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纲领
2006-03-31王亚东
王亚东
刚刚闭幕的“两会”上,代表委员议论问题的热点多、焦点多,其中对“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审议颇受关注。经过代表委员的充分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这份我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最后以2815票赞成,获得97%与会代表的通过,成为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成果。今后五年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纲要通篇贯穿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它的制定和实施必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里程碑,也是全国人民共同实践的行动纲领。
盘点“十五”计划的完成情况,仍有耕地保有量,污染物排放,研发投入比、高中入学率四项指标未能完成。因此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22个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首次把全国总人口控制,单位GDP能耗降低,耕地保有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等8项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指标(见15页图表),定为约束性指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这说明规划指标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承诺,其任务和指标具有约束性,政府要确保实现,如不完成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如何保障按规划实施,国务院对各省市进行定期考核,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这些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解决环境、资源、社会问题决心与魄力。
当代表们手中拿着这份90页、4万多字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深感这份文件的重量。它不仅关系到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国家中长期发展的大计,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纲要中提出的一项项目标,涉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低收入者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饮食和用药安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等多项措施,都是与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细细阅读就会感到,“十一五”纲要并非一个空洞抽象的计划,而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让广大群众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站在“十一五”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认认真真解决深层次问题,为今后五年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开局之年取得新的跨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