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瑞昌地震赈灾黑洞
2007-05-30阳敏
阳 敏
2007年3月,国家审计署审查组进驻瑞昌,调查九江地震灾后赈灾款使用状况,目前审计结果尚未公布。而据记者调查,在瑞昌一些乡镇,虚报受灾人口、截留赈灾款项等乱相相当普遍。
灾难总是不期而至。
2005年11月26日早上8时49分,江西九江瑞昌等地发生5.7级地震,震感波及临近的湖北、湖南、安徽等地。当地震的警报拉响时,人们还没来得及抚平1998年那场肆虐的洪水带来的创伤。
恐慌不久便被遗忘,而苦难却穿越漫长的时空,持续地发酵。
2007年的春天,时隔地震一年半,记者前往九江瑞昌,线索是手中一份厚厚的赈灾材料。
远离震中的“灾情”
2005年的九江地震,震中位于九江县、瑞昌市交界处的九江县新塘乡四华村,重灾区集中在九江的新塘、港口、城子等乡镇,以及瑞昌城区周围如赛湖农场一带。
瑞昌市肇陈镇,这个紧邻湖北、同样受灾但并非重灾区的小镇成为记者实地采访的第一站。因为地处偏远,从九江市到肇陈没有直达车,需先从九江市乘车到达其辖区内的瑞昌市(途径地震重灾区九江县港口镇及赛湖等地),这段路程并不远,不过半个多小时,但从瑞昌市里到肇陈镇需搭乘小巴士,近两个小时的车程。
横路村,离肇陈镇上大约只有10分钟的步行路程。和中国大多数农村一样,村里很寂静,有些萧条,也不大看得出地震留下的痕迹。只是,村里那些尚未完全拆除的废弃民房,让人有些不解。
柯福祥是横路村村民,40岁光景,‘腿稍稍有点瘸,据说是当年坚持为母亲遭受不公待遇讨要说法,遭受打击报复所致一这段往事让他在方圆几十里小有名气。记者来到柯福祥家中时,正巧碰上他务农返回。还未坐定,柯福祥便转身进房去找有关赈灾的材料。过了半晌,他才回到堂屋。
“我收集的材料全被搜走了,”他说,“大概是村干部搞的,前段时间他们隔三岔五就来我家一趟。”
这时,附近村民听闻有记者到来,陆续来到柯家,挤在堂屋里,讲各自在赈灾中所遭遇的情形。
众所周知,九江地震之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大力支援,仅中央财政就先后投入3亿元帮助九江进行灾后重建,此外又有大量本省、外省及民间筹集的援助资金和物资——按照惯例(九江政府地震后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对此有相关说明),上述各级专项拨款以及社会援助资金,重点应当用于灾民房屋的重建和加固。
2006年春,当人们逐渐从地震带来的恐慌中走出的时候,也开始意识到灾款发放中的问题。
“我们发现,有些没有拆房屋、或者拆别人房屋、或者一户多幢的人家,得到了1.1万元的一类补助,有的一幢多户的人家,户户都得到了补助,甚至有些已经迁到城里多年的人家,居然也得了一类补助的指标。”一名张姓村民说着,递给记者一份《致地震灾区群众的公开信》。
这封由九江市“11.26”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指挥部于2006年1月7日发出的公开信,对资金补助的对象(以及原则、标准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表述:在此次地震中的房屋受灾实际倒房户和经专家复评鉴定需拆除重建的受灾户(一类标准,1.1万元);经专家认定房屋需先加固后入住户(二类标准,1500元);以及维修人住的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三类标准,500元)。
自然,张姓村民所列举的多种情形都不应当在补助之列。按照规定,假如一户有多幢房屋,经专家鉴定均需拆除重建的,只能确认其中一幢;仅仅需要拆除旧房,而新房不需要拆除的,一律不给予补助;而那些在城、乡同时拥有住房,农村房屋需要拆除的,不能享受补助;而同一幢房屋,有多户共住的情况,以2005年11月25日前含当日)办理分户手续为凭,独幢农民私宅已分户的,一幢房屋仅按一户进行补助……至于拆别人房屋却得到补偿的情况,则纯属造假行为。
横路村村民则直接将矛头指向村支书柯亨社:“他把救灾款当人情款,在市区建有新房的,通知他回家给一个一类指标,平时关系好点的,‘适当安排指标,对他有意见的,就是不给。”
在很多地方,一些本来应当得到补助的受灾户,由于无关系、弱势力、或者交不出一笔数额不少的莫名其妙的“押金”,而分毫未得或者由一类补助降级为二类补助——如此错位情形,并非零星有之,从记者了解的情形看来,有些地方竟高达半数以上。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形,比方村干部表态说,某某,你家的房屋可以拆掉重建,结果人家确实就拆了,但拆完了,或者拆掉一半之后,却迟迟拿不到补偿,结果得不偿失——这也难怪会有那些座半拆不拆的房屋废弃在村里。
众人满腹疑问,于是,柯赐福等人开始收集材料,由众乡邻凑了几千元费用,请村里外出在北京务工的柯和平作为代表上访求诉。
针对村民的上访,一种解释是“受灾户补助具体内容是由参与复评鉴定的专家决定的,与政府关系不大”。老百姓认为,政府官员不过是推卸责任,所谓“专家鉴定”,不过是个幌子。
村民回忆说,“11·26”地震发生时,瑞昌市临时从各局抽调了几百号人分赴几百个行政村查看房屋震损情况,专家们上午10点后才到肇陈,下午4点前要赶回瑞昌汇报,除掉午饭时间,实际工作不到4小时,几百栋怎么看得过来?更何况当时不少村民在外生产,大门紧锁。“登记本在村支书柯亨社手中,登记为哪一类全凭他手下情。”一名目击人说。
不管怎样,这提醒了村民:如果拿到专家复评鉴定的记录,不就是真凭实据吗?
