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人祸
2007-05-14黄艾禾
中国新闻周刊 2007年46期
黄艾禾
山西洪洞又一次出名了,又一次因灾祸而出名。
12月5日,已届年底,春节也已遥遥在望。这一天23时15分,山西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夺走了105个矿工的生命。这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
本来,死亡人数不会这么多。但是在爆炸发生之初,矿方不是及时上报,而是自行组织了37人盲目下井营救。结果,又使15名救护矿工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矿方之所以不愿上报,是因为当时煤矿正在私自盗采。在耽误了宝贵的5个多小时最佳抢救时间后,临汾市矿山救护队的到来,才救出剩下的矿工。后来人们发现,为什么这个低瓦斯矿井会发生爆炸:因为是盗采,所以没有进行过瓦斯等级鉴定,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系统,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完全以掘代采。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属无风微风作业,使瓦斯大量积聚,一遇明火即发生爆炸。
12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气愤地指出,这个“六证齐全”的煤矿,实际是“五毒俱全”。除了盗采,这家煤矿还管理混乱,严重超员。
山西省的政府官员们为此承担责任:在12月9日的会上,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代表山西省政府向国务院做检讨;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则起身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