。
   当晚追悼会过后,李小莉与陈明全双方单位的领导决定做陈明全的思想工作,让他先做出让步,有什么事等李小莉安葬后再说。鉴于自己大小也是个副经理,事情闹大了以后不好面对下属和朋友,万般无奈中,陈明全只得同意了吴家人的安排。
   第二天清晨,在一阵阵哀乐与鞭炮声中,李小莉的骨灰由吴明忠运回老家安葬在他儿子吴有光的坟墓旁。继子吴小铭也于当天由吴明忠带到乡下抚养。
  
  奇特官司引发婚情大讨论
  
   这件事对陈明全的打击非常大,无奈之下,陈明全决定打官司,通过法律向不明真相的人们表明是妻子误解了自己,之所以走到这一步,责任并非全在自己。
   2006年1月10日,陈明全将吴明忠、张仙菊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吴明忠夫妇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名誉损失赔偿金30000元;同时陈明全还提出对亡妻遗嘱中的第二条进行撤销,李小莉的骨灰由他自主择地重新进行安葬。
   就这样,一份奇特的遗嘱,引发了一桩奇特的官司。
   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也极为慎重,因为此案看似简单,其实牵涉着法理情理、公序与民俗等诸多问题,只有客观公正地判决此案,才能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小莉遗嘱中的第二条关于对自己死后选择与前夫合葬并由吴明忠办理的条款是无效的。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它违反了公序民俗原则和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夫妻之间不管哪一方去世,都由生者主持丧礼并由生者安葬。同时,李小莉在遗嘱中约定将自己与已故前夫合葬,使人们对此产生猜测与误解,对陈明全的人格尊严已经造成了伤害。另外,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也作了规定,而夫妻一方死后的安葬义务,也应该属于法定的扶养义务内容。所以,从这些意义上来说,李小莉遗嘱的第二条是无效的。当然,死者已经入土为安,也不可能再重新安葬。
   2006年6月18日,法院作出判决:一、撤销遗嘱第二条的无效约定。二、被告吴明忠、张仙菊对原告名誉侵权成立,由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陈明全的精神抚慰金500元。三、驳回原告陈明全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吴明忠、张仙菊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诉,10月25日,法院依法驳回两人要求再审的申诉请求。
   官司判完后,大家对此仍是议论纷纷。但更多的不是对这起官司中陈吴两家的议论,毕竟两家人都是身不由己,被亲情、人情和舆论在推着走,而是从死者李小莉身上开始反思夫妻的相处之道。李小莉对亡夫的思念无可厚非,然而如果没有从旧情中走出来,就不该草率地开始一段新感情,否则只会害人害己;而且,如果李小莉能正视现实,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静对待婚姻中出现的不和谐音符,多些宽容,少些怨恨,开阔心胸,加强夫妻之间的交流,那么重新建立新的婚姻与幸福也不是不可能。只可惜她一意孤行,看不开人生和婚姻,最终用一份荒唐的遗嘱,给身后人带来诸多烦恼,引出了这场令人哭笑不得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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