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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银行之父盛宣怀

2006-07-18袁文伟

文史月刊 2006年7期
关键词:盛宣怀通商银行

袁文伟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北洋海军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割地赔款,朝野震动。舆论所指,李鸿章被罢免官职,下放广东,真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云水路八千”。在战败刺激下,朝廷亟需自强改革,励精图治。于是,盛宣怀被委以重任,力挽狂澜。

盛宣怀,字杏荪,号次沂,别号愚斋,晚号止叟,生于1844年11月4日,江苏常州府武进县人。1896年10月,盛宣怀呈上《条陈自强大计折》,认为欲自强,需做到三点:练兵、理财、育才。核心是理财,目的是“挽外溢”。盛宣怀认为朝廷应裁撤厘金而增加进口税率,开征印花税,建立银行,进行币制改革。接着又呈奏《请设银行片》,认为外国人利用银行为商业集中他们的国家财富,中国也应该有自己的银行,以便以低于外国银行的利率为政府发行国内公债,还可以避免因不适宜的金银兑换率而造成的额外负担。11月,光绪皇帝在审阅了两份奏折后,召盛宣怀进京问策。面对两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光绪问他如何摆脱困境。盛宣怀答道:仿照西方各国,创办商业银行,“铸银币、开银行两端,实为商务之权舆,亟宜首先创办。不必畏难避嫌,一年即可建成,一年即可收效……如任用得人,一呼可集。”光绪闻言大喜,当即命盛宣怀挑选董事,征求商股,筹建银行。盛宣怀遵旨而行,一番大刀阔斧、雷厉风行之后,银行董事会迅速成立起来。在写给李鸿章的信中,盛宣怀讲道:“现已暗招数十富商大贾,得实在华股三百万两,如能再借官本二百万两,即可照所拟章程赶紧开办。”

董事会有八个成员,分别为张振勋、叶澄衷、严信厚、施则敬、朱葆三、杨廷呆、严潆、陈猷。这八个人,都是上海滩呼风唤雨的非凡人物。张振勋是南洋华侨巨擘;叶澄衷是五金行业巨头,号称五金大王,又是纶华缫丝厂、燮昌火柴厂的老板,上海巨富;严信厚是李鸿章的旧属,在上海帮办军饷和军械,后又办盐务,任长芦盐务帮办,积资巨万,成为宁波通久源轧花厂、通久源纱厂、通久源面粉厂、上海中英药房、华兴水火保险公司、锦州天一垦务公司和景德镇瓷业公司的老板;朱葆三为华商巨擘.拥有华安水火保险公司、华商电车公司、定海电气公司、舟山电灯公司、舟山轮船公司、永安轮船公司、上海内地自来水公司、上海华商水泥公司、立大与中兴面粉厂等;严潆和陈猷是轮船招商局的会办,杨廷呆是电报局总办,施则敬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大资本家。虽然有如此人物鼎力支持,但在那个非常时代,创办银行也算是非常之举,因此也是一波三折,历尽艰辛。

为取得户部支持,盛宣怀对户部尚书翁同稣进行了游说。他说:“办铁厂不能不办铁路,又因铁路不能不办银行。”“铁路之利远而薄,银行之利近而厚。华商必欲银行、铁路并举,方有把握。”盛宣怀认为,日本仿照西方举办银行,所用军费均借本国民债,根本不求外人。中国地大民富,应赶紧举办招商银行,否则2亿两赔款至少需20年才能还清,连本带利需4亿两,而国家一年税收才8000多万,如果等把洋债还完以后再练兵、造船、制械,恐怕还来不及动手去做,边地争端就又起了。翁同稣一看办银行利润巨大,遂提出该银行完全由户部提供官款投资,并由户部大臣管理。盛宣怀指出:“执官府之制度,运贸易之经纶,恐窒碍滋多,流弊斯集。”并竭力主张“银行者,商家之事。商不信则力不合,力不合则事不成,欲慎始而图终,必积小以成大”。盛宣怀之所以反对成立纯粹官办银行,是因他深知官办的弊端,汉阳铁厂的失败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盛相信官督商办是最好的方式,既可“挟官以凌商”,又可“依商而蒙官”,两全齐美,何乐而不为呢?

