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面临的陆海边界争端
2006-08-10张胤鸿
张胤鸿
我国疆域十分辽阔,东临太平洋,西接亚洲腹地,四周分别与东北亚、东南亚、南亚和中亚相邻。同我国接壤的国家多达14个,隔海相望的国家有6个。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与大多数陆上和海上邻国的边界都没有划定。通过建国后多年的努力,我国政府陆续解决了绝大多数陆上和部分海上边界问题,但目前与我国存在边界争端的国家仍有10个左右,主要集中在海上边界和权益方面。
中印边界成难点
我国陆上边界总长22000多千米,按逆时针方向依次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14个国家接壤,是世界上陆上边界线最长和邻国最多的国家,也是边界情况最复杂的国家之一。
建国50多年来,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和睦邻友好外交方针指引下,我国政府从国家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解决边界问题中提出并遵循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和方法,包括坚定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通过互谅互让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解决之前维持现状不变;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既照顾历史背景,又照顾已经形成的现实情况;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对待历史上的旧界约,遵循国际惯例划界和勘界等等。经过不懈努力,逐步稳妥地解决了与大多数邻国间的边界问题。
我国解决陆上边界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上世纪60年代,先后在1960年、1961年、1962年、1963年。1963年分别与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第二个时期是上世纪90年代至今,分别与俄罗斯、老挝和越南以及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解决了边界问题。截至2004年底,已与12个邻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划定的边界约占我国陆上边界线总长度的90%。目前陆上只剩下中印边界问题尚未解决。
其中第二个时期解决边界问题颇费周折,和苏联及其解体后的俄罗斯及中亚三国的边界谈判历经40多年,先后举行了三次边界谈判:第一次在1964年;第二次从1969年到1978年;第三次谈判自1987年开始至2004年。
1991年5月16日,《中苏国界东段协定》签署。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承了该协定。1994年9月3日,《中俄国界西段协定》签署。2004年10月14日,中俄两国外长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两国就边界两块未协商一致地段的边界线走向问题达成了协议。这一协定的签署,标志着4300多千米的中俄边界线走向全部确定,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与苏联7600千米的边界全部划定。这是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是政治双赢的均衡合理的方案。
中老两国边界线长度约为505千米,从中老边界东端点的柯拉山到西端点澜沧江/湄公河主航道中心线中老缅三国交界点, 1991年10月24日,中老两国签订《中老边界条约》。
中越边界谈判1993年8月开始,双方经过16轮谈判后,在进入千禧年的倒数第二天最终签订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在所有双方有争议的227平方千米土地中,113平方千米划归越南,114平方千米划归中国。
中印边界线长约2000千米,分西、中、东三段,从未正式划定。双方争议地区有8块,在每一段边界上都有争议地区,双方争议地区约12.5万平方千米,联合国成员国中一多半国家的面积都比该地区要小。
整个中印边界两国目前的实际领土控制线,在东段是我国一直不承认的“麦克马洪线”,印度地图已经将其作为合法边界,并在这一地区成立了“阿鲁纳恰尔邦”,同时向该地区大量移民,目前定居在那里的印度人比全西藏的人口总和多两倍。若按照该线,印度实际控制的争议面积约9万多平方千米。在西段,双方争议面积为3万多平方千米,主要是阿克赛钦地区,除巴里加斯一处外,其余都为我国控制。在中段,双方争议面积约2100平方千米,分为4处,现控制在印度手中。以上三段合计,我方控制争议地区的27%,印度占有73%。
上世纪80年代中印关系正常化后,双方开始讨论边界问题,并先后于1993年9月和1996年11月签订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和《关于在中印边境实控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2003年,两国总理任命特别代表,从两国关系大局的政治角度出发,探讨解决边界问题的框架。
双方特别代表经过五轮会晤后,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印时与印度签署了解决边界争端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有:不允许让任何分歧影响中印双边关系;依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寻找一个公平的、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将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精神,对于各自对边界问题所持立场进行具有意义的以及彼此可以接受的调整;解决边界争端将会考虑“历史证据、民族感情和现实困难以及合理的关注与敏感”等问题;边界决议必须是“最终”的,边界线应“定义明确”以及具有“容易识别”的地理特征;在达成边界协议时,双方应该注意保护在边境地区定居人口的利益;在所达成的最终解决框架中,应该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来勘定边界;边界问题解决之前,两国应严格遵照实际控制线、共同工作以保持边界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在边界问题上继续利用特别代表机制来咨询,从而确保所达成的解决边界问题框架能够客观。这象征着两国边界问题虽未解决,但有所进展。
海洋权益争端突出
