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手印儿
2007-05-14路也
路 也
第一次摁手印儿是在学生时代。我被叫到保卫处去问了许多活,并做了笔录,最后他们让我把笔录浏览一遍,一盒红印泥打开来,推到我面前,让我摁手印儿。我问,用哪个指头?他们说,右手的拇指,于是在每一处答话上摁,他们指一下,我就摁一下,我蘸的印泥很多,又颇用力,所以按下的手印儿都很鲜艳很饱满,像阿Q在刑场上画圆圈那么认真。洋洋四大页纸,总共摁了二十三个手印儿,摁完最后—个时,由于惯性我还想摁,人家说,行了,没有了,别摁了。于是那将摁未摁的某个手印儿就被我按在了身上穿的鹅黄色连衣裙上,按在一只小熊的腮上。我举着一根通红的大拇指回去了,见人就像立了功一样夸耀,我一口气摁下了二十二个手印儿呢。
印象最深刻的摁手印儿经历是因为去美国。先是在美国大使馆签证处摁手印儿,一个美网大胖妞说着美国口音的汉语,指示我伸出左手,我伸出了右手,地让我伸右手,我却伸了左手。我举着两只手,愣了几秒钟,才把左右分清楚。过程并不复杂,先后将两手食指分别伸进一个玻璃罩里去,使劲往下按,手指在红光映照下,看上去像一根透明的小胡萝卜,连血液流动都瞧得见,这样指纹就被扫描进电脑里去了,算是摁下了两个电子版手印儿。那时我想,从杨白劳被逼在那张姜黄色契约文书上摁下手印儿将喜儿卖掉,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时代毕竟还是进步了。
印象里还有两次手印儿摁得颇隆重,某年某月某日我的个人生活机构解体,我在法院开庭的笔录上摁下手印儿,那是今生摁的最急不可耐最决绝的一个手印儿,从摁手印儿的那瞬起,要回了尊严和自由。还有一个手印儿我也颇看重,到学校后勤处领房产证,要求签名并且摁上一个手印儿,我按下那个手印儿时,心里很是快乐,我有房子了。
其实个人签名就具有了完全的法律效应,除了文盲,一般人并不应该被要求摁手印儿。天下没有相同的指纹,指纹是一个人的生理特征,是惟一的、绝对的,是隐私,补会缺乏诚信,才会要求在签名之外,再画蛇添足地摁手印儿,把人与人的关系弄成黄世仁和杨白劳的关系。
有一次买来大白馒头,刚要吃,就发现馒头上有两个黑手印儿,那么清晰,以至于可以看得出一个是斗一个是簸箕。它们一定是做馒头的人或卖馒头的人用没洗的脏手留下来的,相当于盖上私人图章了,卖个馒头也要摁手印儿,莫非表示这馒头的产权或版权?这手印儿的惟一用途是,万一我吃馒头吃出病或吃死了,警方可以根据馒头皮上留下的指纹去破案,可是这样的概率千载难逢。
[原载2007年4月18日《羊城晚报》]
题图/作茧自缚/吉奥托(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