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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中求:南昌的夜宵与深圳的宵夜

2007-01-08汪中求

城色in生活 2006年11期
关键词:人在旅途宵夜南昌

汪中求:南昌的夜宵与深圳的宵夜

作者:汪中求,清华大学特聘教授《细节决定成败》作者

精细化管理研究专家

根生南昌,叶茂深圳。不免常拿两城市作对比。不消说,面上的繁荣是不可比的;但有些事,文明和科学就不见得在深圳一边。

就譬如夜深以后的用餐罢。三五位同仁加班及深夜,挂上一个小店,随便点几个小吃,匆匆几口,安慰一下自己,满意而归,好象睡得更安稳。在南昌,是为“夜宵”。相似的安排,在深圳则称之为“宵夜”。我疑心广东本土人,当初是称之为“消夜”的——消夜者,消灭一夜之谓也。

深圳人的宵夜常常是没有缘由的,透视过去,多因身边无亲人而起。举目无亲,孑然一身,长夜难捱,不妨拉两个同样是“人在旅途”的伴,嚼块肉,吞堆菜,喝滩酒。在心底深处,是把自己的影子生吞,把漫长的黑夜活剥。可以说,深圳人的宵夜,是对孤独的反抗,是与寂寞的挣扎。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酒饭后,四散而去,孤独仍然是真切的孤独,寂寞照样是实在的寂寞。或如大哲学家尼采所言:寂寞的人,噪音也是一种安慰。“古之人不余欺也”。在深圳,除极少数的金领有家眷相随,或干脆父母同迁;绝大多数白领夫妻异地,子女分离,加之工作紧张,压力甚大,最后还得靠自己战胜自己;更不用说躺下去还能闪出“理想”、“志向”之类的蓝领,除非心底里空空荡荡而不自知。

事实上,宵夜不仅于心理无补,更于生理有害。深圳人的宵夜,常常不象南昌人的夜宵随便,成桌酒菜是常能见到的,至十三点还在大食生猛海鲜,亦非仅有。无论日本生鱼,韩国生肉,还是欧州生耗,大陆生蟹,一大堆窝在胃肠里,对消化系统还能无害?

我倒觉得,如近来的南昌人,拿自己动手改造好的城市美景来当夜宵,实在可喜可贺。湖边吹吹风,凉亭看看灯,携妻逛逛街,陪女听听曲,真是不赖。唯独觉得一摊又一摊地扎在茶馆喧哗打牌,不能说好。

话还得说回来。“为了生活,人们四处奔波”。闯荡深圳,生存不易,发展更难。三五好友,痛块玩一通,酒肉至深夜甚至通宵,偶尔一两回也未尚不可;更不必说两情相悦之男女,便是深夜二三点,有兴致一起进酒楼餐馆,以吃为名,看红妆呷红酒,赏绿袖品绿茶,自是快事。据传,郁达夫爱慕王映霞时,五个月时光,饭局达37次——有1927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达夫日记》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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