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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  10000亿门槛上的沉思

2005-04-29

中国市场 2005年2期
关键词:出口

俞 毅

据海关总署统计,截至2004年11月20日,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0017亿美元,首次突破了1万亿大关,在入世三周年的时刻,我国外贸以三年翻一番的增长佳绩不仅确立了我国的世界贸易大国地位,而且也向世人诠释了开放促进发展的增长逻辑。然而这一历史性跨越数据在带给我们喜悦的同时,也客观上展示了历史性超越后的增长困难。因此,在这10000亿新的发展平台上,历史需要我们沉思,需要我们有新的作为。

外贸出口——急需直面新问题

我国出口贸易所受国际制约的不断增多,已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以现行方式维持的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可能正在走向极限,有必要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方式及出口产业结构实行转型。这种转型的基本思路应为:从建立在低级劳动密集型产业基础上的、以静态比较优势为基础、以量的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式的出口增长模式,向以动态比较优势的挖掘培育为基础、以质的改善及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为本质的现代出口增长模式转变。

遭遇反倾销——粗放出口受挑战

我国出口商品所频繁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已经说明建立在产品低技术含量、低产业层次基础上的量大价低的粗放出口方式已日益面临国际市场容量的制约,其未来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利用我国入世承诺时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特保"等不利条款对我国的出口商品实行广泛的反倾销调查,使我国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最大受害国。自1979年欧共体发起第一例对华反倾销案以来,我国出口贸易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的绝对数就在不断地上升,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的立案数为6.5起;90年代前期平均每年的立案数为31.8起;90年代中后期平均每年的立案数为37.6起;新世纪开始后三年的平均立案数分别为55、51及47起。WTO于2004年11月发布的当年反倾销数据表明,当年全球101起的反倾销指控案件,针对我国的有23起,为当年全球受反倾销指控最多的国家。可以说我国外贸走出反倾销怪圈之时,也就是我国外贸增长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之日。

产业低级——遭TBT制裁

忽视环保、食品安全以及劳工福利的粗放式生产与出口模式又使我国的出口贸易成为当今日益繁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牺牲品,大大增加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市场的适应成本。当今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已成为不少国家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措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TBT主要是指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TBT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SPS)及其他任何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如包装标签标志、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

当前我国出口贸易面临较多、较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针对我国传统出口产业的环境壁垒不断涌现。所谓环境壁垒(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主要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入新世纪以来该类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大有蔓延之势,我国不少传统出口商品受到强烈冲击。如欧盟部分国家紧紧抓住我国部分出口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印花、染色及后整理等工艺造成的污染问题以及成品中存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为由大量禁止我国纺织类产品的出口。再如,美国以反恐名义出台食品注册通报制度构成了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它大幅提高了我国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件、婴儿奶粉、饮料、水果和蔬菜、鱼类和水产品、乳产品、罐头食品、冷冻食品、活的食用动物、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等对美国出口的难度和成本,如果相关出口企业不能及时掌握怎样具体注册及申报,其产品就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诚然,在国际市场上的确存在着发达国家滥用TBT的事实,但不符合国际标准的大量低级产业低质量出口产品的存在是我国遭受这一规则制裁的另一重要原因。

无自主知识产权--忍痛受遏制

低技术、无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产品核心技术掌握在他国手里的部分制成品大量涌向国际市场,已致使部分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系统的专利制裁,他们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借口,遏制我国不具有核心技术制成品的出口。

例如,2003年2月日本内阁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保护部",矛头直指那些"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及生产技术的提高,已经对日本的产业竞争力构成威胁"的亚洲周边国家。欧盟部分国家不仅全方位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且逐步在海外着力监督和取缔侵犯同盟内企业知识产权的行动。

从1999年开始,一些国际大公司纷纷加重在中国大陆进行专利布局,如韩国的三星、LG,日本的松下、日立、东芝,美国的摩托罗拉、欧洲的西门子、菲利普、诺基亚等。目前各国在我国的专利布局重点是:韩国着重在无线通讯、光电、IT、空调领域;日本主要在无线通讯、光电和IT领域;美国侧重在生物科技、无线通讯、光电和IT领域。2002年日立、松下、东芝、菲利普、索尼等公司开始向中国DVD厂商收取专利使用费,这是部分国家开始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旗下遏制中国无自主知识产权制成品出口的一个信号。

由此看来,从无自主知识产权、无核心技术产品的出口到出口真正拥有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转变十分必要,不仅有助于出口绩效的提升,而且还有助于建立一个在全球化环境中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提前"毕业"——难享优惠政策

低附加值的服装、纺织品、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对主要贸易国家大量集中的出口战略在给发达国家带来市场压力的同时,也造成了我国从发展中国家行列中的提前"毕业",这不仅有悖于我国在"入世"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一贯立场,也超越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增加了我国外贸出口增长的外部制度制约,使外贸出口的现有产业优势遭到侵蚀。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欧盟新近推出的普惠制毕业审议制度,欧盟部长理事会于2003年5月8日公布了对普惠制毕业问题的审议结果,颁布了815/2003号条例,该条例列出了新增毕业产品的清单,我国的工业品基本都被列入毕业产品清单,如塑料和橡胶制品、纸制品、电子消费类产品、光学器材、钟表及乐器,另外还涉及乳蛋制品和天然蜂蜜等农产品。2003年11月1日起上述产品已被削减50%的关税优惠幅度,从2004年5月1日起,又取消全部优惠安排。我国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必须面对欧美部分发达国家的普惠制毕业审议制度,学会在没有优惠关税待遇条件下的国际生存。

