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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或不爱从胃开始  

2007-12-29卫宣利

伴侣 2007年7期

  爱一个人,总是先从胃开始的。从前,你丁点都碰不得辣的东西,可是你爱的他嗜辣如命,于是你也跟着吃最辣的川菜,哪怕辣得眼泪直流,心里也是幸福的。他喜欢喝不加糖的咖啡,你跟着喝了几次,虽然很苦,却浓郁醇香,便也爱上了。你最受不了别人满嘴大蒜味,可是那么巧,他也爱吃大蒜,甚至怂恿你一起吃,你吃了,发现竟然闻不到他口中的蒜味了;你从小到大就不吃饺子,可是,他喜欢啊,有什么办法?你给他包了各种馅的饺子,最后,自己终于也接受了饺子。
  只有深爱一个人,你的胃才会跟着接受他。久而久之,你的胃会慢慢适应他的口味,他给你的酸甜苦辣,你的胃都能消化。包容和吸收,把恋爱的滋味细细回味。
  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比起糖醋鱼,原来你更喜欢红烧的。其实香草冰激凌的香味更浓郁绵长,让你喜欢。你还是喜欢在咖啡里面加一些糖,喝起来不会太苦,或者,你更喜欢喝的是清爽的绿茶,而不是浓烈的咖啡。你很奇怪,怎么一向喜欢清淡的自己,竟能忍受那么浓烈的辣,尖锐的酸?
  是的,改变的,不是你的胃和口味,而是你的心。以前,你能够全盘接受他的口味,是看在爱情的面上。如今爱没了,你的胃再也消受不起他的口味。
  我们的胃,多么像一个爱的报警器,你跟着他,心甘情愿地吃了那么多你不喜欢的东西,才蓦然明白,原来自己已经爱这个人深入骨髓。当有一天,面对他喜欢的糖醋鱼,柠檬草冰激凌,鲜奶咖啡,你却如哽在喉,难以下咽。你要明白,那是你的胃在提醒你:眼前这个人,你已经不爱了!!
  2006年11月10日,李鸣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离婚协议时说,“我之所以同意净身出户,是因为虽然我们所有的财产都是两人共同赚来的,但我毕竟深深地伤害了她,所以用属于我的那份财产作为补偿并不为过。”提起和妻子郑春梅共同创业的日子,李鸣感慨颇多,“那时刚刚入行,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新的开始,我们作为新人要和老行家抢生意,那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妻子始终陪伴在我身边,鼓励我、支持我。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都怪我一时糊涂,鬼迷心窍,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最终,郑春梅和李鸣离婚时,上百万元的存款、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产、一部本田雅阁轿车及公司财产全部划归到郑春梅名下。李鸣所得到的只是郑春梅念及夫妻一场给其留下的一套20多平方米的住房,而这套住房恰恰是他们当初结婚时单位分的房子……
  
  “换妻”游戏是否触犯法律
  
   黑龙江宏博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郑秀兰说:“性违法在不同国家、地区都很难界定。性在公权和私权之间的认定很模糊,严厉一点儿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宽容一点儿又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有‘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但由于罪名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而性问题又很难界定。在四方自愿的情况下,‘换妻’应该说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则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对“换妻”现象的态度。“易妻交易”虽然不是犯罪,却为婚姻法所禁止。“换妻”主要表现在对婚姻法基本原则的违背。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为,一是与一夫一妻制度相违背,二是违背了夫妻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强调了夫妻特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是一种人身关系和法定义务,在这个前提下,即使是夫妻自愿“换妻”也不行,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专家张医生认为:从心理学概念上来讲,“换妻”行为属于不正常心理行为,属于一种性混乱行为。婚姻对人们最大的给予是使夫妻拥有安全感,而换妻行为会破坏安全感,会影响夫妻的感情。
  责编/伊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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