实际上,在《致灾区群众的公开信》中,相关原则已明确,补助“按照个人申请、乡村审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复核确认、监督发放、县级备案的程序”进行。只是,灾区房屋的重建和修复工作,与政府公文中确立的各项原则有所背离:没有张榜公布,没有群众评议,没有保障村民最基本的知情权。
于是,为了取证,肇陈镇横路村几名村民想了不少法子,才找到本该公之于众的《房屋质量受损情况专家复查鉴定表》——在这份多达7页的名单中,该村共有98户在列,但正如村民们怀疑的,有近半数的农户之前所得房屋补助与《鉴定表》登记不符,而其中大多数情形是被列为(房屋拆除重建的)一类补助对象却分文未得,少数几户属于被登记为“一类”实际只得“二类”。
“第二天,我们敲锣打鼓把《鉴定表》的情况向村民公布了。大家都感觉受了欺骗,当时就自发地去了镇政府,想讨个说法。”曾积极参与取证的柯赐福说。
然而事态并未因此有什么进展,直到2007年3月,国家审计署审查组进驻瑞昌。
都是上访惹的祸?
20多名中央审计署官员的到来,让瑞昌的空气变得分外凝重,这在当地是口口相传的大事件。
审查组是进行例行的赈灾款审核?或者另有其因?为何时间停留如此之长?不管
他们所来初衷为何,其间群众“络绎不绝”前往其下榻酒店反映问题的“盛况”已足以令人震惊。
记者到达九江采访时,已是5月下旬,那时审计组尚未离开。凑巧的是,记者所采访的瑞昌乐园乡群众,恰好在不久前受到审计署官员问询——各种迹象表明,乐园乡的灾后重建情况尤为受到关注。
一名知情的当地老者,向记者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中央审计署到乐园乡调查的情形。“他们先到银行查账目,然后到民政所询问所长陈孝洪,核实有多少户补助由本人签字领取,又有多少户补助是由他人代领。”他说,“这些情况搞清楚后,他们再到村民那里了解情况,柯善发他们都被询问了。”
这名老者所说的柯善发,是乐园乡南庄村村民,当记者到达瑞昌时,他和其余两名村民已被当地市政府部门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为由拘留。为此,记者向柯善发的妻子及乡邻了解了相关情况。
与肇陈镇情形相似,地震后不久,乐园乡村民便发现灾后重建疑云重重。村民们多次向政府反映情况,但并不奏效。为了真正扳倒那几个村民眼中的“作奸犯科之徒”,柯善发等数名村民便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搜集证据。
2006年底,柯善发等人认为“取证”工作基本结束,便于12月24日第一次前往南昌上访。
2007年3月27日,便发生了后来“授人以柄”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事件——当天,乐园乡几十名村民到乡政府就赈灾等事情讨要说法,后来双方发生冲突。2007年5月由瑞昌市司法局编发并在全县范围内散发的《法制宣传材料》称:“此次事件造成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被迫取消,乡政府日常工作无法进行,财务被毁损失严重。”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发生性质如此“恶劣”的事件,当天乃至其后一个月内并无相关人员遭到拘捕。
2007年5月8日,柯善发等7名村民再次前往南昌上访。5月9日,瑞昌市有关政府部门派车将他们从南昌截回,并将柯善发等3人扣押。据柯善发妻子说,丈夫随身携带的村民们耗时数月搜集而来的各种材料、证据也随之“失踪”。
记者即将离开九江时,接到柯善发之子打来的电话,告知他父亲等几人因“3·27事件”被正式起诉的消息。随后柯善发之子将一份长达27页的《中共瑞昌市乐园乡南庄村党员及村民自发户“联名请愿控诉书”》交给了记者,他说,被告的所作所为在这份《控诉书》上基本都有记录。
根据这份材料,记者了解到:原乐园乡民政所所长、扶贫办主任兼会计陈孝洪以及原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柯贤财等人,是南庄村民的主要控诉对象。
激起民愤的事由,不仅涉及贪污或变相贪污巨额(76万元)省定财政重点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国家老区建设扶贫资金和物资、军烈属五保户资金,更有暗箱操作拍卖集体所有林场、开办村级“储金会”、公费请客嫖娼贿赂各村民小组组长等等……不过,引得民怨沸腾的导火索仍是地震灾后重建资金黑洞。这并不难理解,巨额赈灾款的去向是真正看得见摸得着、且涉及家家户户的事情。
