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拍丈夫与情人合居照,法院能采信吗等
2005-04-29
妻子偷拍丈夫与情人合居照,法院能采信吗
[案情]37岁的张晓枫和大她2岁的王大海是一对分居夫妻,后来,王大海提出离婚。经张晓枫了解,王大海和一名女子长期居住在一套房子里,并拍到了两人生活的照片。之后,两人闹到了法庭。法庭辩论中,张晓枫认为王大海长期与已婚单身女性合居一屋,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同居行为,系婚姻不忠的过错方,要求赔偿她的精神损失。但王大海声称他们只是合居,他住东屋,那女子住西屋,并没有同居。最后,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许两人离婚。但因张晓枫提供的证据不足,对张晓枫要求的赔偿精神损失不给予支持。
张晓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提供的那一大堆证据尚不能认定王大海存在婚姻不忠的过错,那法律岂不是太苛求受害人了?
[评析]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坤林认为:张晓枫所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证据“三性”的特点,即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而张晓枫所提供的合居照片,仅证明王大海在婚外异性的家里居住,不能证明王大海与该婚外异性存在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其证据单一、孤立,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故一审法院对该事实的认定于理相符、于法有据。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张晓枫要证明其夫王大海与婚外异性存在着同居关系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其举证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从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举证的要求看,很难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父亲也不能擅用属于儿子的财产
[案情]倪平与妻子丁昕因感情破裂,2003年6月两人协议离婚,8岁的儿子倪小小由父亲倪平抚养。2005年1月,倪小小爷爷去世时,给倪小小留下2万元遗产,由倪平以倪小小名义存入银行。同年5月,倪平因做生意需要资金,把这2万元存款从银行取出。丁昕闻讯后找到前夫倪平,要求把钱还给儿子倪小小。而倪平说他有权处置倪小小的财产。双方争执不下,丁昕遂以儿子倪小小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倪平归还挪用的存款。
法院认为:倪平为自己的私利擅自挪用儿子倪小小财产的行为显然侵害了倪小小的合法权益,应予以返还。法院最后判决,倪平把属于倪小小的存款2万元立即返还。
[评析] 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柯春莉认为:倪小小与倪平存在着父子关系,但这种关系的存在不影响双方在法律上民事主体的独立和民事权利的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其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倪平是为自己的私利而挪用倪小小的2万元,不是为被监护人倪小小的利益,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倪小小独立的合法财产权,也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故应当将属于倪小小的个人存款2万元立即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