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10-20
(第六十八号——第七十三号)
(第六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的决定:
一、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
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三、任命马(女)为监察部部长。
四、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
五、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
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新华社北京讯,8月3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