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方乐:做足“浙商”文章
2006-02-22陶艳艳
陶艳艳
龚方乐,196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9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1998年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2004年起任浙商银行行长。研究成果丰富,著有《中国信用合作问题的研究》等多部著作。
作为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2004年7月成立的浙商银行一出生就面临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行业监管加强与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作为浙商银行的行长,有着浙江商人精明之气的龚方乐在“浙商”这两个字上做足文章,寻找自己的特色。这家由浙江商人参股、服务浙商、与浙江商人一道成长、以勤奋和务实的浙商精神来经营的商业银行,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站着服务”
2004年7月,在原浙江商业银行基础上重新组建的浙商银行宣布成立,尽管早在1996年就有了由民营资本绝对控股的中国民生银行,但是与当时作为“个例”批设的民生银行不同,浙商银行的成立有更多市场化的因素在里面,为此浙商银行赢得了“中国民营银行第一家”的美誉。
在浙商银行宣告成立时,龚方乐受命担任了这家银行的首任行长。其实在此前两年,他就已经开始参与了浙商银行的前身——浙江商业银行的重组工作,当时他的身份是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善于研究,那时他在探索特色监管之路、缓解小企业融资难、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都颇有见地。从央行官员到浙商银行行长,龚方乐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变,当有人问他当央行官员和商业银行行长的感受有何不同时,他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当央行官员是坐着办公,当商业银行行长要站着服务”。这意味着他今后的工作将是主要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为员工创造好的发展环境,为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探索出一条路来。33岁就出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仕途一帆风顺的龚方乐,出任这家“小”商业银行的行长,成为民营企业家的高级“打工者”,是需要勇气的。对于这次人生转变,他笑言这是第二次创业,他现在的惟一追求就是办好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取名“浙商”,意寓着这是一家由浙江商人兴办的银行,秉承的是浙商的精神与经营理念。龚方乐身上也浸透着浙江商人特有的气质:精明而又内敛,敏锐而又理性。和记者交谈时他的话题始终绕过自己,紧扣浙商银行。当我们采访之时,他正在筹划银行未来发展规划。他坦率地说,浙商行成立的时间短,很多东西都在摸索和学习之中。然而,就我们目前能够看到的浙商银行已有的动作,似乎透出其不同于其他银行的特点,似乎在走一条创新之路。或许在某种意义上,浙商银行是在从事一种带着某种使命感的实践,其成败不仅关系到该银行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路径选择。龚方乐及其领导班子肩上的担子并不轻松。
民营本色
就公司治理架构而言,龚方乐认为,浙商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并无显著的差别;但浙商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就是民营特色——浙江省内有13家民营企业参股,占总股份比例高达85%,在这一背景下,浙商银行的公司治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还是有很多的独特之处。
目前,浙商银行董事会由13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8位股东董事,3位独立董事,2位经营层董事。谈及浙商银行设置三位独立董事的考虑时,龚方乐说,因为浙商银行是民营银行,因此可能会遇到其他商业银行所未遇到过的新问题,我们需要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帮助浙商银行健康发展,但如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目前在中国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对于8位股东董事的存在,龚方乐认为这对浙商银行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他们代表民营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当然,8位股东董事也面对着如何处理好董事和股东这种双重身份所代表的利益关系问题。龚方乐说,作为股东的代表和作为银行的董事,在同一件事情上有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作为股东的代表,要对股东负责,从股东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作为银行的董事,则要更多地考虑银行整体的利益。双重身份、双重利益的存在,难免会使股东董事在一些问题的决策上左右为难。这时,作为行长的龚方乐就需要加强与股东、董事的沟通,处理好各方关系。
“在当前改革过程中的中国,作为银行经营者不能也不应该期望在理想化的环境下经营,目前这种情况也许是民营银行特有的一种现象,也许有人会说多方利益的协调会导致效率的损失,但这种现状也要求我们管理者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做好周密的安排,更加审慎,只有这样,我们的决策才能获得通过,从长期看,这对于银行的稳健经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龚方乐认为,最根本的就是要把这家银行经营好,这是检验一切制度和一切工作的惟一标准。
对于人们普遍担心的民营银行是否会出现内部人控制和关联贷款过多的问题,龚方乐说浙商银行在成立时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防范工作。比如,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同时,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严格的相关贷款业务的比例限制:单个股东在该行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额的50%、并且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8%;单个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在该行的授信余额总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2%;全部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在该行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40%等。
目前,浙商银行作为一家民营银行已在中国银行业崭露头角,但却也有人对其“民营特色”提出了质疑,理由之一就是浙商银行董事长、行长仍由政府提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对此,龚方乐解释说,这是由中国银行业的行业特性决定的。银行经营的好坏关系的不仅涉及银行本身及股东,更会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旦产生较大的风险,往往不是作为股东的企业单位所能完全承担的,至少在目前还是有赖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援助。政府对浙商银行的前期引导和参与,旨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对董事长和行长仅限于提名,再由银行自己按照有关规定自由选举和聘任。龚方乐说,浙商银行背负着一种特殊的使命,就是向世人证明,只要有好的体制和机制,民营资本也能够办好银行,从而为当前关于降低银行业的民营资本进入门槛之争提供一个有力的佐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浙商银行身上寄托的不仅是投资者的期望,也是所有渴望进入银行业的民营资本的期望。
勇于做“小”
2005年9月,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齐聚云南腾冲,召开主题为“如何应对资本约束下的经营转型”的全国股份制银行行长联席会议。龚方乐由于时间原因没能参加此次会议,但是对于资本约束的问题,他从未中断过思考。他认为,强化资本约束,是中国银行业的一场革命,将极大地推动中国整个银行业的经营转型,从以往重规模、轻资本的模式转变到资本、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循环上来。作为商业银行个体,浙商银行则要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之路。
浙商银行的未来之路在哪里呢?在传统业务方面,传统垒大户的做法既不符合浙商银行的经营策略,与同业相比也毫无优势可言;在中间业务、零售业务领域,由于各股份制银行乃至国有银行加强了对这一块业务的争夺,后加入的浙商银行也难以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且这一领域未来仍然面临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浙商银行应该对自己做何种定位?龚方乐认为玄机不在别处,还在“浙商”,即从浙江的经济发展特点中寻找商机。
浙江是全国经济金融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中小企业活力四射,堪称浙江经济的最亮点。2004年,全省中小企业约占全部企业数的99.9%,实现工业总产值23320亿元,利润总额1370亿元,同比均增长14%以上,持续名列全国第一。尽管总体情况向好,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却长期存在,与此极不相称。据浙江银监局调查,有56.1%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经营所需的贷款,从中央到地方出台过各种规范性、指引性文件,但收效甚微。由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银行经营理念传统和管理体制僵化,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抵押担保难以落实等原因,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始终无法获得商业银行的普遍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