我国有1800多千米的大陆海岸线,加上6500多个岛屿的岸线,海岸线总长32600千米,从北到南依次与韩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等6国隔海相望。
目前我国与周边8个国家存在海域划界、岛屿主权和资源开发等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南海和东海两大海域。
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西面是暹罗湾和北部湾。南海总面积350万平方千米,共有230个岛、礁、沙、滩,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12平方公里的东沙岛,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
南海海底蕴藏着大量油气资源,总储量约420亿吨,主要分布在总面积约72万平方千米的24个沉积盆地。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分布10个油气盆地,面积约41万平方千米,油气储量约350亿吨,其中在我传统海疆线以内的盆地约25万平方千米,油气储量约225亿吨。目前在南海海域拥有石油租让权并正在进行勘探和开发的国际垄断石油公司达60家之多,涉及美、英、法、日、俄、意等国。此外,南海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战略地位也极为重要方面,是我国大陆和近海岛屿通往外部世界的交通要冲。外部大国在南海海域有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安全利益。
目前在南海与我国发生争端比较激烈的国家主要有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和越南等。
菲律宾在上世纪70年代占领了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9个南沙岛礁。冷战结束后,又由渔业纠纷引发了美济礁和黄岩岛问题。印度尼西亚与我国的争端主要是南沙群岛中的2个岛礁。
马来西亚在1979年单方面将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星仔礁和榆亚暗沙等9个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公里。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马来西亚在南沙附近海域有10个商业性油田,90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70%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马来西亚自从在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3000万吨。
文莱宣称对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公里,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争议中的南沙海域。
越南目前与我国在南沙群岛中的28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的归属权问题上存在争议。越南1980年与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开始在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在1986年以前,越南是石油进口国,石油产量仅有6万吨。自从开采南海石油以来,1991年石油产量超过450万吨,目前石油产量已达700万吨,成为石油输出国,石油工业已成为越南经济支柱产业。
越南也是目前惟一与我国签订过海上边界条约的国家。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正式签署了《中越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8万平方千米。按照这两项协定,在北纬20度以北,中方划部分海域归越南;在北纬20度以南,越方让一片海域给中国。处在北部湾中心的白龙尾岛划归越南。按越方提供的材料,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
北部湾划界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是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意义重大。北部湾划界为我国今后与其他邻国划分海上边界线积累了经验。
为了使南海争端“国际化”,一些相关国家甚至企图更换“南中国海”这一国际通称,试图将其改名为“东南亚海”或其他名称,以阻挠我国对这些争议岛群拥有主权。
在东海的争端主要是中日间钓鱼岛问题。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位于东海大陆架边缘,面积虽然不大,但周围石油储量达30亿到70亿吨,年捕鱼量达15万吨。
1945年日本投降后,按波茨坦公告,钓鱼岛与台湾本已一并归还中国。但到了1996年,日本在美国的支持和默许下,单方面采取措施,加速钓鱼岛等岛屿的日本国土化。东京都内的一个政治团体在钓鱼岛上设置了灯塔。
最近几年来,日本政府不仅使用武力保持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而且不时纵容右翼势力登岛制造事端。其目的就是通过侵占岛屿与我国平分东海大陆架,侵占我国20多万平方千米的海洋领土,获得15万吨以上的渔业资源,攫取我国东海海底油气资源的一半多。并在军事上实现“千海里防卫”的设想,威胁我东南沿海的安全。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与我国在黄海和东海大陆架划分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和争端。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公里,韩国一侧为659千米,比例为1∶0.8,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实际控制我国大陆架近10万平方千米,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表示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朝鲜与我国在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的归属问题上也有一些不同看法。
新世纪是海洋世纪,我国的和平发展和安全保障将更加依赖于海洋,维护海上战略安全和经济利益将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责任编辑】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