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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反贪第一案

2006-12-29黄晓阳

人民周刊 2006年11期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恰如良医把脉,廉政公署一下子捏住了政府的痼疾所在,令香港成功地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使香港成为全世界公认的最廉洁地区。
  本文讲述的是廉署成立后侦破的第一个典型案件“葛柏案”。
  
  总警司的钱从哪里来
  
  葛柏是一名英国人,在香港担任总警司之职。实际上,葛柏案早在1971年便已经显露出来。当时是因为加拿大有关部门对于一笔存在加拿大某银行的存款产生怀疑。这笔存款为1.2万加元,户名是“卓柏”,户主身份是外交官。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当他们知道这个“卓柏”实际是香港的一名警察时,对这笔存款的来路产生了怀疑,因而通过英联邦内部途径,将此事通报给香港。警务处长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将案件交给警署下属的反贪污室。
  反贪污室迅速对这笔存款进行调查,认定这笔存款背后大有文章,立刻成立代号为“夏湾拿”的专案小组。葛柏从事警务工作23年,很懂得反侦查手段。但同专案组斗了两年,葛柏自知后力不继,便想出一个办法:提前退休。警处接到他的退休报告意识到,只要他退出警界,“夏湾拿”专案组的阻力会减小,破案的可能增大,因此批准他于1973年7月退休。退休被批准后,葛柏立即着手准备,其中一项重要准备便是转移财产。他为自己设计好的后路是去加拿大。
  1973年4月,有线人向警务处通报称,葛柏将大笔资金转入加拿大银行。“夏湾拿”专案组迅速对这一线索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葛柏在香港拥有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