迷失和阵痛——呼唤新的增长模式

建立在劳动力、土地等传统要素基础上的以静态比较优势发挥为准则的传统出口贸易的绩效已基本出现递减趋势,只不过这一趋势在目前仍能被量的扩张、第一线产业工人的超额劳动所掩盖。事实上建立在传统产业基础上的粗放式的出口增长已隐含着贸易条件的恶化以及国民福利的净损失,甚至也在挑战经济增长中的伦理,因此我国的出口贸易正经历着出口主导产业转型前的迷失和阵痛。

现在我国纺织、服装、玩具等传统出口产业的比较优势在逐步丧失,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新型动态比较优势产业的构建远未完成,以致于出口贸易走上了量的扩张的粗放经营模式,而且这一模式充满着固执与惰性。以纺织、服装业为例,据长期进行国际纺织业劳务工资调查的威纳国际咨询公司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纺织业劳务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2000年我国纺织服装业的平均工资为0.69美元/小时,虽然相当于日本的1/38,德国的1/26,美国的1/21,台湾、香港、韩国的1/9左右,但比1998年增长11.3%,更比印度高20%、比巴基斯坦、印尼、越南等高出1倍左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纺织服装在出口量大增的情况下,出口结构提升缓慢,在国际市场上比拼的就是单一的成本优势。从理论上讲,在出口贸易中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发展,虽能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取得阶段性的出口贸易绩效,但从更长的时间角度看,如果这些国家始终围绕低级要素生产出口而不用积累的"经济剩余"来提高出口产业结构的话,那么他们将长期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无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贸易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我国外贸出口的竞争基点依然局限于劳动力、土地等廉价要素的静态供给上,一直没有质的改善。那么在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国际市场容量有限的条件下,国际贸易摩擦必然产生。在旧的出口增长模式隐约出现拐点的情况下,新的增长模式也就呼之欲出了。

对策思考——活水源头靠自我开掘

视野放宽:防潜力枯竭

中国宏观经济增长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的转变已为微观对外贸易部门增长方式的转变创造了宽松的宏观环境,今后出口贸易要更多地兼顾增长效益、更多地兼顾贸易条件及国民福利。如果不考虑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增长的周期,不顾及世界商品市场外部需求条件的变化而一味地强调粗放式的出口增长,不仅会出现发展经济学中的"贫困化增长",使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的真正潜力枯竭,而且会使宏观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变得脆弱。

升级换代:促由大变强

以动态比较优势及竞争优势理论为指导,推动我国出口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应该看到多年来我出口贸易优势的取得仅仅建立在对传统的低成本劳动力、土地等初级要素的挖掘上,没有形成出口产业结构的有效升级,我国仍然只是出口贸易的一个大国而不是出口贸易的强国。尽管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究竟以现有比较优势为基础还是以逆比较优势的领域为基础理论上还有争议,但世界上贸易大国的崛起无一不是以出口产业结构的层层推进为基础的。

首先,要拉长一般贸易中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业的国内增值链,用高档的面料、精细的加工技术及品牌等手段来提高这类产品的附加值,这是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升级承前启后的一个基点。

其次,积极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以跨国公司产业内贸易为主的加工贸易,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国,鼓励外商投资于研发、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领域,为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和高附加值加工制造及服务环节创造有利条件。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内资企业的配套研发能力,加强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带。总之,利用好跨国公司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技术牵引作用,就能够实现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结构的升级。

第三,跟随世界产业升级及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进行动态调整,重点支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视听设备、集成电路、软件等12类高新技术产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出口的新的增长点,为今后出口产业结构的整体飞跃创造条件。

积极行动:变被动为主动

引入适度的政府调控及干预,努力实现对外贸易微观经营主体经营能力的提高,重点提高这些企业在出口产业结构转型过程中克服新型国际贸易壁垒及利用优惠贸易政策的能力。

首先,我国的出口企业应抓好"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态纺织品"、"白色家电"等出口系统工程的建设并以此作为出口产业结构转型,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重要举措。

第二,推动更多的企业参加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技术、资本密集型制成品行业中通过ISO认证,就意味着企业拿到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就意味着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此基础上还应该重点研究国际上近年来新推出的一些标准,诸如SA8000的社会壁垒标准、美国食品注册通报制度、日本的《种苗修正案》及对农产品的身份认证制度等并及早做好应对办法。

第三,在国家层面上要发挥WTO成员国的优势,积极参加区域性及国际性环境、质量、社会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遏制超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实际的标准在国际范围内的推出,变国际社会产品标准的被动接受者为主动的制订者。

行业协会:“第三部门”宜发威

在出口主导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的同时,抓好产业组织政策的构建,发挥产业组织政策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及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我国出口贸易结构转型发展中的监督作用,形成我国出口贸易有序发展的有效外部监督机制。

在出口企业数量日益增多以及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的条件下,今后要主要依靠各类行业协会来监督协调整个行业的出口秩序及未来发展方向。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出口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是沟通政府、出口企业和国际市场的桥梁与纽带,又是各类出口企业多元利益的协调机构,也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出口服务、保障公平竞争、规划行业发展的社会组织。产业结构政策与产业组织政策的并举将为我国出口主导产业的逐步转型创造有利的内外部条件。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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