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基督教和美国
2007-05-30李春安
李春安
去年底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于歌的《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一看题目便知道作者的观点:一美国是一个“表面上世俗化,本质上却非常宗教化的国家”,美国的国家和外交是由“基督新教支配”的。
最后在此基础上,就中美关系的来来,作者说道:“无论是中美关系悲观论,还是中美关系乐观论,都是基于美国的基督教国家性质作出的预测,可以说把握了美国的对外关系实质,把握了问题的关键,跳出了利益论的传统窠臼,不再从力量均衡和利害得失的角度来把握中美之间的互动”。
笔者却不这么认同。不可否认,基督新教的确和美国国家的建立以及后来的发展纠缠在一起,但是能否就此便说两者的关系是本质性的呢?
美国建国初始,国家的政治体制没有模仿教会,或者说它并没有从新约或者旧约中直接寻找一种国家的组建方式来形成自己的政体,而是模仿了古罗马的政制。参议院类似元老院,众议院也有公民大会的影子,总统类似于执政官,另外古罗马还有可否决元老院任何决定的“保民官”。古罗马和美国的民主中,都有类似的各种力量相互制衡的政治生活结构。其实,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单纯从结构上看,美国是罗马的影子。
罗马又是如何形成的?这里要提及的是科瓦略夫的《古代罗马史》(此书1957年便由北京三联出版)。借助这本书,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在历史中兴衰的罗马,也可以看到罗马对外的战争动力何在:相当于中国汉朝时候,就具有民主成就的早期罗马共和国,并没有去为推广自己的意识形态而战,和任何古代的野蛮国家一样,是为了掠夺奴隶、女人和财富,为本国公民可以享受富足的生活而战。
在罗马,种种权力的制衡要不是历史地成型的,就是为了维持共同体的团结,把掠夺来的财富“公正”地分配而有的,而公民们的贪欲促使帝国不得不不断发动各种各样的战争。这种情况和当今的美国相比何其相似?美国和罗马,其实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被这种政治体制所决定的,而这种国家利益,是被有投票权的公民个体欲望扭曲了的。
很明显,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基督教或许仅仅是一种修辞,正如早期罗马也有自己的宗教,但不可以用罗马的宗教来理解它的外交政策和国家本质一样。
西方的文明有两个源头,一是犹太教的传统,一是希腊传统,按照学界的一般说法,一个代表着上帝的启示,一个代表着人的理性。在公元1世纪左右,基督教成功地综合了这两者,成为了一个地上的教会。接着,在公元4世纪初罗马帝国政权接受了基督教。那么,为什么一个在古代世界里取得了最强大的军事成就的帝国选择了基督教?要知道,基督教完全和罗马的传统价值冲突。
罗马重视复仇、战斗、荣誉、生活放荡并喜欢崇尚希腊文化;基督教则倡导宽恕、爱仇敌、忍让,克己、谦卑,是卑贱的奴隶的宗教。而且基督教当时处于劣势,它并不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可以打败罗马,强迫其放弃原先的类希腊式的多神崇拜,皈铱一种新的宗教。罗马接受基督教的原因是很难的学术课题,但明晰可见的是,作为一种宗教的基督教,并没有依靠一个世俗的政权力量来取得自己的成功。
所以,《美国的本质》的观点确实欠妥基督教如果利用美国政权,就是利用罗马来达到自身的目的,结果将埋葬自身。这一点,教会史已经很清楚地证明了,经马丁·路德改革后的“新教”越发遵守政教分离的原则。如果教会和世俗政权过度互相利用,结果是宗教和世俗政权都会受到巨大的损害。
我们不可忽视美国和古罗马政体组织形式的相似性,以及发展的相似性。从凯撒或者更后一些开始,罗马开始不再把被征服的民众带到罗马,而是把罗马搬到被征服地区,即把罗马的制度带过去,这种形式和美国现在的对外政策是一致的。美国认为自己的制度是最好的,至少在目前,它搬送到全世界的并不是基督教,而是来自古罗马的“公民权”“司法”等制度——甚至可以预见,当对外的掠夺达到空间极限的时候,美国或许也会面临一种罗马式的衰落。
目前,中国正开始作为一个庞然大物,在全世界寻找资源维持内部的消耗,倒也有成为新罗马的可能性。笔者担心的是,在这种无节制的欲望面前,我们拿什么来克制我们的贪婪,维持我们内心的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