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孩毛格利
2007-06-15霍大甲
霍大甲
布丁一进书屋就“噢——噢——噢”地一阵长嚎。老拳师觉得奇怪:“布丁,你哑了吗?”文文说:“他一定是狼人!”布丁白了文文一眼:“这才不是狼叫呢,这是人猿泰山!噢哦噢——”文文说:“这分明是狼叫嘛!森林之王毛格利就是这样叫的。”芊芊说:“我喜欢毛格利。毛格利聪明勇敢又顽皮可爱。”芊芊边打开一只糖果盒边唱起了《巴鲁之歌》:“找寻那生活必需品,最单纯的生活必需品,忘掉所有烦恼和忧虑……”大家都乐了,央求芊芊讲这个故事。
文文一马当先,抢着说:“我来讲!”他清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向大家介绍说:“《森林王子》是根据英国作家吉卜林的小说《丛林之书》改编的,吉卜林还因为这两部《丛林之书》……”“两部啊?”一个小朋友插嘴问。“是两部:《丛林之书》和《丛林之书二集》。吉卜林因为这两部动物小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老拳师对什么贝啊奖啊不感兴趣,一个劲地催文文快讲故事。文文拉长了腔调说:“毛格利是个狼孩,他是在狼群里长大的,这还得从那只瘸腿老虎谢尔可汗说起——”
狼群大会
在丛林中,瘸腿老虎谢尔可汗的名声坏透了,因为他常常攻击周围的村民,这是违反丛林法律的。这天夜里他又袭击了一家砍柴人,结果这个笨蛋竟然跳到了砍柴人的篝火堆上,烧伤了脚。砍柴人逃掉了,砍柴人的小孩落在了附近的狼洞边。
刚刚学会走路的这个小男孩被狼爸爸狼妈妈收养了。谢尔可汗非常恼火,他想抢走孩子,被狼妈妈拉克夏——就是魔鬼的意思——骂跑了。从此谢尔可汗与他们结下了仇。
因为这个男孩子光溜溜的没有毛,狼妈妈就叫他“小青蛙”——毛格利。毛格利有4个狼兄弟。
毛格利要得到狼群的认可,得经过一个特别的仪式。丛林的法律是:只要狼崽子长到能自己站立起来,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让其他的狼确认他们。这样的大会每月一次,在月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确认之后,狼崽子就可以自由奔跑,狼群里的成年狼没有任何借口杀死一只狼崽子。毛格利的狼爸爸妈妈等到狼崽子们都能够跑路了,就在狼群大会举行的晚上,带着毛格利和4个狼兄弟来了。那是在一个山顶上,100只狼都可以在那里藏身。独身大灰狼阿克拉是狼群首领,他端坐在一块大岩石上。在他的下面,坐着40多只各种大小和颜色的狼。阿克拉喊道:“你们都知道法律——你们都知道法律!好好看看吧,狼们!”
时候到了,狼妈妈脖子上的鬃毛直竖,狼爸爸把“青蛙毛格利”推到圈子中间。毛格利坐在那里,笑着,玩着石子。阿克拉继续喊道:“好好看看吧!”岩石后面传来了谢尔可汗闷声闷气的叫喊:“这个小孩子是我的,把他给我!自由的兽民要一个小孩子干什么?”阿克拉连动都没动一下,只是说:“自由的兽民只听从自由兽民的命令,其他的命令又有什么相干?好好看看吧,狼们!”
谢尔可汗的话在狼群中引起了一阵骚动,他们低沉地嗥叫,纷纷议论。一只4岁的年轻狼附和着谢尔可汗,质问阿克拉:“自由的兽民要一个小孩子干什么?”丛林法律规定:如果狼群对一个小崽子被接纳的权利发生争执,除了他爸爸妈妈之外,必须至少要有两个成员为他说话,他才能被狼群接纳。因此阿克拉问道:“有谁来为这个小孩子说话?”没有谁回答。狼妈妈看看事态严重了,她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她要保护这个孩子。
这时候,唯一不是狼又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棕熊巴鲁站出来了:“我为这个小孩子说话。让他和狼群一块奔跑吧,让他和其他狼崽子一块加入狼群。我来教他。”
老巴鲁是一个受狼群尊重的人物,因为他教给狼崽子们丛林法律。所以他站出来说话是很有分量的。阿克拉说:“巴鲁已经说过了,而且他是小狼崽子们的教师。还有谁说话?”话音刚落,一条黑影跳进了圈子里,他是黑豹巴赫拉。巴赫拉可是个厉害角色,丛林里没有哪个动物敢招惹他。他以愉快的声调说:“我本来没有权利参加你们的大会,但是丛林法律说,对于处理一个新崽子,如果有了疑问,又不到被杀的地步,就可以出个价买下他的性命。法律并没有说谁可以买谁不可以买,我说得对吧?”
