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面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2006-08-30高得全
中国医药导报 2006年13期
高得全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根本利益、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苏州市卫生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联合市委农办、财政、发改委、民政等其他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的医疗保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积累了经验。截至2005年,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行政村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参合率96.01%,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扬。苏州市是如何把这一项惠民工程“好事做好,实事落实”的呢?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该局副局长韩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