好不容易“摆子”翁尚书,又遇外国人横插一刀。其实,早在1845年,英国人即在香港和广州开设有丽如银行,经营汇兑业务。1865年又设汇丰银行。此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先后进入中国,它们垄断了中国的国际汇兑和金融市场。1890年,英国汇丰银行存款额已达9335万元,放款余额6388万元,年利达267万港元。此时,听说中国欲自办银行,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便急忙向清政府提出要组办中英合资银行,企图控制尚在萌芽中的银行开办权。盛宣怀识破其阴谋,一封急信飞向张之洞:“闻赫德觊觎银行,此事稍纵即逝,应否预电总署颇有关系。华商无银行,商民之财无所依附,散而难聚。若银行权属洋人,则铁路欲招华股更无办法……”张之洞大力支持盛宣怀自办银行的主张,直隶总督王文韶也随之附和,于是,这场风波也就化解于无形之中。

1896年12月,光绪皇帝正式批准筹办通商银行。盛宣怀积极奔走,经两个月筹划,于1897年2月2日,将其所起草的银行章程22条电告总理衙门,谁知总理衙门在3月14日的复文中提出了九条异议!盛宣怀拟定的银行章程规定:银行的特权是发行纸币、铸造银元、储存户部款项、输送各省税款进京等;朝廷每年从该行获余利的20%;官方不管具体事务,而负保护之责;还规定总行设于上海;额定资本为500万两,先以实交250万两开始营业,银行的最终权力应属于董事会,应选出3位总董作为办事总董,实际负责总行。总理衙门反对把总行设于上海,认为应在上海和北京均设总行,同时在各地设立分行。盛宣怀在给总理衙门的回文中强调了在上海设总行的必要性,因为上海是外贸的中心和银行股东的所在地。他还举例说:汇丰银行在香港设立总行而在伦敦只维持一家分行。总理衙门的第二个不满意点是20%的余利,他们要求有50%的余利和50%的铸币利润。盛宣怀以西方银行为例进行反驳,他说,西方银行虽然股息的个人所得者要纳税,但银行本身不向政府交纳派款。还说增进税收会吓跑那些商人投资者,对银行不利。总理衙门还认为第19条关于纸币发行量不得超过实收资本价值的规定是不适当的,要求有一批相当于纸币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银储存于北京。盛宣怀则坚持所有现银须只留存于中国通商银行,反对官方插手。更为奇怪的是,总理衙门要求所有10万两以上的交易都要立即报告,并且银行资本不能够作各项工业及一切买卖生利,也不得进行房地产生意。盛宣怀对此极力反驳,称通商银行既是商办,有权根据自己的有关规则借贷资金,银行的顾客也不愿意让政府知道他们的金融事项,如要汇报,则必然影响银行生意。经过据理力争,盛宣怀终于摆平了总理衙门对通商银行的指责和企图控制该行的措施。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897年4月,监察御史管廷献上书弹劾盛宣怀,说他独揽银行、轮船、电报大权于一身,全为图谋私利,对通商银行的半官方地位和股份制组织形式也大力反对。4月30日,一道上谕发布,让张之洞和王文韶议处此事,表明光绪皇帝对通商银行是否交由商人经理的信心开始动摇。盛宣怀闻之极为恼怒,遂以退为进,接连两次向北洋大臣王文韶提出辞职,信中大呼:“似此糊涂世界,何以尚想做事?”准备“挈全眷而返,举亲耕读,