狼群对这一法律都表示认可,于是巴赫拉说,他愿意用一头刚杀死的肥公牛为代价,要狼群按法律接受这个小孩子。那些总是饿着肚子的年轻狼立即答应了,一只接一只走过来打量毛格利,把他的模样记住,然后下山找巴赫拉的公牛去了。谢尔可汗对这个结局恼怒透顶,因为他一直想把这个男孩吃掉。
就这样,毛格利进入了狼群。
老拳师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说:“也未免简单了些。”布丁说:“故事这才开始呢,后面的越来越精彩。”
毛格利被赶出了狼群
后来,有差不多10年时间,毛格利跟着巴鲁学习丛林法律,跟着巴赫拉和狼爸爸妈妈学习各种生存的本领。他的新朋友卡是一条大蟒蛇,有200多岁了,也教了他很多东西。学本领就像练武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毛格利经常遍体鳞伤。有一次他还被一群猴子绑架了,连巴鲁和巴赫拉都打不过这群猴子,因为他们有30多只,最后还是卡救了他。这些精彩的故事,大家还是去读书吧。
巴赫拉无数次告诉毛格利,谢尔可汗是他的敌人,但毛格利总是忘记这个忠告。这一天,巴赫拉告诉毛格利,他巴赫拉也在人中间生活过,被人关在一个铁笼子里。一天晚上,他一爪子砸开了那把破锁,跑进了丛林。因为他学到了人的那一套,所以在丛林中他巴赫拉比谢尔可汗更可怕。巴赫拉说:“因为你是人的孩子,所以不怕我。你最终也必须回到人的兄弟们中间去,要是你在狼群大会上不被杀死的话。”
毛格利感到不解:“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巴赫拉说:“因为你聪明,因为你是人,狼们都怕你,恨你,并且还有谢尔可汗在挑起狼群对你的仇恨。”
在这10年间,谢尔可汗笼络了一些年轻的狼,带着他们做坏事,还挑拨他们起来反对已经年老了的头领阿克拉。按照狼群的法律,一个头领年老衰弱到不足以领导狼群的时候,就会被狼群杀死,然后出现一个新的头领。“如果下次打猎阿克拉没有捕到猎物,狼群就会起来反对他,也就会反对你。他们会在岩石那儿举行丛林大会,到那时候——”突然,巴赫拉跳了起来,“你马上下山,到山谷里人住的小屋子里去,拿回一些他们的红花,到那时,你就会有一个更有力量的朋友,比我、巴鲁、狼群里爱你的那些伙伴都更有力量!”
巴赫拉所说的红花,就是火。动物们都对火怕得要命。毛格利听从了巴赫拉的指点,在这天夜里飞快地跑到村庄。他把脸贴在一户人家的窗子上,观察着炉床里的火。他看见农夫的妻子夜里起来,往火里加了一些黑块。早晨,他看见农夫的孩子拿起一个火罐,往里面加一些烧得通红的木块。毛格利一把夺过这个小孩子的火罐,跑回了丛林。他想,如果不喂它吃点什么,这个红花会死的。于是他学着农夫妻子,拣了一些树枝扔进火罐里。
巴赫拉告诉毛格利:“昨夜阿克拉没有捕到猎物,狼们本来昨天晚上就想杀死他,可他们还想连你一块杀死。现在他们在山上到处找你。”毛格利告诉巴赫拉已经取回了红花。巴赫拉说:“太好了!我曾经见过人们把一根干树枝插到里面,不一会儿树枝的一头就开出了红花。”
这一整天毛格利都坐在山洞里照料火罐,他不断放进干树枝,看它们烧起来。他找到了一根让他满意的树枝。晚上,谢尔可汗的跟班——豺狗塔巴克来到山洞,没好气地通知毛格利到山顶岩石开大会。毛格利大笑不止,吓得塔巴克逃开了。孤狼阿克拉躺在他那块岩石旁边,这意味着狼群首领的位置空出来了。谢尔可汗和他的追随者们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巴赫拉紧靠毛格利躺着,火罐放在毛格利的膝间。狼都到齐了,谢尔可汗开始讲话,这可是阿克拉身强力壮的时候他从来不敢做的事儿。
毛格利跳了起来,向狼群喊道:“自由的兽民们,难道是谢尔可汗在领导狼群吗?一只老虎和我们狼群有什么关系?”谢尔可汗恶狠狠地喊道:“他是人!是人的孩子,我从骨髓里恨他!”差不多有一半以上的狼都叫喊起来:“他是人!他是人!一个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吧。”谢尔可汗咆哮道:“没有哪一个人的孩子可以和丛林里的居民一起奔跑,把他给我!”
