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之陨
2006-05-14蔡欣
蔡 欣
年方59岁的前英格兰曼彻斯特联队超级球星乔治·贝斯特(George Best)在医院挣扎了好几个星期,终于敌不过死神,于11月25日魂归天国。消息传出,足球界为之震惊。
贝斯特的一生,可谓传奇之至:15岁那年,父亲将他带往曼彻斯特联队“试训”。他却因为难以忍受离乡背井之苦,24小时后就偷偷搭乘渡轮溜回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贝斯特是北爱尔兰人。父亲再把他“押”回曼彻斯特。小贝斯特只好死了心,从此在曼联踢球。这一踢,竟踢成了一个天才球星,也踢出了贝斯特绚烂夺目、既快乐而又痛苦的一生。1968年,贝斯特为曼联赢得欧洲球会冠军杯,也为自己赢得是年欧洲最佳球员奖。年轻得志而又英俊潇洒,这位被称为“披头士第五”的足球王子,开始了醇酒美人的浪漫的生涯。他一生至少“曾经拥有”三位世界小姐,外加其他国家的“小姐”。酒色,终于掏空了他的身子。数周前入院,群医已束手无策。
足球界认为他是和巴西的贝利、荷兰的克鲁伊夫、阿根廷的马拉多纳同级的天才球星。或谓他的技术甚至超越上面几位:因为他是球场上的“全方位人物”———可以踢任何位置,而且踢得很好。
从这个角度说,贝斯特可能是足球史上最杰出的球星。他的“姓氏”不就“告诉”了我们———Best者,最好也!
可惜贝斯特风光的时候,我还没真正看足球赛,因此未能好好欣赏他的球艺(只曾在荧光屏上偶尔一瞥其惊人的身手)———我是在1974年世界杯决赛时看了克鲁伊夫率领荷兰队的全攻全守足球,才开始迷上足球赛的。至于看英格兰联赛,最初是因喜欢看曼联的康托纳踢球,但那已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了。
人们在哀悼贝斯特的同时,也纷纷深感惋惜:为何他不珍惜羽毛?为何他要那样自我糟蹋生命?
贝斯特其实并非不明白酗酒纵色,是在自掘坟墓。他也曾打算戒酒戒色:但只“持续”20分钟。“那是我一生中最糟的20分钟。”他幽了自己一默。贝斯特至死毫无悔意。他认为自己的一生是精彩的。
或许是吧。生命可以细水长流,也可以烟火瞬间。贝斯特选择了后者———他恣意地燃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