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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中奖短信”

2007-11-30李亚明

作文大王·中高年级 2007年10期
关键词:举办者乒赛有奖

本刊驻陕西杨凌小记者李亚明报道今年“五一”期间中央电视台进行小品比赛,精彩的节目令我陶醉。可是电视台同时又和中国电信联合推出了“有奖短信”,每条短信收费1元。在随后的舞蹈比赛和最近转播的49届世乒赛中,情况也是如此。其实,在许多场合你会看到类似的活动,连2007年的“春晚”也没能幸免,而且每条短信收费是2元。

我对此非常纳闷,征求同学们的意见时,大家都表示这样的短信没有理由提高收费标准,因为这并不是社会福利或募捐活动。我问爸爸妈妈,他们说不清楚。我又问老师,老师们说还真搞不明白。因此。我带着种种疑问,以这种方式来咨询。首先.我不知道开展这些活动是否真的是为了加强与观众的互动和交流。如果是,那平时发送短信的资费每条只要。1角.只是这些收费的1/20~1/10呀。有人可能会说,这些活动有奖。那我又要问,中奖率是多少?也就是说,除去正常的支付成本后,这些活动的利润是多少?利润又去了哪里?花在何处?许多比赛都要公证,而这些活动为什么不公证呢?

其次我要问,“有奖短信”活动的举办者,对所搭乘的节目或者活动是支持,还是反对?以“第49届世乒赛”的转播为例,举办者肯定会说是为了鼓励乒乓球运动员为国争光。那么举办者就应当告知观众,“有奖短信”的利润是如何用来支持乒乓球运动的。否则,就变成了以鼓励为名而行谋利之实。这是对观众的欺骗,也是对民意的欺骗。

最后我要问,利润是成本的十几倍,算不算暴利?如果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管?我们的工商管理机构和消费者协会都到哪里去了?如果我们的法律在这些方面还有空白,则应建议人大常委会去讨论完善。

作为一名小学生,本不应我管这些事。但在看到老师和父母的无奈后,一方面,我实际上是在替他们咨询;另一方面,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我请求大家参加讨论。由于我和我的家人都没有发过这样的短信,所以并不存在索赔问题。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712100陕西省杨凌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贺世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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