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向人民道个歉吧
2007-05-14苏文洋
苏文洋
药监系统日前有传言郑莜萸已经畏罪自杀。有记者向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求证,他没有正面回答:“造了多少孽,郑莜萸自己心里清楚。”郑莜萸将以何种方式向国人谢罪,除了自杀之外,都已经交给法律做出最后的审判。媒体可以稍安毋躁,等待结果。但是,还有一件事令人民期待,那就是国家药监局的道歉。
郑莜萸的犯罪是一种职务犯罪。他不同于杀人犯、纵火犯、抢劫犯的个人犯罪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所以,属于他个人的账要由他个人承担,属于他所主持、主管部门的账,这个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码归一码,应当检讨清楚。
长期以来,我们的传统习惯是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了问题,逮起来一判了事。而这个部门的工作失误,不仅不用再有其他任何人承担责任,甚至连向人民道个歉、说声“对不起”也一笔勾销,所谓集体负责,一旦出事,就成为一人负责。
郑莜萸倒了,国家药监局还在,仍然在代表国家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于自己机构的曾经出现的腐败,对于自己的部门从局长郑莜萸到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位官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自己滥用职权、滥批新药给人民造成的吃贵药、吃瞎药、吃不起药等种种后果,一个有良知、有道德、知荣明耻的政府部门,难道不应当向人民表示一种诚恳的歉意吗?
为自己的工作过失道歉,既是政府部门应有的道德感与责任心,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现代政治文明的起码要求。在这方面,我们也不需要与国际接轨。一般地说,除了油价我们愿意与国际接轨,除了对自已有利的事情我们愿意与国际接轨,其余的统统免谈接轨。谁谈谁就是不懂得中国国情。可是,我们自己与自己在这方面接轨总还可以吧,让国家药监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接轨,学一学松花江污染事件中的省长代表政府道歉,不能算是过分的要求吧?
向人民道歉,并非是西方政治所特有的“专利”,就像民主、人权、平等、自由、现代化等好东西,全人类都喜欢,与东方、西方没什么关系。小平同志晚年留给中国人民的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之一,就是教育我们科学地、辩证地认识一切人类具有普世价值的东西,走出教条主义的泥淖。他说的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让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聪明。
其实,向人民道歉,中国自古有之。历史上,不止一位皇帝下过《罪己诏》,公开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的罪行。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上,皇帝罪己当然是一种政治秀,欺骗人民,麻痹人民,给人民吃点头丸。假如我们摘掉传统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来看《罪己诏》,至少可以认为这是缓和社会矛盾、维持封建统治的明智之举,是明君所为,不是个政治上的糊涂虫。封建社会虽然不像电视上演得那么好,但肯于并敢于罪己的皇帝总比那些肉都烂了嘴还硬着的鸭子皇帝进步得多,开明得多。不管是西方的,还是封建社会的,只要是人类的智慧,对人民有利,我们都不妨“拿来”,推陈出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今天所用。我们相信,药监局作为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于情于理都应当胜于封建帝王,何况道歉比罪己还是更为现代的认错方式。
[原载2007年3月5日《北京晚报·北京论语》]
题图/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