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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公民政治参与的特点

2007-12-29

人大研究 2007年3期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1]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展,我国正经历着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法治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我国社会发生的这些重要的结构性变革,促使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民主体利益意识迅速觉醒,政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新利益群体相继产生,利益分配的调整,国家政治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公民政治参与方式不断更新,这些因素为公民参与政治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推动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社会转型不仅促进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而且也深刻地影响着政治参与的形式与内涵,使之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第一,参与热情与冷漠并存。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等原因,推动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使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逐步提高。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有序地主动地参与政治,表达意愿,促进了公民与政府的沟通,促进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但与政治参与的热情相反,我国还存在着大量的政治冷漠现象。即使是在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中,也存在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投票这一基本形式来讲,其中有的是出于信任和自愿,有的只是随大流,走形式,后者所占比例有扩大趋势。选举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这本是我国人民实现民主的基本途径,然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如何选出代表或选谁做代表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很多人采取消极的参与态度,甚至是不参与。
   第二,正式组织与自治组织参与并存。我国政治参与的正式组织载体主要有:各级党组织、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等,公民通过参加这些政治组织及其活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此同时,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形成了大量政治参与的自治组织载体,如各种形式的行业性、商业性联合会和权益性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等,公民依托这些自治组织参与政治,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推动了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三,制度化参与与非制度化参与并存。制度化参与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国家对政治参与的管理都依据法治原则,以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的参与方式。它能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法律化、经常化、秩序化,这是现阶段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与此相反,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政治参与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以及有些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挫折感,因此,在政治参与实际当中,也存在一些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如”抵制性参与、过激参与、过分扩展的参与乃至暴力参与”[2]等,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
  第四,政治性参与取向与利益性参与取向并存。现阶段,由于我国政治参与主体的复杂性,使得不同层次的公民有着不同的参与动机与要求。大部分公民的政治参与动机是具有政治取向的,他们出于对国家和民族命运和前途的关注,出于对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关心,以期通过政治参与来反对官僚主义、腐败和社会不公现象,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这也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流方向。但与之相对立,在社会转型时期,也有一部分人的政治参与动机是利益取向的,他们参与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或影响政府活动,以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如农村基层出现的“富者为官”现象等,使政治参与走向了狭隘的方向,这是应该引起我们警惕的现象。
  第五,参政意识较强与参政能力较低并存。改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