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谁不食?
2007-05-14李敬泽
李敬泽
上回说到要离,该英雄为了替吴王报仇,先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英雄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是做买卖还是留学,中山方面也没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
老乐接汤,脸不变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
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寡人、为魏国!
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
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
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五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祖先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人心中未曾泯灭:我是人,所以,有些事我不能做。如果我的对手愿意成为更强大的野兽,那么好吧,我仍然要做一个人。
乐羊如果抱着那桶汤哭死过去,那么他是一个人,当然,做一个人的坏处就是暴露了自身的软弱,暴露了他原来竟有不得不坚守的底线或者叫弱点,而乐羊认为他必须强大,比他的敌人更野兽,更无所畏惧,于是,他不再是父亲,也不再是人。这厮差点儿就因此成了“英雄”,幸有睹师赞揭破了问题的实质:一个心中没有基本界限的人,一个放弃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立场的人,其谁不食?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明摆着的道理,何以魏文侯和众人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心中都有更为远大的目标,他们认为有些事是大的、重要的、崇高的,为了达到某个无可争议的大目标,一个人怎么干都是对的,目的的正确保证了手段和过程的正确,邪恶由此变成了美德或者气概。
对此,咱们的古代圣贤一直有不同看法,儒家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甭管多大的事儿,先从爱你的父母妻儿做起,这就像美国人选总统,头一条得是好丈夫好爹,这种自小而大一以贯之的标准当然很刻板,而且也容易憋出伪君子,但至少可以防止“其谁不食”的恶魔。
绕来绕去,不过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说人话,办人事。这很难吗?我看难。比如最近乱翻字典,发现一个表明人类基本生殖动作的字居然没有,我理解了半天,可能编者认为这件人事很不雅观,那么好吧,换一本词典接着翻,却赫然就看见了“食肉寝皮”——这肯定不是人对人应该干的事儿,但我们雅正的学者们却觉得它比前边那个被删掉的字更为体面。
【选自2006年11月1日《新浪·博客》】
题图/蔡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