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与“评”
2006-03-09张江辉
安全与健康 2006年1期
张江辉
有些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经常下基层检查,对于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违规等问题,往往逮住一顿狠“批”。这种面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敢于较真,无疑值得肯定。但既然是批评,就应有“批”有“评”,不能光“批”不“评”,导致生产经营单位有时伤过痛过后仍然一头雾水,真正错在哪里、为什么错、怎么改还全然未知,起不到检查监督的效果。
批评违章违规行为目的是为了使他们尽快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要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析事还要明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批”的下篇文章——“评”,真正做到解决问题。一评依据。就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剖析,让生产经营单位明白失误究竟违反了法规哪一条哪二款。二评原因。对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追根溯源,有针对性地教方法、教步骤。三评危害,就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可能给单位、个人造成的危害进行点评,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如果不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消除隐患,防微杜渐,就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从而起到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批”和“评”真正成为生产经营单位认识自身存在安全问题、改进生产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