有关赈灾款中显现的问题,乐园乡与瑞昌其它乡镇如肇陈等地很相似,大体是乡、村干部涉嫌利用职权大肆编造名册,为自己以及亲友谋取私利,而困难户及弱势群体利益则受到极大损害。
“不仅如此,乡、村干部还采用假报、冒报等严重违法的手段谋取利益。比如,名单上列有南庄村第14村民小组陈孝组、陈洪,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两个人。”知情人说,“还有,南庄村第8、第16、第17村民小组,专家没去复评鉴定,更没有搞什么群众民主评议,但这些小组重建一类户还不少,如南庄村第17村民小组共8户村民就有7户是重建户,为什么直到2006年5月该组村民还没有被通知搞房屋重建呢?”
“村民因为积怨至深,还打了陈孝洪,特别是在南庄村、高塘村、南北港村。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柯贤财、村长陈小民都被灾民打了,村部门也被砸了,村干部都怕上班高塘村党支部书记汪红梅也被灾民打了'甚至有的灾民拿着刀要杀她;南北港村党支部书记柯愈平,由于贪欲不公,被一灾民砍伤住院一月有余……”
赈灾款背后的故事
地震灾后重建,重点落在受灾民居上此外则是遭毁损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公共设施。
如乐园乡,获得敬老院重建专项资金约60万元,但不出意料的是,敬老院的重建也遭来重重质疑。“一些没有进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甚至孤儿的重建房屋补助都被强行划拨到敬老院资金里。比如南庄村第10组孤寡老人柯开德和第14组陈洪足都属于这种情况。”知情人说,全乡这样的例子很多。
据了解,敬老院重建工程并没有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最后由上文所述遭到村民集体控诉的关键人物、原乐园乡民政所所长陈孝洪的妻弟柯贤财和妻姐夫陈洪灯共同承包—柯贤财即南庄村的党支部书记,而陈洪灯不仅是陈孝洪的妻姐夫,也是陈孝洪同一个自然村的族弟,可见这其中裙带关系之复杂。
记者了解到,陈孝洪是南庄村人,自上世纪80年代末始,他曾担任南庄村村长。在担任南庄村村长期间,陈孝洪曾经伙同当时的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柯昌珠挪用国家粮食订金数万元,合伙开自营店。东窗事发,但不知何故,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遭到党内“记大过”处分。然而,这次事故并未阻断陈孝洪的仕途,他后来又接任乐园乡民政所所长,老建办、扶贫办主任兼会计,同时兼任乐园乡政府会计……
“前段时间,天天有干部到我家里来。瑞昌市的领导也来找了我好几次。”柯福祥说。
“自从审计署的人来瑞昌之后,就不断有人来找我,”柯福祥说,“今年5月初,还有人向我承诺,假如我不再向上级告发地震赈灾款一事,就让我插手村里财政清理工作,还说如果发现账务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向上级告发。”柯福祥说完,又指着桌上的一大叠账目表,问记者要不要也拿一份。
为调查地震赈灾黑洞,记者曾到九江市政府多个部门进行采访。其中,九江市政府某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避免赈灾款被挪用和贪污,九江市采取创新之举,即市下拨县、乡的房屋重建补助资金设立财政专户,补助资金由专户直接划入农村信用社为灾民开设的专用存折上……但是,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存折在农村信用社这一级已被截留。
而本该负责灾款下发全过程审核监督的民政部门,其受访官员却说,因为“11·26”地震属于特殊情况,赈灾款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调度,民政部门对相关情况毫不知情。同时,记者多次与九江市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指挥部两名官员联系采访,但两名官员互相推让,采访被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