从此再不与人言家国事!”王文韶自然竭力挽留,一方面在朝廷面前尽力为盛宣怀开脱,一方面又力促银行开设所需的官方股款尽快到位。

盛宣怀勉强收回辞呈,忽又传来总理衙门对是否办银行的信心又动摇了的消息。如此视国家大事如同儿戏,毫无章法可循,盛宣怀忍无可忍,再次上书总理衙门,指出中国通商银行势在必办,“中外早已传扬,若届期不开,失信莫大于是,商股必致全散,以后诸事万难招股!”经过艰苦的努力,中国通商银行如同一个难产儿,在千呼万唤之后,终于在1897年5月27日诞生于外国银行林立的上海滩。盛宣怀没有出席开幕盛典,他拿着银行已按期揭幕的电报,举目远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中国通商银行开办不到一年时间,就先后在天津、汉口、广州、汕头、烟台、镇江和北京开设了七个分行。两年之后,已能每六个月结账一次,除开销外,发给股商利银40万两,缴呈户部利银10万两,其旺盛的发展势头,用盛宣怀的话来说是“询诸汇丰开办之初,尚无如此景象”。

当然,由于时代局限,通商银行也带有一些独有的特点。一是“半官方”性质。虽然商行名为商办,却是奉旨设立;说是“权归总董,利归股商”,但总决策权掌握在盛宣怀手里。八个董事皆非选举产生,而系一人指定,资金来源的4/5是官僚买办的投资,纯粹商人的投资为数极少。二是商行的买办性质。银行章程规定“本行奏明用人办事,悉以汇丰为准”,“总行及京都并通商大口岸暨各国都会,均用西人为大班,生意出入银钱,均归大班主政,买办辅之”。通商银行延聘原汇丰银行的英国人美德伦为洋人大班(即经理),马御尔为总会计师;又聘曾开办承裕钱庄的陈笙郊为华人大班。银行每半年核结一次,由总理洋人刊印总册,分送各股东存查。发行钞票正面用英文,而且须有美德伦和马御尔的签名才算有效,殊为奇特。账房也有洋账房和华账房之分,各不相谋,有事接洽,还要用翻译。总行的账册、簿据则全部用英文记载。该行为取得“外滩银行”的地位,还加入了外商银行同业公会,受该公会制约。这种特殊的性质,正如张之洞所言,是“不官不商,亦官亦商;不中不西,亦中亦西”。

虽然如此,近代中国第一家银行的成立毕竟还是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的。它为中国新式工矿业和交通业的兴办、发展筹集了一大批宝贵资金,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另外,对外商银行的渗透也起了抵制的作用。但不幸的是,这个新生儿诞生不久,就面临着险恶的生存环境,其发展步履维艰。

1898年夏,盛宣怀起奏皇上,详细说明了银行的成功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又说中国通商银行敌不过在通商口岸的外国竞争者,因此,需要朝廷支持,请求皇上敕令户部通知各省,以后所有官款均应经由中国通商银行汇解。这种要求暗含着盛宣怀把通商银行改组为中央银行的企图。虽然光绪于7月13日发出上谕答应了这一要求,但实际上各省官员因为自己的切身利害关系,对上谕阳奉阴违,拒绝执行,从而使盛宣怀的计划半途而废。

1900年,袁世凯就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盛宣怀立刻感到形势不妙,因为袁世凯与盛宣怀向来不和。果真,袁世凯上台后对付盛宣怀的招数之一,便是另办一个国家银行,取消了通商银行发行银元、代行国家银行的职能。盛宣怀一再要求,为不失信于商民,可以把通商银行改为官商合办,但袁世凯不予理睬。1905年,户部银行设立,作为国家银行经营。由此,中国通商银行的官方地位衰落了。

其实,通商银行也受到了外国银行的严重威胁。早在1903年,法国人即提出要合并通商银行,盛宣怀告之以中国商务极大,各国可随时添设新行,而中国是主人,仅一通商银行,论面子也断不能少,婉拒合并要求。随后,奥地利领事又来商谈合并之事,盛以同样口气拒绝。

1907年,盛宣怀任邮传部右侍郎,离开了他一手创办的通商银行。随后,通商银行在艰难的时世中苟且生存。民国以后,傅筱庵把持了通商银行的大权。至蒋介石当权时,宋子文趁机设计,“吃掉”了这个早已奄奄一息的通商银行。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1916年4月27日,中国近代金融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盛宣怀溘然长逝,其73年的坎坷历程留下了理不清的恩怨纠葛,说不尽的功过毁誉,天地悠悠,只待历史去评说了……

(责编周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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