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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四家化妆品企业生产汞超标祛斑霜及销售假冒祛斑霜包装

2006-12-29

中国化妆品 2006年8期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5月份对《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的四家化妆品企业——广州市亿丽化学工厂有限公司、太和康美容保健品厂、广州薇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美博城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汞超标祛斑霜及销售假冒祛斑霜包装的行为。今年市药监局将重点加强美容、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管,并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将会加强市场巡查,对于被曝光的假冒由美、斑干净、国药祛斑等品牌的祛斑霜,一经发现,将会严肃查处。
  编辑/王允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