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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外交背离美国精神

2007-12-29赵可金

世界知识 2007年7期

  赵可金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员、博士
  
  反恐战争特别是伊拉克战争以来,美国媒体不断曝出猛料:美国军方在伊拉克花钱买新闻、扬言要炸半岛电视台、总统授权国家安全部门监听国民电话,等等,普通民众的言论自由和个人隐私受到严重威胁。
  以美国这样一个“视言论自由为生命”的社会,反在这个特殊时期滥用媒体外交的手段,对他国民众混淆视听,企图以假乱真。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媒体外交是一个新生事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媒体外交是公共外交的一部分,是公共外交中通过媒体进行运作的那一部分活动。凡是那些由政府幕后操纵,运用大众传媒的力量,在特定的领域向其他国家的民众释放信息、影响舆论、塑造行为,希望在其他国家的民众中间建立信任、获得支持以及增强联系,进而间接影响他国政府行为的活动,都属媒体外交。
  媒体外交对于国家外交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诚如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所言,一个国家“在世界上自由散布信息的能力能够增加该国在世界政治中的劝诱潜力。”置身于信息社会,不管哪个国家,建立准确的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流动渠道,建立与国内外迅捷的信息传播机制,都是媒体外交的重要体现。
  不过,媒体外交犹如双刃剑。用好了,产生好的影响;用得不好,会使外交非常被动,甚至毁坏已有成果。布什的媒体外交充分体味到了其“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双重味道。
  起初,美国的“震慑战略”和“宣传战法”一路凯歌高奏。然而,随后暴露出来的不惜重金炒作假新闻、排斥异己、扬言炸掉半岛电视台等事件,让美国上下感到十分丢脸。
  媒体外交之所以是双刃剑,根本原因在于媒体外交存在制度性漏洞。媒体作为自由言论的讲坛,对究竟“由谁发言”以及“内容如何真实”缺乏规范和制度约束。政府垄断大量信息来源,通过是否提供、提供多少以及何时提供,即可达到控制大众传媒的目的。真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了美国言论或出版自由的地位。经过两百年的发展,美国人“对第一修正案思想的信仰之根深蒂固,有如对宗教教义的信仰一般。以至于在美国,人们把它赞誉为‘美国生活方式’的本质性的一部分”。
  布什政府实施的媒体外交显然背离了这一美国精神,使美国外交陷入悖论。
  悖论一: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与其他地区人们的言论不自由。自立国之日,美国就把自己当作“自由的灯塔”,冷战胜利更使美国上下自信心空前膨胀。美国人成了圣战者,将文明和自由带入现代国际政治的荒蛮之地,丝毫不顾其他地区的言论自由和同等权利,“双重标准”的美国走进世界政治的田野,犹如一头四处乱窜的野象,无论它走到哪里,都会踩坏庄稼。
  悖论二:开放的美国信息体制与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美国人一直反对政府在国内开展宣传活动,至于对外宣传活动也仅限于在战时需要。然而,新保守主义独白式的普遍主义,将美国的价值无限抬高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反映了美国精神开始走向封闭。向来以海纳百川为其生命力源泉的美国移民文化,在媒体外交滥用信息控制权的恐怖氛围中逐渐丧失生机。在这一理念下,不仅外国人被视作时刻准备袭击美国的“受伤野兽”,就连已经融入美利坚血液的少数族裔,都被全力防范。
  悖论三:不妥协的“人民看门狗”与心甘情愿的“政府先行官”。美国媒体一向把新闻自由、公正报道奉为圭臬,对政府的任何限制都会作出反击,即使欧洲流行的新闻道德自律制度,也往往被美国新闻界视为“自我新闻检查”而不屑一顾。然而,布什政府滥用媒体外交权的行为伤害了媒体尊严。高傲的无冕之王迫于“战时新闻封锁”而无真正的多元新闻可发,其声音就像一战时期英国画家马克·格特勒的名画《旋转木马》中描绘的那幅景象那样,被迫穿起制服,像机器人一样被所谓的“反恐战争”驱迫而在那里反复旋转,没有任何意义。
  遥想当年《华盛顿邮报》在水门事件中是何等风光,面对眼下封闭精神和失落的媒体,美国上下已感到是否应从现在考虑如何以体面的方式,纠正目前媒体外交中的失范行为。舆论的谴责、媒体的反击以及国会的调查,一切都似乎在预示媒体在美国外交中的隐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