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仁怀:建立发展党员会审制
2005-04-29李福东
党员文摘 2005年11期
贵州仁怀:建立发展党员会审制
□ 李福东
2004年以来,仁怀市委在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了发展党员会审制。该项制度规定,各基层党委在发展党员时,对拟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期间,每半年由组织、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会审。会审时做到材料不齐全的不讨论、培养考察时间未满一年的不讨论、未参加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的不讨论、未进行党内民主测评的不讨论、民主测评得票率低的不讨论、支部讨论发展党员不符合程序的不讨论。通过实行发展党员会审制,吸收上述职能部门参与党员培养和监督,弥补了公示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的不足,有效保证了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作者单位:贵州省仁怀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