虽然阿克拉和巴赫拉都起来维护毛格利,但狼群已经被瘸腿老虎煽动起来,向毛格利围了过来。毛格利感到又愤怒又悲哀,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是狼群的一分子,到现在才知道他们这么恨他。“你们听着!”他喊着,“不要再像狗一样汪汪叫个不停了。你们既然说我是一个人,那我也就不再称你们是我的兄弟,你们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可不由你们说了算,这得由我来决定!”他把火罐扔到地上,一簇干苔藓烧起来了,跳动的火苗把所有的狼都吓得惊惶失措,往后退缩。毛格利将那根干树枝插进火里点燃,把它举过头顶摇晃,周围的狼吓得浑身发抖。
巴赫拉低沉地对毛格利说:“现在你是主人了,救救阿克拉的命吧,他一直是你的朋友。”
“好!”毛格利说,“在我们人与狼群之间,不会有搏战了,但是在我离开这里回到人那里去之前,有一笔债必须偿还。”他大步走到对着火焰发呆的谢尔可汗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胡子,用树枝敲打他的脑袋。老虎在恐惧的折磨中呜呜哀鸣。“呸!烧焦了毛的丛林野猫,快滚!你要记住,下次我作为一个人回到会议岩石的时候,我会剥了你的皮。”毛格利又对狼群说道,“阿克拉可以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你们不能杀他,因为我不允许。你们快滚!”他把燃烧着的树枝左右挥舞,围着他的那些狼嚎叫着逃跑了,只剩下阿克拉、巴赫拉和站在毛格利一边的十几只狼。
大家直叫太痛快了。老拳师不解地说:“这个毛什么的,长大了一定比武松本事大!他为什么不杀了那只瘸腿老虎呢?”芊芊说:“毛格利还是小孩嘛,他这个时候还没有力量杀死谢尔可汗。”布丁说:“不过毛格利最后还是杀了谢尔可汗,把他的皮剥了铺在会议岩石上了。这是他回到人的村庄以后的事情了。他是靠智慧和大家的帮助才除掉了这个坏蛋的。”大家催布丁往下讲。布丁神秘地说:“还是自己去读读这部书吧,那可比我讲的精彩多了。《丛林之书》和《丛林之书二集》一共有15个故事呢,一时哪讲得完?不过可以告诉大家,毛格利杀了谢尔可汗后,村庄里的猎人布尔迪想抢走虎皮去领赏,毛格利不答应,因为他要把虎皮铺到会议岩石上。于是布尔迪就造谣说毛格利是魔鬼,唆使村民们烧死毛格利的爸爸妈妈。唉,真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是非啊。”
“毛格利找到爸爸妈妈了?”年龄最小的一个孩子问,这可能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找到啦,但他不知道那就是他爸爸妈妈。毛格利在狼兄弟的帮助下,把他们救出来了。他还请大象海斯帮忙,把这个村庄的人都赶跑,他又回到丛林里去了。后来,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帮助狼群战胜了德坎的红狗,拯救了整个狼群。这一群红狗有200多只呢,真算得上是集团军作战,只要他们跑到哪里,哪里的动物就会被他们撕成碎片,连狼也打不过他们。这场大战太精彩了,不可不读啊!”
这个布丁简直是在做广告,把大家的好奇心都激起来了。老拳师说:“还真亏那个得了什么宝贝奖的作者(芊芊提醒他:“爷爷,是诺贝尔文学奖。”)写得这么活灵活现,就好像他真见到过似的。”布丁说:“这就叫身临其境嘛。作者吉卜林到瑞典去领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他会带着巴鲁、巴赫拉和狼兄弟们去参加颁奖典礼呢!”大家哈哈笑起来。连老拳师都说,明天他也去把这两本书找来读一读,说不定还能学到一套狼拳呢。
“毛格利最后回到他妈妈身边了吗?”有人问。
“这个嘛,可是秘密,大家读了书就知道啦!”布丁故作神秘地说。
本期推荐图书:《丛林之书》《丛林之书二集》,[英]吉卜林著,张新颖译。(海南出版社和湖南文艺出版社都出过这两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